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反腐:未来的路究竟应怎么走
——干部的腐败与我们的制度:我的几点观察与思考
共产党人的情操似乎决定了腐败的幽灵不大可能光顾我们这个一贯重视思想教育和道德教化的政党。然而,眼前的现实却无情地粉碎了我们的这一天真烂漫的想法。当今,党的干部这一人民公仆群体的大面积腐败,决不像我们官方的一些喉舌所一再申明的那样,是所谓的“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对党的侵蚀的结果”,而实则有其制度层面上的深层原因。
一、干部的大面积腐败:三大制度层面上的根源
与新加坡、香港这些廉洁政府相比,我们这里干部之所以大面积腐败,其制度层面上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干部的易地交流制度。
设计这种干部的易地交流制度,本来是用于防范某些地方政府大员久任一地,结党营私,权倾四野,暗中做大,而危及中央的集权和政令的畅通的。
如今,这种制度设计却被经常当作一种庇护和遮掩其腐败团伙成员去易地继续腐败的方便工具而实用。本来一个官员一旦腐败事发,就应该绳之以法,或留党察看、降级使用,或开除官籍、永不录用。然而,借助这种干部易地交流制度的暗中庇护,这个已腐干部却又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暗中安排到另一陌生之地继续为官害民。往往是在这个地方丢了官,没过多久,却又在另一个地方又复了位。这种瞒天过海的伎俩在当今的中国官场,已不算什么秘密了。一些问题官员的低调复出,比如贵州瓮安县原县委书记的易地复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正是这种制度为其干部腐败的滋生蔓延打开了方便之门,正是这种制度让我们这里的已腐干部在反腐环境中具有极强的生存力。
2、 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
依靠组织从上而下地选拔任用干部,这种制度是从封建官僚体制这一母体中孕育出来的。作为一个新生儿,它同样也未能克服这一中国传统官僚体制的固有弊端——任人唯亲与结伙式的贪腐。由于权力、官位都来自组织、来自上面的授予,这也就为当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的一再滋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由于这种制度里缺乏一种必要的装置,用于抑制官位的获得与仕途的升迁被长久地操纵在某个官阶更高、权势更大的个人手里。因而,干部的近亲繁殖与某些政府部门的集体腐败,不仅未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在中共的首脑们,比如我们的江泽民就从严治党问题,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谴责这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时,仅仅说一些“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一定要从严把关,……各级党委一定要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一定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一定要搞五湖四海,反对以人划线和以地域划线”之类的空话、套话、高调,又有何用呢!
如果不坚决把干部的选拔任用权力转移到人民大众手里,就像马克思和列宁所一再坚持的那样,“对一切公职人员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和撤换制,”(列宁选举第三卷第206页)而依然把这种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权垄断在自己的组织手里,乃至极少数的有组织的人手里,比如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手里,要想根治这种干部的近亲繁殖和结伙式的贪腐,都是极不可能的。因为在这种制度里,每一个人都知道,确保其仕途前程和官位升迁的一个最好办法,莫过于在自己的官场里找更多的靠山,而与某些官阶更高、权势更大、根基更牢者,结成一种进退一体、生死相依的共生共存共荣关系。一旦结成了这种休戚相连、盘根错节的共生共存共荣关系,就不愁自己落网,无人来保了。这就是每一个腐败干部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通过金钱、情色的行贿受贿和血统的政治联姻,而把自己的上司、同僚和下属,都统统拉上“腐败”这条贼船的个中原因之所在。某些政府部门“作为一个有组织的贪污集体”,就是在这种关系的紧紧捆绑下形成的。
现在,随着这种灰色关系的无孔不入,我们这里已有着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沦为了一些有组织的贪污集体。其入伙成员之多、牵连官阶之高,也已到了尾大难除的地步了。现在,干部的大面积腐败及其腐败贼胆的越来越大,其实就是这种灰色关系无孔不入、四处链接自己官位保护网络的一个伴生物而已。
