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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刍议

唐青钊 · 2011-09-1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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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刍议  

   

   

张文木先生在他的《人生沉思录(十一)》中写道: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重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意义重大。有“人民内部矛盾”,也就有了人民外部的“敌我矛盾”。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不仅是社会主义革命时代,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改革开放时代必须回答的首要问题。  

用矛盾的方法,分清敌我友,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确定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社会型态的性质、对象、任务、前途、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确实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首要问题。但这一首要问题未免难堪历史之重。如同狂人之不见月光,中国之不见矛盾包括之不见人民内部矛盾几近三十年,朝花夕拾、旧事重提难免有“今日复何日”的感慨。然而当今之见矛盾较之狂人之见月光更为不幸:狂人虽久不见月光,但至少见到了月亮的正色和全貌;今人虽见到了矛盾,但却是“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仍是犹抱瑟琶。看来,发现真理需要时间和勇气,坚持和发展真理更需要时间和勇气。但是,如同“月有阴晴圆缺”但改变不了月亮是圆的这一事实一样,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重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一事实表明:不管人们喜欢不喜欢、承认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是充满矛盾的社会;尤其是不管人们喜欢不喜欢、承认不承认,反映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社会主义社会型态的性质、任务、对象、前途、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这一“客观辩证法”早已顽强地表现了出来——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毛泽东揭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理解和认知出现了偏差,乃至刻意回避这些矛盾,才导致中国社会主义从策略性的退却演变为社会主义的逐步褪色,到如今则是少了红色、多了特色;曾经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成为官僚精英、资本精英和学术精英的天下,扬眉吐气的工农阶级沦落为社会弱势群体。现实惩罚了我们的党,也惩罚了我们的人民。这是唯物辩证法的胜利,这是社会主义客观规律的胜利,这是毛泽东适用唯物辩证法揭示中国社会主义客观规律而创立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胜利。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是关于事物矛盾的法则、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以及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史观和国家学说的极大丰富和发展,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杰出贡献。因此,承不承认以及如何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既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发展史上的新课题,又是识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一块试金石。对于这个课题,马克思、恩格斯曾作过某些原则的论述,但限于史条历件,他们也只能作某些原则回答。列宁在十月革命之后,根据建立和巩固苏维埃政权斗争的实践经验,在他的许多论述中,具体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许多矛盾,重点分析了无产阶级专政下阶级斗争的继续存在及其特点,谈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及其处理办法,等等;但由于列宁辞世过早,没有经历社会主义社会具体的、全面的实践,因而也不可能全面系统地回答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斯大林曾经长期否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矛盾,只是在他逝世前一年写《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时,才吞吞吐吐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还存在着矛盾,并认为如果注意不够、搞得不好还可能发生冲突。全面认识到矛盾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并形成全面系统科学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的唯有毛泽东。他的敌人攻击其最厉害的是这个辩证武器,以及以这个武器为基石而创立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他的后继者否认和回避得最多的也是这个辩证武器,以及以这个武器为基石而创立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为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复兴,我们必须擦亮这个武器并重新拿起这个武器。  

一、        社会主义社会是各种矛盾的统一体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充满矛盾,是各种矛盾的统一体。  

1、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毛泽东向来认为,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想、思维的根本法则。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穿于事物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而能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相互转化,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相对性;但是矛盾的斗争则是不断的,这便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当着我们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的时候,要注重矛盾和矛盾方面的主要和非主要的区别;当着我们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的时候,要注重矛盾的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的区别,否则我们就要犯错误。  

2、必须用对立统一的规律来观察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认为,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应该也必须运用事物矛盾的法则。因为社会主义同样逃脱不了事物矛盾法则的宿命,因为“我国社会还存在着各种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因为有“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因此,必须“引导人们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并且懂得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这种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72页)。“因而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社会上的事情总是对立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对立统一的,有人民内部的对立统一,也有敌我之间的对立统一。  

3、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必须坚持在统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统一。一是要坚持两点论。“一分为二,这是一个普遍现象,这就是辩证法。”毛泽东将这个原理概括为“两点论”。毛泽东认为,运用两点论去观察,就会发现“每个民族都有它的长处,不然它为什么能存在?为什么能发展?同时,每个民族也都有它的短处,有人以为社会主义就了不起,一点缺点没有了,那有这个事?应当承认,总是有优点和缺点这两点。”(《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85页)。坚持两点论,又必须分清矛盾的两个侧面的主次,“统一物的两个互相对立互相斗争的侧面,总有个主有个次。这就要求人们看问题必须抓住事物的本质和主流,用这样的观点来看社会主义制度,应当看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是本质的、主流的方面;同时,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这是非本质的、主流的方面;必须注意矛盾处于肯定发展阶段时要大力巩固和发展矛盾的主要方面,反之,则要限制和克服。”“在我们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当然不能让毒草到处泛滥,无论在党内,还是在思想界、文艺界,主要的和占统治地位的,必须力争是香花,是马克思主义;毒草、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只能处在被统治地位。”(《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   页)。二是要在统一中把握对立。毛泽东指出,对立统一规律的另一个原理就是统一物的两个侧面是统一的,不能脱离它们之间的统一去孤立地把握他们之间的对立,社会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不能转化?为什么经过革命,无产阶级变为统治者,资产阶级变为被统治者?”(《毛泽东选集》第  卷第   页)。三是要在对立中把握统一。毛泽东指出,对立统一规律的另一个原理,就是矛盾的两个互相联系的侧面又是对立的,不能脱离它们的对立去孤立地把握它们的统一。“任何时候,总会有错误的东西存在,总会有丑恶的现象存在,任何时候,好同坏、善同恶、美同丑这样的对立总会有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   页)。同样,社会主义社会也仍然存在着真善美和假恶丑的对立,这种对立不仅在社会上存在,而且在共产党内也同样存在。  

4、对立统一——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这就必须:一要打破僵化。毛泽东指出,对立统一规律的另一个原理,就是矛盾的两个侧面斗争是绝对的、统一的、相对的。“社会主义社会及其各个领域中,平衡是相对、不平衡是绝对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按照辩证法,就像人总有一天要死一样,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总有一天要死亡,要被共产主义制度所否定的”。(《毛泽东选集》第   卷  第页)二是矛盾的对立统一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毛泽东指出:“没有矛盾就没有运动,社会总是运动发展的,在社会主义时代矛盾仍然是社会运动发展的动力。”“只说社会主义社会的特点是团结一致,十分稳定;不说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矛盾;只说精神上、政治上的一致,是社会主义国家强大的社会发展动力,不说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这样一来,矛盾的普遍性这个规律在他们那里被否定了,辩证法在他们那里就中断了。”(《毛主席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  

5、对立统一规律是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的根本规律。毛泽东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根本规律。  

(1)、社会主义社会是质和量、量变和质变的对立统一。毛泽东指出:“量变和质变是对立统一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不能说量变的时候没有质变;质变是通过量变完成的,不能说质变中没有量变。质变是飞跃。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也是一个量变、部分质变、质变的过程”;“我国现在经济上的平衡和不平衡的变化,是在总的量变过程中许多部分的质变。若干年后,中国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那时将完成一个飞跃,然后,再继续量变的过程。”(《毛主席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在社会主义的各个领域通过量变、部分质变,从而实现各个领域的质变;这些质变就整个社会主义社会来说,仍然是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这些部分质变由涓涓细流汇成江河湖海,达到一定的“关节点”时,就实现整个社会主义的质变,由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  

