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依据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不仅在民主革命时期领导中国人民找到了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完成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创建了新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当代中国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和制度前提,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创立了毛泽东思想;而且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理论,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与和平赎买的政策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用逐步过渡的形式改造个体农业和手工业,使社会生产力在改造过程中继续得到发展,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毛泽东又在面对如何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课题时,在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了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一、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为目标的艰辛探索
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中国在开始社会主义工业建设的时候,在许多方面承袭苏联模式的做法,但不久就发现了问题,因而早在1955年底,毛泽东就在中央领导集体的范围内提出过“以苏为鉴”、走中国自己的路的问题;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提前基本完成、要求加快工业化步伐的形势,更促使毛泽东把注意力转到经济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上来,从对实际情况进行系统而周密的调查研究入手,开始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探索。
毛泽东的调查研究从1956年2月14日开始,到4月24日结束,在此期间他用了43天听取国务院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国务院计委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汇报,每次都是4—5个小时。除了审读事先送交的书面汇报材料外,毛泽东在听取口头汇报时,还不断插话、提出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评论。
在此期间发生的一件重大事情便是1956年2月召开的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和赫鲁晓夫在会上所作的秘密报告,以及同年4月5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表明我们党对苏共二十大明确而初步态度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文章。1956年4月4日,毛泽东在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讨论该文的会议行将结束的时候,讲了一段有关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话。他指出:
问题在于我们自己从中得到教训。这篇文章算是我们初步总结了经验教训。我认为最重要的教训是独立自主,调查研究,摸清本国国情,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定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革命时期,我们走过了一段弯路,吃了大亏以后才成功地实现了这种结合,取得革命的胜利。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
开始我们模仿苏联,因为我们毫无搞社会主义的经验,只好如此,但这也束缚了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初步实践,又有了苏联的经验和教训,应当更加强调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强调开动脑筋,强调创造性,在结合上下功夫,努力找出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1]
所以,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从一开始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作为明确目标的。而达到这个目标的方法,首先是同苏联进行比较。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参加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根据他的调查研究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在同年5月2日最高国务会议上所作的讲话中,他又就此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毛泽东在报告中说:“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2]报告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比苏联模式的做法,阐述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个关系,即重工业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其中又以前五个关系为主要。毛泽东讲这十个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寻找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的路线。对于这个报告,无论从动机讲,还是从内容讲,毛泽东都作出了极高的评价,他说:“1956年4月的《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3]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头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开始反映中国客观经济规律”[4]。
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随即成为1956年9月15日召开的党的八大的指导思想。由毛泽东亲自主持进行反复讨论和修改的党的八大的政治报告指出,“由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基本上完成,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这样,毛泽东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就聚焦到在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以后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框架上。
1957年1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又进一步展开了这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框架。他在这个报告中讲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的时候,特别强调“现在的情况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我们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5]在1957年3月19日的一份讲话提纲中,毛泽东还指出:“现在处在转变时期;由阶级斗争到向自然界斗争,由革命到建设,由过去的革命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在1958年1月的《工作方法六十条》中,毛泽东又指出:“要把党的工作的着重点放到技术革命上去。”
所有这些都说明,毛泽东对于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具有良好开端,而且富有成果。然而,毛泽东的探索又是艰难曲折的。艰难是因为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是一项崭新的实践,对如何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还缺少规律性认识,再加上当时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他必须随时排除国内外种种矛盾的干扰和影响,才能使这种探索向预定的目标前进;曲折是因为毛泽东在这种干扰和影响下离开了探索的正确道路,而在发现错误后又在纠正错误中折回来再探索,但接着又遭到干扰和影响。
二、毛泽东探索的积极成果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来源或思想启示
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形成的积极思想成果大体上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实现步骤。
1954年9月,周恩来在一届一次人大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代表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要求。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要“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在1964年底和1965年初的三届一次人大上,周恩来正式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人民公布了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在战略步骤上,1963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在讨论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时,提出了两步走的发展步骤: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前列。
第二个方面是关于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工业化的道路和方针。
毛泽东认为工业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标志,中国的工业化要从中国是一个大农业国这种情况出发。如何处理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的关系、发展重工业和发展轻工业的关系,关系到走什么样的工业化道路的问题。苏联和其他一些东欧国家走的是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轻工业和农业,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毛泽东在借鉴苏联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1956年4月的《论十大关系》中指出,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我们对于农业、轻工业是比较注重的,但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1957年2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明确地提出了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问题。他说,工业化道路的问题,主要是指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关系问题。我国的经济建设是以重工业为中心,这一点必须肯定,但是同时必须充分注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工业才有原料和市场,才有可能为建设强大的重工业积累较多的资金。
1958年,毛泽东提出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其中包括工业和农业并举、重工业和轻工业并举、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并举、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并举等等。1959年,毛泽东又针对“大跃进”中片面发展钢铁工业、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问题,提出了安排国民经济要以农、轻、重为序的思想。他说:“过去是重、轻、农、商、交,现在强调把农业搞好,次序改为农、轻、重、交、商。这样提还是优先发展生产资料,并不违反马克思主义。”“大跃进的重要教训之一、主要缺点是没有搞平衡。说了两条腿走路、并举,实际上还是没有兼顾。”[6]1959年底1960年初,毛泽东又进而指出:“我们的提法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所谓并举,并不否认重工业优先增长,不否认工业发展快于农业;同时,并举也并不是要平均使用力量。”[7]总之,不能把工业强调到不适当的地位,必须使农业能够得到和工业相适应的发展,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也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价。在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以后,毛泽东又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他关于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思想。
为了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毛泽东还提出要坚持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共同发展、坚持国防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基础等方针。
第三个方面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发展阶段、经济体制以及民主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方针。
