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我们好理解。无也好理解。唯有这个“产”怎么理解?这里我解释一下,这个“产”指的是生产资料。这个生产资料很有讲究。它是决定生产关系性质的基础。学过政经的都知道,生产关系包括三个要素:“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生产中人们的关系如何,生产产品如何分配”。其中“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最基本,它决定了后两个要素的情况如何。在建国以前,无产阶级没有生产资料,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而在三大改造以后,私营经济作为落后成为被消灭,社会上的一切生产资料都收归国有,成为全民所有制成分,无产阶级作为人民的一员,也因之而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所以无产阶级在这个时候,在事实上已经被消灭了。
正因为在三大改造以后,无产者成为有产者。人民才真正有可能成为国家的主人。首先,当人民掌握生产资料的前提下,人民就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在工厂工作。其次,在人民掌握生产资料的前提下,人民就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劳动公平的收获劳动产品,再次,在人民掌握生产资料的前提下,人民就有权利管理工厂的经营,土地的耕种以及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国家策略。最后,在人民掌握生产资料的前提下,人民就有权利要求享受由以生产资料投入为基础的社会生产所创造出的价值所衍生出的种种社会福利。
以上诸条,在资改前,我们可以看到,它的确都是人民享有的起码权利。因为道理很简单,特别是现代人最能理解----一个握有厂房设备的企业老总,会发愁找不到工作?-----一个握有厂房设备的企业老总,会收入比员工还低甚至没有收入?--------一个握有厂商设备的企业老总,没有决定生产方针和处置产品的绝对权力?所以,尽管在理论上看来全民所有制这个概念看起来有些抽象。但在事实上,人民的确享受到了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所应该享受到的权利,并已然成立了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履行义务。我们不得不承认全民所有制作为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所有制可能会变得不如私有财产那样泾渭分明那么容易理解。但无论你询问那个时代的那一个人,他都会有一种成为国家企业主人的自豪感,而之所以能产生这样的感觉,其根源当然只能是成为有产者。因此可以坦诚的说,在那个时代无产者已经被消灭了,毛泽东把中国交给了人民,人民理所当然的做起了有产者。
然而建国60年,有30年站在河西。为了疯狂侵吞国家财产,资改派猖狂叫嚣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是“全民没有制企业”。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可一点也不再敌视“平均主义”了。因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没有确实的把企业财产完全平均的分配到每一个人手上,没有像习惯了私有观念的XXX理解的那样,所谓“所有”就是以某种有价形式被“私人占有”。于是他们便借机疯狂鼓噪,“全民所有制经济”产权不明,责权不明,平均主义严重,效率低下。其中的“产权不明”是他们鼓吹的要害,因为资改派的一切理论基础就是“私人占有”。不能“私人占有”就不配说成是“所有”,这样便正式把全民所有改称国有,这一改听起来好似只是改了个名字,但实际上则是大笔一挥把实际已经在社会主义中国被消灭的无产阶级,重新从棺材缝里给挖了出来。
我们知道,“所有”这个词本身就是个主观属性,自然物无所谓所有还是没有。山上长着个人参你说这个人参属于山吗?如果属于山那哪天他被狗叼了那你说这狗是犯抢劫罪还是盗窃罪?所以说,国家作为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本身不能成为所有者。而且更要害的是,国家不是社会主义的特有物,单纯的国有制不能说明所有制的性质问题。这样,资改派就靠这浑水摸鱼的妙计把本来产权明晰的全民所有制搞成了两个模糊的国有制经济。这两个模糊前面说了,一个是产权者模糊,就是国家作为一个模糊的概念无法确定生产资料到底属于谁,到底该被如何掌握。另一个就是产权性质模糊,如果国家属于资本家阶级,那么国有制完全等同于资产阶级私有制。并不等同于社会主义公有制。
这样,本来属于人民的生产资料,就这样被一个转移概念给偷偷摸摸的偷走了。人民不在掌握生产资料,自然成了出卖劳动力的受雇佣者,他们除了双手一无所有,所有因掌握生产资料所拥有的权利,比如医疗权,受教育权,住房权,公平公正的生存权,受尊重权,休息权,8小时工作制权全部被剥夺。新的无产阶级就这样死灰复燃般的诞生了。而国有财产则因为天生的模糊面貌而无法得到切实的管理,于是有难免产生像国资委这样的怪胎。
可以用一个比喻来比喻共有财产被窃取的发展情况:50个人在一个小区居住,成立了一个居民共治小组,没个居民把自己的所有财产交给这个小组,由这个小组出资购买厂房设备,每个居民在其中劳动,生活,享受老板一样的待遇。大家觉得不觉得这样的场景很像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股份制。没错,和股份制差不多,你可以认为这些局面每个人都是握有等价股票的股东。而这个共治小组就好比股东大会。然而突然有一天,这个股东大会说,财产不在属于股东们了,而是属于这个股东大会,财产怎么处置归股东大会说的算,股东们不再是老板,而成为是雇佣者,随时可以被扫地出门!大家认为股东大会的这种做法合法吗?其实比喻的再贴切形象点,那就是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制度了,在氏族公社中,氏族财产都归公社统一分配,而到了原始社会末期,财产有了剩余,可以有很大的财产不去平均分配成为实际上的共有财产。为了侵吞这共有财产,氏族长公开宣布这些财产,归氏族公社所有,而氏族公社归氏族长所有,从此氏族长由一个清正廉洁的原始人领袖,变成了奴隶主,而氏族成员则由享受和氏族长平等权利的普通公民成为奴隶!
而这就是资改派的光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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