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人追求的目标是“小康社会”,还是“共产主义”?
郝贵生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多次强调把建设“小康”社会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五大以来的政治报告都竭力突出这一目标,最近再次强调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究竟正确与否?是马克思主义观点,还是偏离或背离马克思主义呢?是服从共产党人的最高纲领,还是偏离、背离最高纲领呢?
一、“小康”思想的来源、实质及其危害性
1、“小康”概念来源
“小康”一词来自中国古代儒家著作《礼记·礼运》篇。该篇首先讲到从孔子参加鲁国的岁末大祭祀完毕后非常感慨地叹息起来。其弟子问孔子,先生为什么叹气呢?孔子就谈到了他没有赶上的“大同”社会和当今的“小康”社会。谈到“大同”时他说:“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当大道得以施行的时候,天下是所有人共有的。社会上进选贤能做事,讲求信义,教人团结和睦。所以每个人不单孝敬自己的父母,不单爱护自己的子女,还使社会上的老年人得以安享天年;壮年人能发挥所长,贡献社会;幼年人能好好地成长起来。使鳏夫、寡妇、孤儿、没有子女的老人家,以至残废疾病的人,都能得到照顾。使到男子都有本身适当的工作,女子都有归宿的家庭。人们不让财货资源白白浪费于地上,于是努力开发,然而不必据为己有;人人惟恐自己不出力工作,可是并不是为自己私底下的利益。既然这样的话,社会上就再不会有阴谋诡计的使用,也不会有抢劫、偷窃和作乱的事发生了。因此,人们也不用关上门来彼此防范。这就叫做大同世界。)谈到“小康“时他说:“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已。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着其义,以考其信,着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如今大道已经消逝了,天下成了一家一姓的财产。人们各把自己的亲人当作亲人,把自己的儿女当作儿女,财物和劳力;都为私人拥有。诸侯天子们的权力变成了世袭的,并成为名正言顺的礼制,修建城郭沟池作为坚固的防守。制定礼仪作为纲纪,用来确定君臣关系,使父子关系淳厚,使兄弟关系和睦,使夫妻关系和谐,使各种制度得以确立,划分田地和住宅,尊重有勇有智的人;为自己建功立业。所以阴谋诡计因此兴起,战争也由此产生了。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和周公旦,由此成为三代中的杰出人物。这六位君子,没有哪个不谨慎奉行礼制。他们彰昌礼制的内涵,用它们来考察人们的信用,揭露过错,树立讲求礼让的典范,为百姓昭示礼法的仪轨。如果有越轨的反常行为,有权势者也要斥退,百姓也会把它看成祸害。这种社会就叫做小康。)
这里所说的“大同”社会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公有的经济制度:“天下为公”,二是人民当家作主:“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三是公有观念占主导地位:“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四是人得其所的社会保障:“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无是各尽所能:“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六是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而“小康”社会的特点是:一是经济上的私有制度:“天下为家”“货力为已”,二是私有观念占主导地位:“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三是不平等的世袭等级制度:“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四是“礼”为核心的等级观念:“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已。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以着其义,以考其信,着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五违背“礼”者要受到谴责和惩罚:“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从这里可以看出,这里所讲的“大同”社会类似于我们讲的共产主义社会,这里所讲的“小康”社会典型的就是指私有经济、私有观念、等级制度、等级观念占主导地位的私有制社会。
2、“百度百科”对“小康社会”的解读
笔者查阅“小康社会”的含义,“百度百科”这样解读:“小康社会是古代思想家描绘的诱人的社会理想,也表现了普通百姓对宽裕、殷实的理想生活的追求。 所谓全面的小康社会,不仅仅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满足城乡发展需要。十六大报告中,从经济、政治、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四个方面界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内容。特别将可持续性发展能力的要求包含在其中。具体就是六个“更加”: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小康是介于温饱和富裕之间的一个生活发展阶段。不仅要从生活水平的角度来理解,还应把小康社会作为一个更加具有理论内涵的新概念,是一个体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概念。其发展目标包括人民生活目标、经济发展目标、政治发展目标和社会发展目标等方面的内容。所以,小康社会是一个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活殷实、人民安居乐业和综合国力强盛的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社会发展阶段。”“‘小康社会’是一个经济概念,先实行小康的思路是正确的。小康社会是完全地集成了法家管子的治理方式——‘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识荣辱’,这是小康社会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中国的经济发展让每一个主体的生活水平相对来讲是越来越好;每一个主体的自由度、权利、人权状况才会越来越得到改善。”应该说,这种解释基本反映了国家领导人和官方文件对“小康社会”的理解。
3、“小康”思想提出过程