(2)、社会主义社会是肯定和否定的对立统一。毛泽东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有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毛泽东指出:“对于我们工作的看法肯定一切或者否定一切,都是片面性的,肯定一切就是只看到好的,看不到坏的,只能赞扬,不能批评。”“否定一切就是不加分析地认为事情都做得不好。”“不论用肯定一切的观点或用否定一切的观点来看待我们的工作都是错误的。”  

(3)、社会主义社会是前进和曲折的对立统一。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复杂的事物,认识它必须有一个过程,难免要犯错误,难免出现曲折,社会主义是前进和曲折的统一。“无产阶级的专政……担负着历史上最伟大、最困难的任务,面对着历史上情况最复杂和道路最曲折的斗争,因而它的工作——正如列宁所说的——也不能不犯很多的错误。如果有些共产党人发生骄傲自满思想硬化的情形,他们甚至也会重犯过去自己犯过的错误”。(《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总之,我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先是不认识或者不完全认识,经过反复的实践,在实践里面得到成绩,有了胜利,又翻过筋斗,碰了钉子,有了成功和失败的比较,然后才有可能逐步地发展为完全的认识或者比较完全的认识。”(《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  

(4)、社会主义社会是共性和个性的对立统一。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基本原则,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共产党的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等等,对各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是相同的;小的原则和这些基本原则的表现形式又是不同的。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应该接受,不接受是没有道理的,也不利。”“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各国应有所不同。在中国,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要和中国的革命实践相结合。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原则,各个国家都是相同的,但是在小的原则和基本原则的表现形式方面是有不同的。”正是根据这个原理,毛泽东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事实也证明是毛泽东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5)、社会主义社会是现象和本质的对立统一。毛泽东认为,透过现象看本质是一条重要的认识论原则,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同样有一个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的问题。  

(6)、社会主义社会是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对立统一。毛泽东认为,可能性和现实性两个东西,是统一的两个对立面,因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发展过程。从事物发展的最终结果看,就其可能性来说,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将转化为另一个事物,其本身终究要消灭,因此,战略上要藐视它;但是,由事物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需要一定的条件,因此,在战术上必须重视它。毛泽东这种在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的思想贯穿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之中,他说:“阶级斗争,向自然界的斗争,所遇到的困难更不可胜数。但是,大多数的人类,首先是无产阶级,首先是共产党人,除掉怕死鬼以及机会主义的先生们以外,总是将藐视一切、乐观主义,放在他的心目中的首位,然后才是重视事物,重视每件工作,重视科学研究,分析事物的每一个矛盾侧面。钻进去,逐步地认识自然运动的法则和社会运动的法则,然后就有可能掌握这些法则,比较自由地运用这些法则,一个一个地解决人们面临的问题,处理矛盾,完成任务。”  

(7)、社会主义社会是必然和自由的对立统一。毛泽东认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一个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程,我们不可能一下子获得建设社会主义的自由,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地深化认识,总有一天会获得建设社会主义的自由。他说:“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我们还有很大的盲目性,社会主义经济对于我们来说,还有许多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总之,“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  

(8)、社会主义社会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对立统一。毛泽东认为,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矛盾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如此。“在不损害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下,接受人家一些可以接受的意见,放弃自己一些可以放弃的意见,这样我们就有两只手:对犯错误的同志,一只手跟他作斗争,一只手跟他讲团结,斗争的目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原则,这叫原则性,这是一只手。另一只手讲团结。团结的目的是给他一条出路,跟他讲妥协,这叫灵活性。”对待敌我关系,处理对抗性矛盾,更是如此。“像托洛茨基那种人,像中国的陈独秀、张国涛、高岗那种人,都是无可救药,只能打倒,因为他们对于我们来说,是绝对地互相排斥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没有两重性,只有一重性,对于帝国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在最后说来也是如此,它们最后必然被社会主义制度所代替。意识形态也是一样,要用唯物论代替唯心论,用无神论代替有神论,这是在战略目的上说的,在策略阶段上就不同了,就有妥协了。在策略阶段上,要善于斗争,又要善于妥协”。  

(9)、社会主义社会是政治和经济的对立统一。毛泽东一贯强调政治和经济、政治和业务、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技术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对立统一。他指出:“政治和业务是对立统一的。红与专、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是个对立物的统一。”“政治和经济的统一、政治和技术的统一,这是毫无疑问的,年年如此,永远如此”。这种对立统一具体表现在各个方面,就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来说,“它们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就人生“三观”等政治思想观点与所从事的业务和技术关系来说,“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的”;思想和政治又是统帅,是灵魂;就政治思想工作和经济工作、技术工作及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来说,“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尤其是这样。”(毛泽东《严重教训》一文的按语)“反对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是使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地过渡到大规模合作化经济的思想的和政治的保证。”(同上)。“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是完成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保证。”“只要我们的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稍为放松,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就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  

二、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是由基本矛盾、主要矛盾支配的社会  

不同的社会形态包含有不同的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社会主义社会既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它必然包含有既不同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各个社会形态,又不同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其他各个社会形态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换句话说,“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毛泽东通过对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的总结,比较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理论界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认识混乱不堪,执政党则把错误的基本矛盾错误到主要矛盾那里,原来比较明确的社会主义社会形象越来越变成为“四不像”。在如何对待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问题上,考验着共产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勇气,同时,也考验每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坚持真理、探索真理的勇气,——为什么不能为了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的前途、毛泽东思想的真理性,坚持对的,反对错的呢?  

1、人类社会根本矛盾、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相互联系和区别  

毛泽东在不同场合和不同语境下,曾通用人类社会根本矛盾、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三个概念,但它们的实际含义却是明确无误的。例如,毛泽东说:“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两种基本的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报告》)。“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整风运动、反右派斗争的经验使我们认识了一个真理,这就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在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我们国内的基本矛盾。”(《农业合作化和当前的阶级斗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法科学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生产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都有它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旧的生产关系基本上不同再同它相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到一定阶级段,旧的上层建筑基本上不同再同它相适应,在这样的时候,就必然要引起根本性质的变革,谁要抵抗这种变革,谁就会被历史所抛弃这一规律,以不同的形态适用于一切社会,这就是说也适用于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  