1.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8]列宁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对抗消失了,矛盾还存在。但是,在苏联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斯大林却长期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致使无冲突论横行,另一方面又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难以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问题。针对着这种否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的形而上学,毛泽东指出:“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9]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把对立统一规律用于观察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论。他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10]所谓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适应的,其不完善的方面又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也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因而这就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剧烈的阶级斗争,它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可能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则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从认识论上为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依据。
在上述讲话中,毛泽东还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尽可能地将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着眼,提出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问题。他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反动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11]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而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敌我矛盾用专政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毛泽东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概括成“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并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即“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团结、教育知识分子,搞好民族团结,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等等。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1956年9月党的八大上,毛泽东亲自主持对其政治报告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指出由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2.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
1959年以后,毛泽东在总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失误的基础上,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谈到:“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12]
3.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
1958年底,毛泽东在发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严重存在的否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以及“共产风”等问题后,在进行认真思考和研究的基础上,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13]1959年初,毛泽东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批评无代价地调拨生产队财产是否认价值法则,是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行为,是不允许的;他在一个报告上批示说:“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 [14]
4.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及其改革问题。
毛泽东主张计划经济,但不赞成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1956年的《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认为:“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中央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破坏这种必要的统一,是不允许的。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有适合当地情况的特殊。”因此,“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15]而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毛泽东还主张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企业,也都要在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有一定的自治权。
毛泽东认为,在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关于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他在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提出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的要求。在1959年底1960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时候,他又谈到:“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16]1960年3月,在转发中共鞍山市委一份报告的批示中,毛泽东再次强调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问题,并称之为中国工人阶级创造的“鞍钢宪法”。
在如何对待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新出现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问题上,针对社会主义改造后期上海出现“地下工厂”的情况,毛泽东在1956年12月7日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中指出,上海出现地下工厂是“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又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把“这叫新经济政策”。[17]
5.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针。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该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18]在《1957年夏季的形势》和1962年1月《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一再重申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
6.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方针。
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我看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19]在1957年的最高国务会议和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他又进一步阐述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它是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提出来的,是在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各种矛盾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在国家需要迅速发展经济和文化的迫切要求上提出来的。”[20]因为为了判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常常需要有考验的时间,因此,对于科学和艺术上的是非,应当保持慎重的态度,提倡自由讨论,而不要轻率地作结论。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毛泽东还提出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认为对中国的文化遗产,应当充分地利用,批判地利用;在对待外国文化的问题上,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但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而“应该学习外国的长处,来整理中国的,创造出中国自己的、有独特的民族风格的东西”[21]。
7.关于加强党的建设。
早在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指出,夺取全国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歩,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因此,“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22]。他特别针对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所面临的严峻考验,强调必须从思想理论、工作作风、艰苦奋斗、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腐败等方面加强党自身的建设。
8.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新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把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运用到新中国的对外关系中,把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放在第一位,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倡导和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决主张争取和维护世界和平,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霸权主义,反对强权政治的干涉。
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形成的这些积极的思想成果,是他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努力结合起来的思想结晶,因而理所当然地为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坚持和继承下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来源或思想启示。例如,关于毛泽东提出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邓小平在1982年说过:“我们建国以后长期处于孤立的地位。几乎是关起门来搞建设。现在情况不同了,国际条件不同了,我们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同发达国家建立联系。但是不管怎样,中国这么一个大国搞四个现代化,基本点还是立足于自力更生。”[23]关于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邓小平认为:“这篇东西太重要了,对当前和以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意义,对国际(特别第三世界)的作用也大。”[24]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邓小平指出:“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当然,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但是从二十多年的实践看来,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25]关于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邓小平说,所谓“初级阶段”,就是毛泽东说的“不发达的阶段”。[26]关于毛泽东所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造成的那种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邓小平在1979年元旦讲话中指出:“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政治基础。没有这样的政治局面,四个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27]关于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针,邓小平说:“无论如何,思想理论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定要坚决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28]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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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