“小康社会”最早是邓小平提出的,他从“四个现代化”思想引伸而来。1964年周总理根据毛泽东提议,明确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宣布,我国今后的战略目标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1975年1月,在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中,继续重申这一目标,提出要“在本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 显然,毛泽东、周恩来阐发的中国共产党人奋斗的总目标仍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中包含四个现代化,但不能归结为四个现代化。需要指出,他们这这一思想的提出是上世纪60、70年代。这一历史时期正是毛泽东阐发和实践阶级斗争为纲思想的重要时期。因此“实现四个现代化”是在强调“阶级斗争”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因此“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绝不单纯是经济上的强国,而是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以及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强国。如果离开了后者,把社会主义目标单纯归结为“四个现代化”,那就绝不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很可能就是“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强国”。毛泽东生前并不担心中国的“卫星上天”,而最担心的是“红旗落地”。毛泽东、周恩来强调的“四个现代化”是在“红旗不能落地”的大前提下进行的,否则经济上去了,经济成果却为少数人占有,岂不是几千万革命先烈的鲜血白流了吗?岂不是共产党背离了共产主义的大目标了吗?这就是毛泽东、周恩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真正含义。然而,1975年恢复并主持经济工作的邓小平利用毛泽东的三项重要指示,提出以“三项指示”为纲,实则是根本否定毛泽东“阶级斗争”思想指导“四个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因而遭到了毛泽东的严厉批判。
邓小平重新上台后,显然特别强调经济的发展,强调 “四个现代化”思想。于是把中国的经济发展目标就界定为“小康”社会。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说:“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到本世纪末,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即使达到了某种目标,我们的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水平也还是很低的。要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比如国民生产总值人均一千美元,也还得付出很大的努力。就算达到那样的水平,同西方来比,也还是落后的。所以,我只能说,中国到那时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7页)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又说:“前不久一位外宾同我会谈,他问,你们那个四个现代化究竟意味着什么?我跟他讲,到本世纪末,争取国民生产总值每人平均达到一千美元,算个小康水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59页。)1984年3月25日,邓小平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又说:“翻两番,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达到八百美元,就是到本世纪末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叫做中国式的现代化。翻两番、小康社会、中国式的现代化,这些都是我们的新概念。”《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4页也许领导者意识到社会主义的目标不能单纯是经济的发展,于是自1997年党的十五大开始提出,小康社会不仅指经济上的翻番,还包括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发展。2002年党代会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2012年,党的十八大又重申和进行了具体阐发。
4、“小康”思想的实质及危害性
从表面看,一些讲话、官方文件及“百度”中对“小康”社会直接解读的含义与《礼记》中“小康”的含义相距甚远,因为不直接提私有制和私有观念以及以“礼”为核心的严格的等级制度。但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实际把建立私有制、私有制观念和等级制度作为主要目标。因为一些人一再污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社会主义”的本质都没有搞清楚,他们要重新界定“社会主义”的本质即那段“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的荒谬观点。实质上他们认为,公有的经济制度和“为人民服务”的公有观念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只有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因此“改革”实践的对象恰恰就是经济上的公有制度、政治上的人民当家主的地位和“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激发“改革”和发展生产力的动力恰恰就是“人本性自私论”,鼓励人们追求的目标恰恰就是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人上人”的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于是,解散农村集体经济、卖国企、卖土地、卖资源、走市场化道路,取消人民群众“四大”权利等就成为贯穿几十年中国改革的靓丽的风景线。这就是“小康社会”的具体内容。中国当代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腐败如此严重、贫富差距如此之大、腐朽观念泛滥如此之深,其最深层次的经济根源就是私有化、市场化为基本特征的所谓“改革”及改革目标“小康社会”。这不与《礼记》中的“小康”社会的含义完全一样了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康社会”发展经济和全面建设是假,建立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且带有中国封建特色的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才是真。表面上是赋予古代“小康”社会新的含义,实质是把其糟粕性内容改头换面,罩上社会主义的外衣,变相推销和贩卖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一切腐朽的内容。