毛泽东在使用根本矛盾、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这些概念时,之所以使它们的实质含义准确无误,来源于他对影响规定、决定、领导人类社会发展的矛盾的正确无误的把握和揭示。毛泽东明确地表示,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矛盾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乃是马克思通过解剖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基本矛盾的特殊性而揭示出来的,“当着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矛盾的特殊性解剖出来之后,同时也就更进一步地、更充分地、更完全地把一般阶级社会中这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的普遍性阐发出来了。”(《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18页)。在毛泽东看来,影响、规定和决定人类社会每一独立社会形态的矛盾是人类社会根本矛盾的特殊表现,这也是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时解剖出来的,“马克思把这一法则(事物矛盾法则)应用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研究的时候,他看出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于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制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同上)毛泽东又明确表明,主要矛盾则是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阶级表现,“这个矛盾(指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阶级表现则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同上)因此,如果我们不以辞害义而循名据实,在毛泽东那里,人类社会的根本矛盾、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是确定无疑、明确无误的:影响、规定和       决定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矛盾是社会根本矛盾,影响、决定和规定人类社会独立形态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而社会主要矛盾则是社会基本矛盾的阶级表现。但是,根本矛盾是一个虚化的、高度抽象化了的矛盾,它必然并且只能通过一定社会型态的社会经济结构亦即生产方式——一定社会的基本矛盾表现出来,因而无论是一定社会的根本矛盾,还是基本矛盾,最后都必然地通过人们在经济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也即阶级关系——一定社会的主要矛盾表现出来。  

2、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  

毛泽东在中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不久就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问题。一九五五年,毛泽东在全国工商联执委座谈会上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有缺点的,将来还要发展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也要分阶段,旧制度不行了,新的制度就要起来代替,生产力总要向前,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一九五六年,毛泽东又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基本上是相适应的,但是过了二百年后或二千年后,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总有一天会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经济基础变化了,上层建筑也就会不相适应,一部分进步的人要求变革,这样就发生革命。”  

3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1)、毛泽东指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但他未作明确的阐述  

A、毛泽东认为,社会基本矛盾反映的是一个独立社会形态的经济结构或者说是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他说:“马克思把这一法则应用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研究的时候,他看出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于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制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表现在个别企业中的生产的有组织性和全社会中的生产的无组织性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的阶级表现则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18页)。毛泽东在这里事实上明确地指出了:一个独立社会的基本矛盾反映的是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即“不在于这个社会生产什么,而在于用什么方式进行生产”,反映这种关系的矛盾,就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而这个基本矛盾在阶级社会里的阶级表现,就是人类社会的主要矛盾。  

B、毛泽东指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曾经指出:“我国现在的社会制度比较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胜得多”。“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事实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在工商业的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还拿取定息,也就是还有剥削;就所有制这一点上说,这在企业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所有制的某些个别问题上,还需要继续解决;在各经济部门中的生产和交换的相互交换在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逐步建立,逐步找寻比较适当的形式;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里面,在这两种社会主义经济形式之间,积累和消费的分配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不容易一下子解决得完全合理,总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毛泽东在这里实质上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有计划的商品生产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一般不会发展为对抗性矛盾但也不会自动消失,只能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自我完善中逐步加以解决。但是,一旦所有制基础发生变更,由公有制为主体转化为以私有制为主体,那也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也就是资本主义复辟了。  

C、毛泽东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  

a、《毛泽东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及谈话》(邓力群编辑)堪称至今中国最完美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其中涉及到有关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论述。例如,毛泽东在评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法则的性质时说:“斯大林说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法则,是做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法则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它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产生的。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法则,使我们的计划机关有可能去正确地计划社会生产。但是,不能把可能同现实混为一谈,这是两种不同的东西。要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就必须研究这个法则,必须掌握它,必须学会熟练地运用它,必须制定出能完全反映这个法则的要求的计划,这段话说得很好。”但“斯大林在这里说,必须制定出能完全反映这个法则的要求的计划,就是说主观计划要力求适合客观原则,但他只提出了问题,没有展开论述,可能他自己也不太清楚。我们的计划工作是否研究了、掌握了、熟练地运用了客观规律的要求呢?我们搞过计划,也有经验教训,我们过去一段时间内,曾经是一个风潮糖  多了,一个风潮  煤多了,又一个风潮钢铁多了,过不了多久又都说少了。上月说多了,下月说少,心中烦闷不知如何是好。看来,这不能说我们过去是完全正确地计划生产的,不能说我们过去的计划完全反映了客观规律的要求,不能说我们的计划工作过去已经认真研究了,充分掌握了,熟练运用了客观规律”。  

毛泽东不仅发现了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与人们的主观计划之间的矛盾,而且洞察了计划和市场之间的矛盾。事实上计划和市场的矛盾我国一直未完全解决好,但毛泽东在强调社会主义经济要有计划按比例的同时,倡导要积极利用价值法则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他说:“斯大林说,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这个说法对。现在我们有些同志怕商品生产,无非是怕资本主义。怕商品干什么?不要怕。那么,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作用呢?有,就限制它,否定它。过去的资本主义的鬼已经吃掉了,将来要出现资本主义的鬼,就再吃掉它。我们发展商品生产,不是为了利润,而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在这方面,商品生产还是一个有利的工具……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个工具。”“要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现在有一种倾向,好像共产主义越多越好,共产主义要有步骤。范县两年实现共产主义,要调查一下。不能孤立地看商品生产,要看他与什么经济相联系。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相联系,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相联系,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同志们,我们才九年就急着不要商品,这种主张是不对的。总之,我国商品不发达,经济学家在蒙混过关,被抓住了小辫子。”“利用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服务,斯大林讲了很多理由,那么,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作用呢?有,就限制它,否定它。过去的资本主义的‘鬼’已经吃掉了,将来再出现资本主义的‘鬼’就再吃掉它,怕这个‘鬼’干什么?不要怕,我们发展商品生产不是为了利润,而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为了五亿农民,为了巩固工农联盟,为了引导五亿农民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在这方面,商品生产还是一个有利的工具,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个工具。”  

毛泽东不仅看到了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关系”的矛盾,而且看到了这一关系的主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集体所有制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之间的矛盾。  

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但在一定时期要有一个稳定的边。毛泽东说:“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提到两种基本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这个界限必须分清,不能混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又是一个界限,必须分清,不能混淆。有的同志急于要宣布人民公社为全民所有。不知道什么道理,我们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忽然把这些问题忘记了,在公社内由队的小集体所有制到社的大集体所有制,需要一个过程,公社应当实行权力下放,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并且以队的核算为基础(1961年根据毛主席的提议,中央决定基本核定单位和生产单位是生产队)。人民公社如果没有完成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也就不能实现从集体所有制的过渡。人民公社由基本队有转变到基本社有的时候,是队共社的产,而不是社共队的产,全民所有制本身也有变化、变革的过程。中央和地方都要注意发挥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积极性,一切企业专门由条条来管,会产生很大的片面性。两种所有制的长期共存也会有妨碍生产力发展的问题。因此,必须首先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全民制,然后是单一的社会主义人民所有制过渡到单一的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邓力群编《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与谈话》)。  

毛泽东认为,先解决所有制问题,再发展生产力是一般规律。“从世界的历史来看,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不是在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以前,而是在这以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大发展,也不是在上层建筑革命以前,而是在这以后。都是先把上层建筑转变了,生产关系搞好了,上了轨道了,才为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为物质基础的增强准备了条件。当然生产关系的革命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的,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虽然不能在资本主义制度中孕育,但是这个一般规律,对无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都是适用的,基本是一致的。”  

b、毛泽东晚年事实上为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殚精竭虑、不遗余力  

据邓力群回忆:田家英在7000人大会以后,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再到农村调查。田家英向陈云同志汇报,百分之六十的农民认为退得不够,只有分田到户,才能够解决问题。陈云同意他的意见。田家英回到北京跟少奇同志汇报,少奇同志也同意他的意见,让他向其他的同志征求意见。小平、林彪同意,总理未表态,6个常委里有4个常委同意分田到户。那时的人民公社办了才几年,遇到那么大的困难。1962年8月6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现在有一部分农民闹单干,究竟有多少?现在这个时期,这个问题比较突出,是到社会主义,还是到资本主义?农村合作化还要不要?还是搞分田到户、包产到户,还是集体化?主要就是这样一个问题。”  

