“铜须门”事件已经基本告一段落,原本喧嚣的网络也渐渐沉静。
但这个“沉静”仅就网络而言,作为主流媒体,这几天却是出奇的热闹。
首先是央视,把网络里的铜须即现实中的郑星找去做一期节目,并邀请XX学者对该事做出讲评,避而不谈事情起因只谈对郑如何如何影响,最后得出结论:网络暴民声讨他人扰乱秩序,更应被声讨。
接下来是一惯“与主流接轨”的新浪,将声讨郑星的人批判为“蒙面民兵”、“封建卫道士”,提出“不要简单的批判婚外情,要体谅和理解其中的人性”的口号。并附上大洋彼岸某国媒体的指责语录以证明自己所言不虚,否则“友邦人士,莫名惊诧,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中国发展太快了,真的,快得我都不认识这个国家了。
在惊叹中国的发展的同时,我不由得冷汗一身:中国人,你真的还敢结婚么?
在一个婚外情被普遍默许甚至接受的时代,乃至是一个即将被强制成为社会正常现像的时代,反婚外情被打成封建已自不必说,只是我们结婚究竟还有什么意义?
婚姻双方都有忠于彼此的义务,这是人类千百年来的一条准则。在西方,结婚的标准是去教堂宣誓,而在东方则是向公权力机关登记。新人们结婚在西方是对上帝所做的誓言;而在无神论国家,婚姻是对公权力所做的保证;婚姻代表着在某种程度上婚姻双方对对方的从属,在某些方面的自由将受一定限制——现在,这种限制被砸碎了后,我们的婚姻还有意义吗?
你的配偶可随意在外与异性发生各种版本的“铜须门”,而身为配偶另一方的你却只能看着,不但不能指责,连过问的权力都没有。再要严重一点,当每天清晨你那经历一夜激情的配偶回到家中时,你还必须递上一杯清茶,满脸堆笑的问:亲爱的,昨晚还刺激吧?
婚姻到了这份上已不能称为婚姻了。失去了义务的约束,任何契约类的事实是不可能存在的。婚姻能够容忍婚前的失贞行为,但绝不能包容婚外失贞行为。按各国通行法律,配偶违背了自己忠于对方的义务是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中国虽然已删除了通奸罪条款,但行为人仍需要负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也代表着对婚外情的否定评价——而在此次事件中,我们只见到了一边倒的所谓“网友侵权说”却没见到有任何人意识到“铜须们”的法律责任。
中国人正经历这样一个时代:出墙有理,偷情无罪。这当然不是一个偶然现像,这与现在社会上普遍流行的“庸俗人性论”不无关系。
按照庸俗人性论,一切高尚的道德都是虚伪和封建的,而一切低俗和卑鄙的东西都是人类“永久不变的人性”,当然该打倒前者而同情后者,甚至将梁祝也拿来当成是庸俗人性论的理论依据。
在封建时代,人们是没有婚姻自主选择权的,所谓婚姻不过是一个家族与另一个家族的交易而已,夫妻没有离婚的自由和配偶的选择权;如果说当时的婚外情尚因为出于无奈而让人只有同情外,在现代婚姻以自由恋爱和婚姻自由为基础的时代发生的婚外情就只能让人鄙视。前者是出于对封建制度的无奈反抗,而后者则是对于爱情本身的背叛,前者是忠于爱情而后者则是背叛。
搞清了这一点,不难发现庸俗人性论者的荒谬:他们试图以现代人的行为举止来推断过去,又试图将过去的历史环境隐去来套用现代的事情,从而得出“人性本恶论”,认为资本主义的“丛林法则”才是人类唯一合适的制度——这不能不说和资本主义思想和平演变有关。而马克思却早在十九世纪就批判过:“所谓的“人”,绝不是什么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人!”我国著名文学家鲁迅也曾如此评价庸俗人性论者:“同样是出汗,香汗和臭汗是不一样的!”
在一个精英掌控着大多数媒体的时代,老百姓究竟还剩下什么?这是另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网络无疑给了群众们一个表达自己看法的机会,“郎顾之争”、改革反思等都是由网上掀起的评论风暴所引起。可以说,网络相对自由的环境强烈冲击着精英们的舆论环境乃至其现实利益。于是精英们必定想方设法要对这一新生事物予以诋毁和扼杀。从张维迎的“学者要有自己的主张,不能为大众所左右”,到这回央视的“网络暴民更该被指责”无不一脉相承。或许我们可以说:“铜须门”事件给了精英们一个绝好的占领道德制高点的机会——前提是他们坚持来自于自由主义的庸俗人性论。
老百姓们是只能当蒙面民兵,是的。因为他们已经只剩下这一点话语权了——正如我们可怜的道德,已经只剩下能在网络上表达对现实的不满了。
这正如检举腐败,匿名信检举已成为了主要检举来源。不要怪老百姓们胆小怕事,究竟是什么使得共和国的公民们就连行使自己的权利都不敢堂堂正正的进行?这恐怕是需要我们自己反思的问题。
当我们亲手打倒了一切高尚与光荣,我们剩下的只可能是卑鄙与耻辱——我是这么认为的,并且也认为这是永久不变的真理,但绝不是什么“永久不变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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