3、 干部的腐败惩治制度。
党对权力的垄断,在纪检委的党纪处分与司法部门的国法城镇之间筑起了一道灰色的缓冲区,这样的缓冲让干部腐败惩治的范围和力度大了不少折扣。一个腐败干部能不能受到司法部门国法的公开惩治,这从根本上也还要取决于纪检委的移交与否。这种颇受公众非议的“移交”程序,使纪检委很容易出于维护党的自身形象需要,而只合乎需要地把少数几个大案要案移交到司法部门,由其依据国法公开审判,依法惩治,而更大量的腐败案件则统统截流下来,由自己以党纪处分了事。
面对那些团伙多、牵连广的贪污集体,是采取“一窝端”式的从严之法,还是采取“只惩首恶、不及其余”的从宽之措,党的纪检委常常都会在这种痛苦的“二难抉择”中游移不定起来。如若对其采取“一窝端”式的办法,因其牵连之广、惩治之多,而极可能引发整个党的组织瘫痪;如若采取“只惩首恶、不及其余”的抓大放小办法,这势必难以遏制住干部腐败大面积滋生蔓延的势头。纪检委的这种游移不定的态度真实地反映出我们党内的干部腐败确已到尾大难除的程度。纪检委的这种讳疾忌医态度,也在很大程度上袒护了一大批腐败官员游离与司法部门的国法惩治之外。而这种态度又无疑会在党内腐败的滋生蔓延上起到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纪检委的这种无奈袒护,只会助长其干部腐败的胆量和势头越来越大。这就是纪检委面对一个有组织的贪污集体,不敢采取“一窝端”式的从严之法所不得不吞咽下去的一粒苦果。
二、中共反腐上的隐痛与社会上的传言
上面的分析,不仅表明了我们党自身的干部制度,是党内腐败大面积滋生蔓延的一个根源所在;而且也还表明了根除党内的这个腐败毒瘤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我们已不能在这种一窝端式的从严之法与抓大放小式的从宽之措之间游移不定了。不然的话,我们的这种矛盾心理就会被社会上的早先传言所证实。这个传言的要义是说我们党徒有反腐之心,但却无反腐之胆。其论证如下:如果在反腐中对一个团伙式的贪污集体采取“一窝端”式的激进之举,这势必因其牵连之广、惩治之多,而引发整个组织的瘫痪,从而加速党的解体;如果采取抓大放小的从宽之法,只惩首恶、不及其余,这势必又遏制不住其党内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而坐视自己的慢慢毁灭。这实质上就无异于慢性自杀。无论是加速解体,还是慢性自杀,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最终的解体或毁灭。所不同的只是时日的短长而已。这个传言的定论是,反不反腐,我们都无劫后新生的可能。在这种暗淡的前景下,我们党开动起来的这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船,还能再继续航行多少时日昵?这的确都很难说啊!
诚然,针对这一社会传言和人们的普遍疑虑,早就有一个副部长级别的中纪委高官在《民主与法制》杂志上辟谣道:“说我们中共完全有能力解决自身的腐败问题。”这究竟是一种历史的远见昵,还是一种掩耳盗铃式的胡说昵?看来,这只有那个全知全能的上帝知道。
在采不采取一窝端式的激进之法切除我们党内的这颗腐败毒瘤问题上,我们似乎还要听一听无产阶级的导师之一,也就是斯大林的那个流传一久的历史遗训——“再坚固的堡垒,都总是最容易从自己的内部攻破。”
显而易见,干部的大面积腐败就是我们党肌体里面的蛀虫,自毁的根苗啊!西方和平演变势力的外围打压封杀动摇不了我们的生存根基,然而这种从自己内部滋长起来的自毁之力,却不容我们小视啊!敢不敢对这种团伙式的贪污集体采取一窝端式的激进之举,以把那些背弃党的宗旨和本色,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贪官污吏,全部、彻底、干净地清除出我们党的干部队伍,这是我们党通过铁腕反腐而重获新生的关键所在。我们党在反腐自救问题上不能再“和稀泥”了,也不能再当“好好先生”了。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动作果敢。
社会上的那个传言固是排除了我们党反腐自救、劫后新生的可能性,但其言未必为真,其中有不少恐吓我们的东西。采取一窝端式的反腐之法,固然可能因其牵连之广,惩治之多,而引发我们组织肌体的暂时瘫痪和剧烈的阵痛,然而,这却是切除腐败毒瘤,确保肌体健康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三、如何反腐:江泽民的“三讲”、“三个代表”与美国的宪政设计
在反腐问题上,江泽民所搞起来的那种“三讲”、“三个代表”之类的思想教育或道德教化方法,已不再灵验了,抓大放小、只惩首恶、不及其余的宽大处理,也不再具有感召和警醒作用了,一窝端、开除官籍、永不录用之类的惩治办法,已到了该用的时日了。我们党内的腐败势头之所以遏制不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思想教育和道德劝诫不再有效之时,我们缺乏制度层面上的多重封杀阻截其权力腐败的精巧装置。
这种装置在美国的宪政设计中可以寻找到。例如,林达女士在《近距离看美国之二“总统是靠不住的”》一书中所发现的那个美国宪政上最杰出的制度设计。在本书中,林达女士将美国宪政上的这种旨在遏制、封杀、阻截其权力腐败的制度设计,比之于美国店铺里的“收银机”,——一种凭借机器的安排防止店员滋生贪心的发明。