显然,毛泽东亲自拟订的《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是党内这场激烈争论的产物。这个《条例》的直接目的就是巩固和发展“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度。而尔后在我国部分农村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则更是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公有经济,所谓“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不过是这种努力的形象说法。  

c、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上,毛泽东徘徊在理想和现实之间  

有段时间,毛泽东不满意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制度。他说:“搞供给制,共产主义生活是马列主义作风,与资产阶级作风对立,二十二年战争都打胜了,为什么建设共产主义就不成了呢?为什么要搞工资制?这是向资产阶级让步”。“要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例如争地位、争级别,要加班费,智力劳动者工资高,体力劳动者工资少等等,都是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各取所值,是法律规定的,这也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一九六七年五月,聂荣臻同志的传达)。但是,毛泽东终究是一位清醒的马克思主义现实主义者,他认为,我们建设的是“列宁说的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的国家。”“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转引一九七五年二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我们现在正是列宁所说的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这个国家是为了保护资产阶级法权。工资不相等,在平等口号的掩护下,实行不平等的制度”。  

d、毛泽东的徘徊来源于他对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生产矛盾态度  

甲、毛泽东认为: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仍然是认识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关键。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和研究,是通过对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的认识和研究的。在马克思、列宁那里,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只是一个资产阶级法权问题,并没有认识到与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而在毛泽东那里,中国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基本上解决了所有制问题,但“分等级,有八级工资按劳分配,等价交换等这些东西就其性质讲跟旧社会差不多,仍是资本主义的性质,是建设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但是由于“所有制变更了,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  

乙、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仍然具有两重性。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固然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仍然存在产生新的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土壤和条件。他重申列宁的教导说:“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种情况。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这实际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既然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还存在,那么,它的负作用就必然在社会生活中要表现出来。毛泽东称之为“鬼”,问题是这个鬼不仅危害到中国社会,而且侵蚀到中共党内,因此,人们必须认识和防止这个“鬼”的危害。  

丙、毛泽东认为,限制本身就是对资产阶级的专政。毛泽东一再强调列宁关于“保留一个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这表明,社会主义社会没有资本家参与,就必然是人民群众参与。而参与这些活动,又带有资产阶级性质。这就必然要求人民群众不但要有参与意识,而且要有限制意识,而且更要有自觉决裂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资本家的专政,才能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  

丁、毛泽东认为,商品经济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种前途。毛泽东通过对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的分析,看到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必然性、长期性。它的两重性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面临着两种前途:一种是继续前进,建成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另一种是倒退回去,复辟资本主义。但是,他坚信“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社会主义一定奔向胜利的远方。  

总之,根据毛泽东说的和做的,我们可以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概括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人们不仅感觉到了,而且认识到了,只不过被一种良好的愿望遮蔽住了:这就是人们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片面的认识。首先,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有着本质区别。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生产,它反映着全民与集体、集体与集体、全民与全民之间的劳动者联合的生产关系,是共同缔造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互助协作的关系,因而它不会发生竞争、掠夺和彼此吞并的行为,同时,也不会产生少数人富裕多数人贫困的资本主义;其次,认为这种商品生产是没有资本家参加的商品生产。它的生产目的不是为着榨取剩余价值,而是直接为着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再次,认为这种商品生产与价值规律共同发生作用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从而这种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作用不会导致社会生产的混乱和通涨,即不会引发社会经济危机。  

但是,通往天国的大道不是良好的愿望就能筑成的,这样的认识本身就是否认矛盾,否认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唯心先验的认识。正是因为人们认识的偏颇,才使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亦即毛泽东概括的生产斗争——跌了跤子,受到了损失。  

(2)、毛泽东的基本矛盾理论“千秋功罪,谁人曾与评说?”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通过如上的分析,似乎已明确无误、确定无疑。但是问题并没有完结。  

A、毛泽东明确指出的“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的论断,早已深入人心,根深蒂固,妨碍人们作深入辩证的思考。  

B、党的“八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提出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的论断,虽然通过了一天,就被毛泽东所否定,并于1957年9月党的八届三中全会通过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毫无疑问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的矛盾”,纠正了八大政治报告决议中的提法。但是,由于“八大”的提法有利于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也即有利于否定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因而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上,重新确认了八大的提法,至今主流仍然强调这一判断。  

但是官方话语权的垄断并不妨碍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思考。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梁柱教授就是赞同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水陆洲先生则在驳斥了刘少奇等人的观点上坚持了上述观点;而中央党校王伟光先生则明确说明:“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个别劳动者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发展中展开为一定程度相对发展的生产社会化,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不同层次经营主体相对独立性的矛盾。”(王伟光《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政治秩序、社会稳定——社会主义深层矛盾反思》)。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问题上,可以套用孔老夫子一句话“吾与点矣。”  

(3)、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征  

A、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既相适应又相矛盾。首先是指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即相适应又相矛盾。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  页)。这可以看作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矛盾的总的特征的概括;第二,也包含了非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  

B、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例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同上)。其次,非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既有对抗性的一面,又有非对抗性的一面。当非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时候,两者之间的矛盾就有了对抗性。  

C、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得到解决。毛泽东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得到解决。”(同上)。这表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体制和实现形式的改变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进行探索寻找;社会主义社会的其他矛盾也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进行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非社会主义制度的矛盾更可能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来解决。  

4、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没有任何理论像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理论那样充满悲剧:它的主人矢志不移地坚持,而它的主人仙逝后不数年,就遭基本否定,以为是“左”祸的根源;它又以不畏任何强权的意志顽强地表现自己,以自身的真理性引导中国人民重新认识中国社会。悲剧的主要矛盾使毛泽东也成为了悲剧的人物,但是,经过中国社会自身的否定之否定以后,伟大的毛泽东确实成了最最伟大的毛泽东。  

①毛泽东始终不渝地坚持他的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理论  

毛泽东在他当政治国的整个历史阶段,都坚信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  

早在中国共产党进城前夕,毛泽东就曾指出:“全国胜利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在城市斗争中,我们依靠谁呢?有些糊涂的的同志认为不是依靠工人阶级而是依靠贫民群众,有些更糊涂的同志认为是依靠资产阶级;在发展工业的方向上,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主要地不是帮助国营企业的发展,而是帮助私营企业的发展。我们必须批判这些糊涂思想,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及其他代表人物站在我们方面,或者使人们以保持中立。”(《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28页)。这可看作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萌芽。  

一九五二年,毛泽东就明确地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国阶级。”(同上,第五卷第65页)。  

一九五六年,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失了势,在农村断了根的情况下,不得不打鼓打锣服从社会主义对工商业的改造。一时形成了那个著名的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误为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判断,毛泽东当即表示了异义。一年后,毛泽东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毫无疑问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  

