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昌明:“从严治党”才是反腐之“本”
——也谈什么是“反腐”之“本”
以习近平为首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上任以来,针对党政、国家机关部门存在的贪腐问题,掀起了一场“打虎拍蝇”的“反腐”风暴。总书记明确提出:“对腐败分子,不能养痈遗患!”得到了全国上下的热烈拥护。
“打虎”,是指揪“大老虎”,就是查办像周永康、徐才厚这样身居高位的大贪腐分子,只要是搞“贪腐”的,都得揪出来,绳之以党纪国法,决不宽贷;“拍蝇”,是指抓一般的贪腐分子,有的“官”虽不大,但贪腐“本领”不小,同样是犯科作案,自然不能放纵,必须给以应有的惩治。
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已揪出的“老虎”——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41名,其中三名是现任或前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苏荣、徐才厚和周永康;至于拍掉的“苍蝇”,仅2013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就有51306人!(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打虎拍蝇”,解决的是一个一个的个案,这叫治“表”。要从根本上防止、杜绝重大贪腐案件的发生,这才叫治“本”。
那么,什么才是能从根本上防止、杜绝重大贪腐案件的发生的“本”呢?对此,人们认识很不一致。仅“乌有网”上的文章,就出现了完全不同的观点。
一种认为,完善反腐制度是“本”。有了严格的制度,就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能防止、杜绝贪腐现象的发生。
这道理本身没错。但人们也会质疑:实践中果真能如此吗?未必。
张志坤在《反腐败必须治本,这个“本”究竟是什么》一文中提出:当今中国之腐败,难道是因为缺乏反腐制度吗?“无数制度成为可怜的摆设,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事实上,党纪国法何时少过?问题是制度也是由人执行的,制度再好,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形同虚设,甚至比没有还坏!结论是:
“反腐败所治之本不是制度,而是人心,人心代表自律,制度只能他律,没有自律,他律靠得住吗;人心是灵魂,制度是外衣,没有灵魂,外衣再怎样包装也无济于事。”
薛东强《也来说一下反腐需治本的“本”是什么》,表示不敢苟同这一观点。认为,“存在决定意识”。人心、思想是会随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治本的“本”就是“建立起‘让人们来监督制度’的制度,让人民能够发挥民主的制度”。强调的不仅要完善反腐制度,而且还得有保证落实反腐制度的民主监督制度(实质还是制度的完善问题)。说得也很在理。
张、薛两位的分歧,关键是对“本”的定义不一。一个强调“人心”自律,一个强调“制度”他律。其实,两者都不能偏废,主客观条件统一,缺一不可。至于哪一个才是反腐之“本”?这得看从什么角度看问题。如果从某一个体“会不会犯贪腐?”角度讲,当然“自律”是“本”(即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如果就整个社会层面而言,自然就得以完善制度为“本”。不过,这些都只是泛泛而谈。要真正确定当今中国社会反腐之“本”,那还得根据中国社会特有的性质来确定。
从当前中国社会总体情况来分析,要确定当今反腐的“本”,就得找准反腐的主要矛盾。即找出一个对“反腐”具有更为重大、更为普遍、更为有决定性意义的矛盾。
如果从这一角度出发,面对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笔者以为,只有“从严治党”才是当今中国反腐之本。为什么?这是由中国的国情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因为: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共产党员都是些什么人?《党章》规定,应该是:
“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都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人;他们“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他们就没有资格成为共产党员。从理论上讲,由这样一些符合《党章》要求的共产党人担任着中国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领导工作,怎么还可能出现搞贪腐的贪腐分子呢?
历史已经证明,毛泽东时代的新中国,中国政府曾经是全世界最为廉洁的政府,中国的公务员曾经是世界上最为清廉的公务员,这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不争事实。那么,为什么现今的中国,又会成为世界上贪腐严重的“灾区”呢?如今中国外逃的贪腐人员,已居世第一,这也已成为毫无疑义“世界所公认”的事实了。
为什么会这样?答案可能有很多。但是说白了,就是因为许多党员在私有化的浪潮冲击下已经变质了。
他们中许多人已不再是名符其实的共产党人了,而是成了背弃了崇高信仰的共产主义的叛徒了!
他们中许多人已不再是名符其实的共产党人了,而是成了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信条的极端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者了!
他们中许多人已不再是名符其实的共产党人了,而是成了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压迫工农大众的“官老爷”了!
他们中许多人已不再是名符其实的共产党人了,而是成了损国肥己、损公肥私的汉奸、买办与民族败类了!
他们中许多人已不再是名符其实的共产党人了,而是成了最为卑劣、人格堕落的贪腐小人了!
┄┄
有以上这样一批变质了的“共产党员”,混在党政和国家机关的各级权力机构里实际掌控着权力,怎会不导致贪腐现象丛生?
一个一个地清除贪腐分子,“打虎拍蝇”,不断完善制度,这些确实必要,但只能是治“表”。要想治“本”,唯有“从严治党”,来一次“开门整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只有“从严治党”,来一个开门整党,彻底清除那些党内早已背叛了自己信仰的共产主义叛徒,彻底清除那些早已背弃了“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官老爷”,彻底清除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共产党员”,彻底纯洁党的队伍,才能从根本上治理“贪腐”问题。离开了“整党”——“从严治党”这一条,再轰轰烈烈的“反腐风暴”也只能是“一阵风”而已,一旦事过境迁,一切还会照旧!
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看,只有通过整党,从思想上、组织上纯洁党的队伍,才能重振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信仰和革命精神,发扬革命朝气和战斗力,才能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也只有开门整党,才能完成彻底反腐的历史重任。
反腐斗争既要治“表”,也要治“本”。要问反腐怎样治“本”?答案只有一个:“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才是反腐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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