林达女士超越了东西方意识形态范畴的旧有樊篱,而冷静地认识到防止权力的腐败,在东西方传统的文化背景下所提供的解决思路也是极其不同的。例如,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思路里,预防的主要措施无非就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和干部革命信念的不断灌输,企图以个人道德修养上的自律解决问题。江泽民在领导干部的“三关”——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不断改造中所轰轰烈烈搞起来的“三讲”、“三个代表”之类的思想这种灌输运动,其承继的就是这一思路。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思路,则另辟蹊径,它不相信个人道德修养上的自律,而主要依靠制度层面上的精巧设计去封杀和防止政府官员一切可能的贪腐行为和念想。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制度层面上的精巧设计就是这种权力的分立和制衡。 林达女士以“水门”事件为例,浓墨重彩地分析了美国政治体制的这种“收银机”作用。她发现身为美国总统其权力腐败之所以难以为继,就是因为在其面前挡路和监督的有桀骜不驯的独立检察官,忠于职守的法官,穷追不舍的新闻界,人人喊打的国会。正是这种制度层面上的多重阻截封杀,最终遏制住了其权力的腐化过程。在我们极尽嘲刺美国的这种相互牵制、缺乏效率的制度设计时,岂不知它正是权力腐败的克星和天敌。要是在我们的贪官面前,也摆上这种多重挡路装置,我想我们的党内腐败也许就不会这样大面积滋生了吧。
四、未来的反腐:制度上的可能变革与西方的政治文明成果
然而,这却需要对我们的制度作一些根本性的变革。按照权力的分立和制衡要求,作这样的变革,就极可能危及到我们党对权力的垄断。例如,把西方民主制度中的多党竞争机制引进来;或把马克思设计的巴黎公社原则付诸到实践中去,把干部的选拔任用权力转移到人民大众手里,对一切公职人员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和撤换制,以尽快过渡到又大多数人民获全体人民直接行使国家职能这一无产阶级新型民主模式上来。无论哪种办法都可根除我们体制中的“任人唯亲”或干部的近亲繁殖等体制性弊端,从而确保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这些党的干部方针政策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即使我们这里的民主素质还远未达到“对一切公职人员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和撤换制”这一历史高度,但干部的选拔任用权从少数人手里转移到大多数人民手中,这种制度层面上的根本性变革至少是值得尝试的。在这种情况下,熊彼特设计的民主政治模式,就不失为一种可能的政治体制改革选项。在熊彼特的制度设计中,“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做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出政治决定的权力。”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民主政治运作,基本上都是以此理论为设计蓝本的。在这种制度的安排下,政府官员或公职人员的选拔任用权力,就不再是被少数有组织的党团或个人所长期垄断,而实则是周期性地定期掌握在社会大众的选票之中。这种制度设计对政府官员的贪腐而言,就极具心理上的威慑力。因为你的腐败丑闻一旦在多重独立的监督机构的协同搜寻中披露出来,你的仕途和官位就可能在人民的定期的选举和随时的弹劾中化为乌有。
正因为如此,把这种干部的选拔任用权力从我们党的组织手里更多的转移到自己的人民那里,由他们自己选拔任用自己的公仆,这样做无疑都会打破我们党对权力的垄断。然而,这却是消除我们体制弊端的一个根本所在。同时,这也是我们党还权于民,让自己的人民更多的行使自己当家作主权利的必然趋势。村民自治与村长直选只是这种还权于民的一种积极尝试而已。
当然,仅有这种还权于民的举措,也还不足以根治我们这里干部的大面积腐败,也还需一些制度性的变革赋予司法、监察、新闻机构一定的独立性;也还需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审计制度;也还需要建立健全党的从上到下监督与群众的从下至上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体系;也还需要把开除官籍、永不录用,抄收家产,处以极刑之类的严刑峻法古为今用起来。只有把这种只要腐败就难逃法网惩治的反腐环境建立起来,其近似疯狂的贪腐才可能由此收敛起来。
目前,新闻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独立性和安全性极为脆弱,与其承担起来的监督职能极不相称。由于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的缺乏,新闻监督也好,群众监督也好,底气不足,顾虑重重。