一九六二年,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级,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要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提高警惕。”(一九六七年第十期《红旗》杂志)。一九六七年,毛泽东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革命的主要对象是混入无产阶级专政机构内部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一九六七年五月十八日《人民日报》)。  

毛泽东直到生命的垂幕,仍然强调:“社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合作化时党内就有人反对,批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有反感。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一九七六年三月十日《人民日报》)“什么三项指示为纲,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五日《人民日报》)。  

一九八二年,党的“十二大”在通过的党章总纲中,根据邓小平一九七九年在理论务虚会议上的提法,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提法的实质是恢复“八大”的提法,否定了毛泽东的论断。从此,生产斗争战胜了阶级斗争,经济斗争战胜了政治斗争,中国进入了金钱社会,也进入了无阶级的和谐社会。  

(2)、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理论是“这里是驼罗斯,就在这里跳罢”  

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早就在向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到底是什么?一批马克思主义者痛定思痛后,回到了毛泽东的论断。  

 甄 岩先生就为此刺出了他的快剑。他在《毛泽东哲学纲要》里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主要矛盾,首先都必须是反映人们社会斗争的矛盾,它是要表明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的,而不能是反映人与自然斗争的矛盾,不是要表明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因为人类要解决与自然界斗争的矛盾,要获取更多的生活资料,固然是人类生存的根本问题,但是,它只有首先解决生产方式,解决在一定生产方式中人与人的生产关系问题,才能实现这一目的。因此,推动人类生产发展社会进步的动力,归根结底是推动生产方式社会形态不断更替发展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所以,历史上任何一种阶级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这在前面认识论中已经论证过)的主要矛盾,也就是对该社会形态的存在和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都不可能是反映人与自然斗争的矛盾,而只能是一定形态的阶级斗争的社会矛盾。例如,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段的矛盾。正是这种不同社会形态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决定着不同社会形态的发展和更替,从而推动着人类改造自然的斗争,促进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促进人们从自然界中获取更多的生活资料,促进人类社会不断由低级发展到高一级的社会。可是,党的“八大”和“十二大”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却根本没有涉及人们的社会矛盾,所表明的只不过是人与自然界的矛盾,这怎么能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呢?如果这个论断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历史存在过的各种社会形态,以及当今世界各国不同的社会形态,也都无不存在着需要和生产的矛盾,任何一种社会的人都需要首先解决吃饭问题,解决衣、食、住、行各类生活问题,那不是都共同存在一个主要矛盾吗?这完全违背了各个社会形态存在的客观实际。因为人类要解决生活和生产问题,必须首先要考察影响生活和生产发展的动因问题,而归根结底仍然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在阶级社会中即表现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矛盾和斗争问题。马恩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既科学地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又为人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树立了一个光辉的范例。所以说把需要和生产的矛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不仅是完全背离客观实际的,极其错误的,而且是十分荒唐的。这一矛盾不仅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也不可能是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社会形成的主要矛盾。例如到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虽然阶级和阶级斗争消失了,但其主要矛盾只能是人们在从事生产斗争中形成的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之间的矛盾。  

那么,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是否正确呢,是正确的。并且它不仅对我国是正确的,而且对世界上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是正确的。因为毛泽东同志这一论断,不仅是根据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历史阶级后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发展,特别是阶级斗争情况的发展,而且是根据苏联及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情况的发展,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科学分析,综合出来的,是符合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际的。  

 如果说甄 岩先生出手的是快剑,那么李长征先生出手的则是“艺术之剑”了。李先生的论述很是温文尔雅,他说:要从客观事实出发,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来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级的社会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旧社会的资产阶级残余、新生资产阶级、国际垄断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  

回顾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历史,瞻望未来,事实上人类面临三大不同范畴、层次和性质的重要矛盾,不容混淆。  

一是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生存发展需要,同外在自然界之间的普遍、永恒的根本矛盾。人类起源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漫长历史证明,人类同自然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性在于人类不断增长的生存发展需要,同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普遍、永远存在的;其统一性不仅在于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和组成部分,更重要的在于人类还会在长期实践中能动地遵循自然的规律改造自然,创造属于自然、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生存发展需要。因此,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生存发展需要,同外在自然界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普遍、永恒的根源本矛盾,各种社会形态及其各个发展阶段概莫能外,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是如此。马克思说得好,这是因为,人类“为了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不仅如此,“为了保证必要的、同需求的发展以及人口的增长相适应”,还必须进行“累进的扩大再生产”,而这是永无止境的。可见,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之间的矛盾是普遍、永恒的根本矛盾。为解决这个根本矛盾,任何国家都不能停止生产一个星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除了反对外敌入侵的大规模战争,我国必须永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二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普遍的社会基本矛盾。为解决这个矛盾,在我国现阶段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迅速发展邓小平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即发展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十分必要。但是,误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当作我国社会关系范畴内的社会主要矛盾,从理论和实践上看都是不符合实际的,因而是不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认为,在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前提下,生产关系决定生产方式的社会性质。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实践证明,实际上淡化、撇开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孤立地讲发展“社会生产”,已经导致了忽视、甚至事实上否定公有制为土体的生产关系;而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经济基础,决定包括法律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又决定整个社会制度的性质。因此,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中,只重视发展生产力,违背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这个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已经严重危害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三是人类社会关系范畴内部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特别是阶级矛盾。在阶级社会以及尚未消灭阶级及其产生条件——剥削的社会中,作为人类社会关系内部的杜会主要矛盾,只能是主要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而绝然不是前两种重要矛盾中的任何一种。1962年毛主席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毛主席在对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公报的修改中再次强调:“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邓小平在1990年1 2月也强调:“马克思说,阶级斗争不是他的发现,他的理论最实质的一条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本身的力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肯定弱于资本主义,不靠无产阶级专政就抵制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叫人民民主专政。在四个坚持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条不低于其他三条。理论上讲清楚这个道理是必要的。  

在当代国际国内条件下,无论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级,还是资本主义复辟前“正处在发达社会主义漫长的历史阶级、段的起点”的原苏联,第一,都不可避免地既存在着本国历史上阶级斗争的遗留和国际因素的影响;又有重新产生剥削和阶级的条件“资产阶级法权”的普遍存在,甚至生产资料私有制范围程度的存在。第二,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包含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本身,就决定了全体社会成员同生产资料之间的不同关系,及其在社会生产和产品分配中不同的经济、社会地位;进而决定了他们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各领域的不同利益和要求,以及他们选择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方向道路,这些都是客观必然性。在这种国内外客观条件下,我们长期存在四个坚持“一手软”,体制内外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极右派,和国内外反共反社会主义敌对势力对我国疯狂进行西化分化,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领域日益严重的资本主义化就不是偶然的了。以唯物史观看来,上述两方面的客观情况,是我国这30多年来社会主义条件下特殊形式阶级斗争的深刻根源。处于不发达的发展阶段的中苏区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要矛盾,必然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  

