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安思危重在反腐败
时间:2010年02月16日 09时00分 来源:《求是》 :邵景均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一个贯穿始终的重要思想——“居安思危”。“危”在哪里?《决定》指出,“危”在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党内还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腐败。我们要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一、腐败是和平时期执政党的大敌
纵观人类历史,虽然每一次政权更迭都有着复杂的外部原因和多种表现形态,如外敌入侵、自然灾害等等,但就其内部原因而言,都与执政者的腐败有本质上联系。执政者腐败程度较轻的时候,人民尚可忍耐。当腐败现象严重并且直接伤害到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时候,就有了起义,有了革命,有了新一轮的改朝换代。
以往人们曾认为,腐败是长在剥削阶级身上不可治愈的癌症,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执政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不会被腐败打倒的。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剧变发生后,人们的认识发生了根本变化。虽然苏联东欧共产党失去执政地位的具体原因各异,但在因腐败而丧失应有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这一点上却是相同的。这些党在执政初期,尚能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指导,密切联系群众,较好地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较强的执政能力。但是,随着执政日久,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一些希望从党的执政地位中捞到好处的人,乔装打扮混入党内,为了谋取私利,不惜违背党的制度、破坏党的纪律;一些没有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领导干部,与腐败分子同流合污。在这样一些人的作用下,党的整体状况潜移默化地向着消极方向发展:思想理论日益僵化,脱离群众、滥用权力的问题突出,面对突发事件和深层社会矛盾束手无策。可以说,反腐败始终是执政党面临的重大课题。
回顾人类社会政权更迭的历史,分析苏联东欧共产党丧失政权的教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任何政党、政治集团执政以后,都面临着失去政权的危险。在和平建设时期,危险主要来自执政党内部的腐败。执政党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有效地预防腐败,才能保持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二、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是我党执政以来从未间断的伟大实践
尽管我党在执政以前开展了长期的反腐败斗争和根据地廉政建设,但是一旦真正执掌了政权,一些党员干部就经受不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滑向了腐败的泥潭。根据当时的统计,从1949年解放到1951年底,北京在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查处贪污腐败分子650人,涉案总金额约15亿元(旧币)。同期上海发生的大大小小贪污案3002件,涉及3230人,涉案总额186亿元。其他地方这类贪污腐败现象也多起来。面对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毛泽东同志及时告诫全党,腐败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乱源,轻则引起群众的反对和不满,重则会引起“第二次革命”,造成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局面。党执政后最早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是1951年12月开展的“三反”运动。这次运动创造了新中国初期的廉政局面,巩固了年轻的共和国政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新特点。邓小平形象地指出:“打开窗户,新鲜空气进来了,苍蝇蚊子也进来了。”一些党员干部被腐蚀,不正之风来势很猛。党中央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改变以往靠群众运动的做法,坚持依靠教育和制度反腐败,反对和纠正领导干部特殊化,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遏制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经济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由于种种原因,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腐败现象是侵入我们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党中央提出“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
进入新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胡锦涛同志强调:“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特别是在查办大案要案、深挖腐败分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我们党执政以后,面对和平发展的大好形势,之所以总是坚定不移地反腐败,是因为党始终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的严重存在,看到腐败现象的严重危害。
其一,腐败会改变我们党的性质。以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为本质特征的腐败涣散党心,使党员、干部追求个人私利,忘记党的宗旨。它扭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之无法得到科学的制定和实施。它使党内形成一个或多个互行方便的既得利益集团,导致党的系统和权威瓦解。腐败的蔓延将一步步摧毁党的思想、路线和组织,最终在事实上改变党的性质,葬送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
其二,腐败会使党失去执政地位。任何政权的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民心向背。腐败行为的实质,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冷漠、侵害和掠夺。腐败导致社会利益分配严重失衡。腐败分子用人唯亲,使人才无法发挥作用。不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党就会丧失民心,丧失政权。
其三,腐败会使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化为泡影。腐败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大敌。腐败分子为了一己私利,往往运用手中的权力阻挠经济体制的改革,阻挠资源的合理流动,故意搞乱经济秩序,破坏党的经济政策,以求“乱中取利”。实践一再证明,在腐败横行的社会,决不会有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腐败分子为了谋取私利,总是以种种借口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阻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腐败毒化社会风气,破坏先进文化建设。如果任由腐败横行,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就会受到全面破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就无法实现。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营造反腐败的全局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再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力度,为什么腐败现象还是“易发多发”呢?胡锦涛同志对此作了精辟的分析:一是一些党员干部没有真正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二是在体制改革过程中,各方面制度还不完善,权力运行还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三是社会上还存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我们的工作方面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以上论述表明,造成目前这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在如何反腐败的问题上,不能“就腐败讲反腐败”,必须视野开阔,着眼于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全面发展,从治标与治本、惩治和预防两个方面作出努力,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
一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地推进发展。发展不充分是产生腐败的原因之一。任何企图脱离发展“反腐败”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幼稚的、错误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价值,就在于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坚持科学发展观,是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正确途径。
二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换时期。计划经济体制打破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不完善,这就给腐败活动以可乘之机。应加快改革步伐,早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是完善,越有利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人类历史上,以“少数人说了算”为基本特征的封建专制制度是产生腐败的制度性根源。实践证明,“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制约“绝对权力”的根本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群众依法共同管理国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必将从根本上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
四是建设科学、严密、完备、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作乱,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无法做事。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要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以惩治和预防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突出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要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让制度行得通、用得好。
五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如果整个社会都对官员的腐败疾恶如仇,有“人人得而诛之”的心态,腐败就终有被根除的一天。如果腐败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现象,“骂娘”只是因为自己沾不了腐败的光,那么,根除腐败就只能是镜花水月。因此,防治腐败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积极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文化资源,倡导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六是毫不放松地严厉惩治腐败。面对现阶段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查办腐败案件的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只有惩处有力,才能预防有效。只有对腐败案件查深、查细,才能为制度建设、预防腐败提供根据。
值此盛世,我们对党和国家的光明前途更加充满信心。同时,我们也要记住“居安思危”的古训,记住党中央的忠告——“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在党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要抓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
(:中央纪委研究室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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