中国的反腐需要新闻监督、群众监督的广泛参与和积极介入,就像当年毛泽东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曾经做过的那样。因为你很难指靠一个团伙式的贪污集体来承担起这种反腐倡廉的重任。它能自己反自己吗?只有那些没有腐败丑闻缠身,浑身上下清清白白的广大群众,才能旗帜鲜明地反腐,不与之妥协搞灰色的交易。不敢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反腐,这是我们这里的大面积干部腐败一直得不到彻底根治,雷声大、雨点小式的反腐斗争一直收效不大的根本症结之所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反腐,固然会把我们党的一大批腐败干部打倒在地,然而我们党的干部队伍却可在这种群众性的反腐运动中得到净化,党性得到纯洁,毒瘤得到清除。
除了依靠这种群众反腐之外,西方制度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反腐措施,也可以拿来为我所用起来。
我们共产党人不是有一句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吗?说什么要积极吸收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遗产和文明成果。这一要义几乎可在中共的三代领导核心人物——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的有关论著里找出来。在这种积极吸收、大胆利用的反复告诫中,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方面的有用成果,按理说无一不在这种吸收利用之列。然而,我们的民主政治实践却从未敢涉足到这种政治层面上来。特别是在我们党的声望和形象大不如前的危机关头,更是如此。
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们政治制度的根本,它与西方的议会政治和三权分立是格格不入的。吴邦国、贾庆林以及地方人大的主任们,一再重申中国决不搞西方的议会政治,而要把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毫不动摇、一如既往地坚持和传承下去。然而,西方宪政上的三权分立与多党竞争基础上的议会政治,在预防和遏制政党的腐败上所取得的成效是举世公认的,就是抱有意识形态成见的我们也不得不为之叹服。如果认同它是人类政治文明中的一个精华所在,也可尝试性地吸收一些,用于矫治我们党内的一些腐败现象。
在20世纪80年代民主制度在东欧、苏联勃兴之际,中国的民主进程却因邓小平的一句话,嘎然而止。叶利钦的最大贡献就是把民主带给了俄罗斯。而邓小平的一句“西方的议会民主和多党制不适合中国国情”的论断,却把当时东欧、苏联勃兴起来的那股民主大潮阻断在中国的国门之外。在邓小平关上这扇世界政治文明成果吸收引进大门的做法中,他实际上也在重犯着德国莱辛时代莫泽斯·门德尔松对待斯宾诺莎的一个错误,也实际上在背弃马克思主义的“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的历史遗训。即使是在资本主义的议会民主里面,也不会全是糟粕之类的东西,而必然存有一些值得我们吸收借鉴的合理内核。有列宁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苏俄吸收利用国家资本主义,与旧制度的过渡改造中自发产生的私人资本主义作斗争,而把经济文化落后的苏俄一步带到社会主义发展新轨道上的成功范例,我们又何不敢循着列宁的思路,而去吸收引进西方民主制度中的那些旨在防范和阻止权力腐败的精巧设计,用于我们的反腐呢!走出这一步,需要非凡的胆识。因为这可能引发我们制度的根本变革。然而,这却是整治我们党内腐败的一个根本所在。
五、反腐的革命性变革与民心的重新赢得
无论是尝试马克思在巴黎公社运作上的一些设计,还是重新启用毛泽东的群众运动模式,或是引进熊彼特的多党竞争机制,或是吸收西方议会民主中的权力分立与相互制衡理念,这无疑都会引起我们反腐制度设计上的革命性变化。如果真的这样改下去,它的一个可预期的结果,就是会由此危及到我们党对执政权力的掌控,然而这却是我们通过反腐而重新焕发出自己所在政党活力的一个必由之路。如果我们不敢涉足这一制度层面上的改革禁区,而以此根治我们这里的干部腐败,我们的制度,我们的政党,其未来的存亡与否,前景都可能极其暗淡,能不能经受住社会上不满情绪疾风暴雨式的冲击,这绝对是巨大的未知数。
现在,群众对我们党的反腐现状和进展,极为不满,怨言丛生,这都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铁的事实。天意定兴衰,民心决存亡。天意是什么?天意就是民心。只有紧紧抓住民心,才可能始终保持住自己的执政权。不能再空谈我们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了。如果让自己的人民说自己的真心话,人民还会选择我们党吗?在我们党牢牢掌握枪杆子和国家暴力之类的专政工具的时候,在我们这里的人民缺乏政治民主及其多种政治选择权的时候,除了选择我们党来执政,难道我们的人民还有别的选择吗?在这种情况下,重新赢得民心的根本办法就是站在人民利益的立场上铁腕反腐,把我们党重新带到真心为民谋福利的正道上来。
2000年8月2日 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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