为了解决这个社会主要矛盾,从思想政治上根本保障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正确地开展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并对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这种教育。我国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革命54年来,先后发生了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国内外、体制内外反共反社会主义极右派对我国实施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平演变及其严重恶果,都证明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的。这也被具有70多年历史的社会主义苏联,以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复辟更有力的证明。(李长征《关于正确认识解决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若干理论、实践问题的建议》)。  

笔者是基本赞同二位先生的观点的,但是,如同二位先生的观点既有相当的一致,又有一定的区别一样,我的观点也与二位先生有所区别。当然,笔者希图接近毛泽东的本意。  

A、一个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这个社会基本矛盾的“阶级表现。”(《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18页)。  

B、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是一个过渡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因为除了封建思想、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和影响,被打倒的地主资产阶级残余还存在,外国资本主义还是强大的势力之外,更根本的原因是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土壤和条件,亦即社会主义的商品、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的二重性,如果不加以限制和控制,就会生产出资本主义和新的资产阶级。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  

C、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这个矛盾斗争的实质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二是这个矛盾的焦点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资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支配工人阶级问题;三是这个矛盾斗争的主战场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占领思想文化阵地,还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占领思想文化阵地的问题。  

D、走资本主义道路并能实现资本主义复辟的必然是混进党内那些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他们人数极少,但能量极大。因此,社会主义革命的主要对象,就是整个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E、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实质就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实行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专政。  

F、人与自然的矛盾不是根本矛盾。人类的根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3)、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  

毛泽东曾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谈话中指出:“有句古语‘纲举目张’,拿起纲,目才能张,纲就是主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主题,就是纲,提起了这个纲,各项帮助农民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一切都有统属了。”“纲”就是主题,就是主要矛盾,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消灭资产阶级,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正如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所以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矛盾,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是纲,而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各项工作,包括经济工作、政治工作、文化工作等,都受制于这个主要矛盾,都统属于这个纲。在这各方面的工作中,中心工作是经济建设,因而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矛盾的有机统一。正因为如此,周恩来曾同意将“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生产为中心”作为农村工作的方针,这实际上也是一切工作的方针。  

(4)、阶级斗争理论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毛泽东在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社会主义国家有没有阶级存在?有没有阶级斗争?现在可以肯定,社会主义国家有阶级存在,阶级斗争肯定是存在的。列宁曾经说,革命胜利后,本国被推翻的阶级,因为国际上有资产阶级存在,国内还有资产阶级残余,小资产阶级的存在不断产生资产阶级,因此被推翻了的阶级还是长期存在的,甚至要复辟的。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如英国法国等都曾几次反复。封建主义被推翻以后,都经过了几次反复。社会主义国家也可能出现这种反复。如南斯拉夫就变质了,是修正主义了。由工人农民的变成一个反动的民族主义分子统治的国家。我们这个国家,要好好掌握,好好认识,好好研究这个问题,要承认阶级长期存在,承认阶级与阶级斗争,反动阶级可能复辟,要提高警惕,要好好教育青年人,教育干部,教育群众,教育中层和基层干部,老干部也要研究、教育。不然,我们这样的国家,还会走向反面。走向反面也没有什么要紧,还要来一个否定之否定,以后又会走向反面。如果我们的儿子一代搞修正主义走向反面,虽然名为社会主义,实际是资本主义,我们的孙子肯定会起来暴动的,推翻他们的老子,因为群众不满意。我们从现在起,就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开大会讲,开党代会讲,开全会讲,开一次会就讲,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一条比较清醒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  

毛泽东在修改八届十中全会公报中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被推翻的反动统治阶级不甘心于灭亡,他们总是企图复辟。同时,社会上还存在着资产阶级的影响和旧社会的习惯势力,存在着一部分小生产者的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因此,在人民中,还有一些没有受到社会主义改造的人,他们人数不多,只占人口的百分之几,但一有机会,就企图离开社会主义道路,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这些情况下,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早就阐明了的一条历史规律,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种阶级斗争是错综复杂的、曲折的、时起时伏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这种阶级斗争,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到党内来。国外帝国主义的压力和国内资产阶级影响的存在,是党内产生修止主义思想的社会根源。在对国内外阶级敌人进行斗争的同时,我们必须及时警惕和坚决反对党内各种机会主义的思想倾向。”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日,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提出:“任何时候都不可忘记阶级斗争,不可忘记无产阶级专政。”“正确理解和处处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领导和团结全党,领导和团结全体人民群众,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进行阶级斗争,进行两条道路的斗争,这是决定我们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根本问题。”;  

一九六四年八月,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三个构成部分,基础是社会学,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作斗争,马克思他们看出,空想社会主义者想劝资产阶级发善心,这个办法不行,要依靠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从这个观点开始,才有马克思主义。基础是阶级斗争,然后才能研究哲学。   

以上这些论述,从英国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到中国的孙中山、苏联的赫鲁晓夫、再到中国的修正主义思潮,说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的理论,不仅是我们党在新民主革命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也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  

5、必须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①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  

A、社会根本矛盾、基本矛盾与社会阶级矛盾的关系。毛泽东认为,任何社会作为一个整体,都存着许多矛盾,其中根本的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表现为一个阶级与另一个阶级之间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这种社会基本矛盾通过人与人的关系表现出来,就是资本主义日益简化为两个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有计划的商品生产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一般表现为非对抗性,并且也必然通过人与人的关系表现出来,由此,既表现为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又表现为各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其中主要的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  

B、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与阶级矛盾。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主要包括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及其知识分子)、集体劳动者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反动阶级残余(及其知识分子),此外,还有少量的个体劳动者阶级。在这四个阶级之间,存在着各种阶级、阶层矛盾:工人阶级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矛盾;集体劳动者阶级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矛盾;资产阶级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矛盾;反动阶级残余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集体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反动阶级残余之间的矛盾;集体劳动者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集体劳动者阶级和反动阶级残余之间的矛盾;资产阶级和反动阶级残余之间的矛盾。等等。  

②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A、必须弄清人民和敌人的概念。毛泽东明确指出,人民和敌人的概念是一个政治的、历史的概念“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级,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64页)。  

人民和敌人的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同时期和不同的阶段也有着不同的内容,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地分析”。  

B、必须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首先,需分清敌我矛盾。“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敌我矛盾,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第二,要分清人民内部矛盾。“在我国现在的条件下,所谓人民内部的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工农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我们的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群众之间也有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民主同集中的矛盾,领导同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国家机关某些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群众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也是人民内部一个矛盾。一般说来,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同上);第三,人民内部矛盾也有对抗、非对抗矛盾之别。“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同上第364页)。“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一般地属于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这是因为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有两面性。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它有革命性的一面,又有妥协性的一面。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它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民族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不同。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这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如果我们处理不当,不是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或者民族资产阶级不接受我们的这个政策,那末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会变成敌我之间的矛盾”。(同上第365页)。  

③必须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第一,不同质的矛盾用不同质的方法解决。毛泽东认为:“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简单地说起来,前者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后者是分清是非的问题。当然,敌我问题也是一种是非问题。比如我们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些内外反动派,究竟谁是谁非,也是是非问题,但是这是和人民内部问题性质不同的另一类是非问题”。(同上,第365-366页);第二,敌我矛盾的解决必须采取专政的办法。“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是干什么的呢?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例如逮捕某些反革命分子并且将他们判罪,在一个时期内不给地主阶级分子和官僚资产阶级分子以选举权,不给他们发表言论的自由权利,都是属于专政的范围,谁来行使专政呢?当然是工人阶级和在它领导下的人民。专政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卫全体人民进行和平劳动,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同上第366页);第三,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必须用民主的方法。“专政的制度不适用于人民内部。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专政,不能由一部分人民去压迫另一部分人民。人民中间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这和压迫人民的敌人的专政是有原则区别的。在人民内部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等自由。我们的宪法又规定: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同上)“但是这个自由是有领导的自由,这个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是无政府的状态,无政府状态不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同上);第四,对于人民内部不同类型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民主办法去解决。“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人民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进行学习和有秩序地过生活。在一九四二年,我们曾经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这种民主的方法,具体化为一个公式,叫做团结——批评——团结。讲详细一点,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按照我们的经验,这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正确的方法”。“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在整个人民内部继续推广和更好地运用这个方法,要求所有的工厂、合作社、商店、学校、机关、团体,总之,六亿人口,都采用这个方法去解决他们内部的矛盾。”(同上第369-370页)。  

二、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哲学意义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既是对社会主义社会这一事物的深刻揭示,又是对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既是毛泽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这一理论立论的基础,对于观察和认识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社会型态,对于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有强烈的指导意义。  

1、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型态  

毛泽东不但一贯强调“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必须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对立统一的规律来观察社会主义社会。”而且一贯身体力行、躬行实践这一原则。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掀开了社会主义社会“美丽莎的头”,让人们比较清晰地看清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模样”和“灵魂”。  

(1)、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是过渡的社会形态和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的统一  

A、社会主义社会是过渡的社会形态。  

毛泽东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的社会形态——一个“三段式”的过渡社会形态,即无产阶级专政历史过渡期(它又可分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  

毛泽东的“三段式”过渡理论,是基于社会主义社会内在矛盾得出的结论。  

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设想的是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产生的,相反,他们是从帝国主义最薄弱的环节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大都是从共产党领导的、或长或短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而来的。后者的目的是摧毁封建或半封建的地主阶级土地占有关系。这就为胜利后资本主义道路(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与斗争,同时扫清了障碍。我论在夺取政权之前,还是之后,市场经济在这些国家都具有容许生产力发展的中短期潜力。但在革命前,由于帝国主义(俄国是一个封建的帝国主义国家)把前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阶级作为自己统治的支柱(老殖民主义),并压制当地民族资本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潜力难以展开。战后,由于美国采取了新殖民主义政策,在可能爆发革命的地区,支持当地政权进行自上而下的不彻底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土地改革,扶持当地依附资本主义的发展,致使那里市场经济的中短期潜力一度得以解放,但用不了多久,依附资本主义对生产力的严重破坏就会暴露无遗。在革命的主管观条件成熟时,无产阶级不可能等待本国市场经济的中短期潜力全部竭尽之后,才夺取政权。在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也绝不可能在纵容本国市场经济的中短期潜力全部竭尽之后,才着手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改造。因为尽情释放本国市场经济的中短期潜力,意味着私有化的大发展,重新回到帝国主义、新殖民主义控制下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这样做,对刚刚夺取政权的无产阶级来说,无异坐以待毙,顿时丧失全流血牺牲换来的胜利成果。所谓巩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在的“新民主主义秩序”,只能是幻想。  

在这场生死攸关的两条道路斗争中,容不得无产阶级片刻的迟缓。它的优势,来自得到广大劳动人民真心拥护的国家政权,后者在革命过程中形成的强大政治组织力,成为胜利后改造社会的经济杠杆。共产党必须相信、依靠和领导人民,利用国家政权的政治组织力,指导和推动农业的社会主义合作化和集体化运动,对社会化程度很不发展的国营经济实行强制性的的指令性计划,利用、限制和改造旧社会遗留的市场经济部分,用新的生产关系的“飞跃”,促进和支撑生产力的长期持续发展,抵御帝国主义的侵略,从而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结果,苏联和中国都避免了市场经济两极分化的道路,通过社会主义的发展,以史无前例的高速度,形成和发展了社会化的现代生产力,建立起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工业体系。这样,在真正进入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之前,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经济转变时期,不发达社会主义就不能不在社会形式上具有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许多特征,尽管它的物质内容(生产力发展的低水平)还不容许第一阶段的全部特征都得到成长,已经表现出来的特征也很不稳定。考虑到以上的社会实践,考虑到东方不发达社会主义与西方帝国主义不平衡力量对比的长期存在,在理论上把马克思的“三段式”发展“两段式”是合理的。  

B、社会主义社会是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  

毛泽东没有明确地回答社会主义社会“是”或“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但他从多方面分析过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关系。从这些分析中,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  

a、毛泽东的有关论述  

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在全国工商联执委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他指出:“社会主义会有缺点的,将来还要发展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也要分阶段,旧制度不行了,新的制度就要起来代替。生产力总要向前进,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  

一九五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他指出:“按照辩证法,就像人总有一天要死一样,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总有一天要灭亡,要被共产主义否定。如果说,社会主义制度是不会灭亡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不会灭亡的,那还有什么马克思主义呢?那不是跟宗教教义一样,跟宣传上帝不灭亡的神学一样?”  

一九五八年一月,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他指出:“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一场斗争,是一个革命。进到共产主义时代了,又一定有很多很多的发展阶段。从这个阶段到那个阶段的关系,必然是一种量变到质变的关系。各种突变、飞跃都是一种革命,都通过斗争,无冲突论是形而上学的。”  

一九五九年底至一九六0年,在读书谈话中,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等,现在是适合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但是,发展下去,将来总有一天要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总有一天要被生产力的发展所突破,总有一天它们要完结自己的命运。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范畴都是永久存在的吗?”又指出:“向共产主义过渡,当然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统治,但是不能说这不是社会革命。因为一种生产关系代替另一种生产关系,就是质的飞跃,就是社会革命——由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转变为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也不能不说是生产关系方面的革命。”  

b、社会主义社会是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有它自己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包括按劳取酬、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等,现在是适合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将来总有一天要不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这正好说明社会主义社会有它独特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毛泽东充分肯定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阶段,低级阶段过渡到高级阶段,是社会革命,也就是充分肯定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阶段是社会形态的根本转变,也就是充分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  

毛泽东认为,进入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共产主义社会后,人类社会的发展还将区分为若干不同的社会形态,从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形态,也必须经过社会革命。由此推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  

c、确立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具有现实意义。第一,它有助于防止把社会主义社会“理想化”,社会主义不是天堂,它还没有到理想状态;第二,有助于防止把社会主义社会“简单化”,社会主义社会不是纯而又纯,它在社会各个领域都留有旧制度的痕迹;第三,有助于防止把社会主义社会“短命化”,以为社会主义是个短暂的“历史”,试图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第四,有助于防止把社会主义社会“趋同化”,在一些人看来,社会主义社会是种空想,唯一趋势是向资本主义看齐,自觉不自觉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掘墓人和叛徒。  

(2)、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发展的长期性和发展的阶段性的统一。  

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阶段式不断推进的过程,社会主义社会是发展的长期性和发展的阶段性的统一。  

A、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长期性  

a、社会主义社会是发展的.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巩固,但是这种巩固必须有一定的限度,不能永远地巩固下去。认识不到这一点,反映这种制度的意识形态就僵化起来,人们的思想就不能适应新的变化。社会主义两种公有制的形式,如果对敌对势力来说,可以说是不可侵犯的;如果就它们本身的发展过程来说,说是不可侵犯的那就错了。任何东西都不能看成永恒的。”  

他还提出:“中国的改革和建设靠我们来领导。我们国家要有很多诚心为人民服务、诚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立志改革的人。我们共产党员都应该是这样的人。在从前,在旧中国,讲改革是要犯罪的,要杀头的,要坐班房。但是在那个时候,有一些立志改革的人,他们无所畏惧。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给我国的经济和文化的迅速发展开辟了道路,为了达到建设新中国的目的,对于什么困难我们共产党人也是无所畏惧的。但是仅仅依靠我们还不够。我们还需有一批党外的志士仁人,他们能够按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方向,同我们一起来改革和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而无所畏惧地奋斗。”  

b、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长期的。  

毛泽东曾经多次指出:“至于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在中国,五十年不行,会要一百年,或者更多的时间。”“要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我劝同志们宁肯把困难想得多一些,因而把时间设想长一点。”“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
    八届十中全会的公报还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段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社会主义的彻底胜利,不是一代人两代人就可以解决的,而是要经过五代十代,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够完全解决。”“在政治思想领域内,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斗争,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才能解决。几十年是不行的,需要一百年到几百年的时间才能成功。在时间问题上,与其准备短些,宁可准备长些;在工作问题上,与其看得容易些,宁可看得困难些。这些想,这样做,较为有益,而较少受害。”  

c、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长期性依据。  

在毛泽东看来,我国的生产力极为落后,只有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为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创造前提和条件,而要达到这样的生产力水平同时,阶级的存在既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又是生产力发展不足的产物,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不足以消灭阶级、阶段矛盾和阶级斗争,并且就国际环境而言,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谁胜谁负的斗争也需要一百年到数百年的时间。因此,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阶段。  

A、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又是阶段性的。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性的认识既是清醒的又是逐步深入的。  

a、社会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他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第一次使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  

一九五九年二、三月,他在郑州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究竟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中国到建成社会主义要经过马列阶段。完成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国家工业化等待任务,这只是第一阶段,以后还要有第二第三个提高的阶段,逐步完成社会主义建设。  

一九六0年一月,他在上海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分几个阶段要把我们的国家搞强大起来,要把我们的人民搞进步起来,要争取我们的经济接近美国和苏联那个时候的水平。  

一九五九年二月,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社会还不成熟。”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  

b、毛泽东的社会主义阶段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贡献。  

毛泽东提出:(1)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还不成熟;(2)中国到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还要经过一系列阶段,要分几个阶段;(3)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二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4)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5)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  

应该承认,这不是几个孤立的提法,而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这决不是像有些人说的:“主要是从哲学角度提出问题的,不完全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运动和我国国情作出具体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因而带有一定的抽象性。”而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和我国的基本国情进行具体分析,而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当然,这些科学理论同任何科学理论一样,具有历史的局限性。我们不应该用现在的认识去苛求前人。这些科学理论不仅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对当进克服和抵制国际、国内的错误思潮起到了积极作用。  

3、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为他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依据  

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在他生前并经他同意曾被概括为六个方面的要点,显然这六个方面的要点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精髓和基本内容。但是,要点不等于全部;它不是僵死、凝固不化的教条,它应该也必须像邓小平倡导的那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予新的阐释,使其重新成为生动活泼的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理论。依鄙人拙见,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它是一个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基,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帅,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理论思想体系。这个理论完全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基础之上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对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毛泽东曾经开宗明义、言简意赅指出过,这一理论是“用事物矛盾的法则来观察和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结果。毛泽东之所以特别强调“必须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对立统一的规律来观察社会主义社会。”是因为,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是因为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立论的基础;同时也是人们认识和理解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钥匙。古语有言“举一纲而万目张,纲举目张。”矛盾规律既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立论的“纲”,又是人们认识和理解这一个理论的“纲”。  

①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社会主义社会充满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各市地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内部还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正处》)。  

②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由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或根本)矛盾所决定和支配。“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同上)这个矛盾必然通过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与有计划的商品生产之间的(基本)矛盾表现出来。  

③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在生产上的表现就是生产与需要的矛盾,所有制的矛盾、计划法则与价值法则的矛盾,所有制与商品生产体制之间的矛盾,生产力与与所有制之间的矛盾,等等,其中最根本的矛盾是生产力与所有制之间的矛盾。因而,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必须“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从而为党和国家确定根本任务,为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  

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关系上的表现就是工人阶级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矛盾,集体劳动者阶级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集体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劳工阶级与残余反动阶级之间的矛盾等等。其中最主要的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产生资产阶级的土壤和条件,“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作用呢?有,就限制它,否定它,过去的资本主义的‘鬼’已经吃掉了,将来再出现资本主义的‘鬼’,就再吃掉它。”正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具有生产资产阶级的土壤和条件,因此,“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我们国内的基本矛盾。”为了吃掉再出现的资本主义这个“鬼”,或者从根本上防止再出现资本主义的“鬼”,就必须承认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就得正视和运用这个矛盾,分析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这个主要矛盾的实质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当无产阶级压迫资产阶级不能形成阶级时,表现为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当资产阶级事实上形成为阶级时,则必然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因此,“阶级斗争是纲,其余是目。”  

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社会矛盾分为两类,即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而人民内部矛盾是大量的。”所谓敌我矛盾是“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在我国现在的条件下,所谓人民内部的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工农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正处》)。因此,这就必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即使再生了一个民族资产阶级是否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⑥必须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同上)。  

⑦阶级斗争的实质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和维护人民民主。“我们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两个方面是分不开的,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者叫人民民主专政,我们的口号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千人大会上的讲话》)。因此,阶级斗争是对敌人的专政,是对人民的民主,它对人民不是血淋淋的东西,恰恰是最仁道的武器。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就是对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爱国的资本家和其他爱国的人士(这个其他的爱国人士主要是指从封建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乃至帝国主义营垒中自觉或被强制改造为人民的人,譬如傅仪、傅杰、杜聿明、王耀武、王陵基、康泽,等等)实行民主,对地富反坏右分子实行专政的国家。因而,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直接、最广泛、最真实的人民民主。  

4、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为他的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依据。

在毛泽东看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应当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武器,从分析矛盾出发研究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因为,社会主义仍然是充满矛盾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根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相对于恩格斯得出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我们是不是可以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公有制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仍然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促进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规范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因此,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应以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为纲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问题。由于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可以从所有制出发,但是可以写得更好些。“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经济也主要是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研究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如何决定产品的分配。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是基本矛盾,这个矛盾表现为商品的两重性。所以,马克思从商品出发,来揭露商品这种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的人与人、阶级与阶级的关系。”而“研究经济问题也要从人们看得见摸得到的现象出发,从历史的分析开始,揭露客观事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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