也许有人讲,“小康”社会没那么复杂吧!强调建设小康社会,不就是强调追求富裕生活吗?这有错误吗?确实追求个人家庭的生活富裕本身没有错误,但共产党人首先追求的是人民的富裕、国家的富裕、民族的富裕。只有国家富强、强大了,才有真正的个人富裕。但共产党人的这一基本理论遭到了某些学者的污蔑、攻击和彻底否定。2004年有一个号称“国民素质研究专家”的解思忠先生著的《中国国民素质危机》一书在谈到公与私关系问题时,引用了亚当·斯密《国富论》中那段关于“看不见的手”的重要论述。紧接着,他就开始批判“大公无私”的观点,“几十年的实践,已宣告了‘大公无私’神话的破产。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大公无私’,而是‘大私有公’—只有每个社会成员都为了自己的利益竭其所能,才会最大限度地增加公共积累,反过来又惠及每个社会成员;反之,大家都一味地依赖集体和国家,只能是永远捧着个讨饭的碗。” (《中国国民素质危机》,中国长安出版社,第131页)这段话的含义非常清楚,意思是说,只有“人本性自私论”才真实揭示了公与私的关系,对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 “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公而忘私”、集体主义都歪曲了公与私的关系,对社会发展有消极、破坏作用。因此,中国人应该把追求个人、家庭幸福作为唯一的目标和动力,也应该成为塑造中国现代人基本素质的内容和中国改革的指导思想。还有那个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教授2008年1月8日在《广州日报》发表的谈话中讲到,计划经济下,国家总是不停地寻找精神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动力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还人以利益—承认人对利益的追求是人的本性,‘既不姓社,也不姓资’,只是人的本性而已。利用人的本性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有了最原始的动力。”王长江甚至还谈到,共产党也有自己的私利。所以解思忠、王长江以及相当多的人包括一些官员和知识分子看来,小康、小康就是我自己的“小康”之家,实际就是单纯追求个人或家庭的富裕生活。所以在这些人眼里,什么理想、信念、共产主义、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全是假的、空的,全都应该抛弃,只有金钱才是实实在在的,发展是硬道理实际是说,货币就是硬道理。也正是在这种全民奔“小康”的竞赛之中,人们不管白猫黑猫逮住耗子就是好猫,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权力、资本和一切可利用资源致个人之富,特别是官员和国企人员也利用手中资源疯狂地为自己捞权、捞钱。那些迅猛暴富起来的数十万的爆发户和腐败官员就是奔“小康”致富的典范和楷模。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的客观事实是,私有观念的泛滥、蔓延以及对官员、知识分子和全民的腐蚀作用达到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时期。这就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结果。共产党人的各级官员特别是大领导们,头脑该清醒清醒了,不要再为这诱人的所谓“小康”目标所蒙蔽了,该是彻底抛弃“小康社会”的荒谬理念了。连孔子都说,“大同”讲的是大道,“小康”讲的是小道。共产党人难道不讲大道,而讲小道吗?
二、应该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笔者认为,“小康”社会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用语,把其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是对社会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偏离和背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错误提法应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所取代。
1、共产党人的最高纲领决定中国共产党人的近期目标或最低纲领只能是社会主义
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消灭私有制,实现没有剥削压迫的共产主义社会,这在共产党人的圣经《共产党宣言》中写得清清楚楚。中国共产党人一成立,就把其作为自己最终的奋斗目标。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总纲中仍然明确指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党人除最高纲领之外,也有最低纲领即近期实现的目标。《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共产党人也即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的纲领就是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任何最低纲领必须服从于最高纲领,如果背离了最高纲领,那么共产党人的阶级属性就会发生根本改变。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观点,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那么作为夺取政权之后的共产党人的最低纲领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许多论述已经明确指出这一点。毛泽东、周恩来生前提出和阐发的“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就是这一最低纲领的具体表述。
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中的“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是中国当今使用频率较高但最混乱的概念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那里讲得清清楚楚,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形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制度。恰恰马克思主义这一最基本观点被歪曲了。他们说老祖宗和毛泽东都没有讲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他们要给“社会主义”重新下定义,这就是他那著名的所谓“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同时还把“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市场经济”等强加于“社会主义”。因此他们也大讲特讲“社会主义”,包括“党的基本路线”中的“社会主义”,但都是他们修正了的“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差距十万八千里。
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是对《礼记》篇“大同”社会思想的批判继承
《礼记》篇同样描绘了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不平等制度观念的《大同》社会。中国封建社会也有一些知识分子目睹私有制社会的种种不平等和罪恶现象,幻想能够有一种类似于“大同”社会的新的社会状态。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就代表了他们的理想和愿望。孙中山先生也曾把“天下为公”和“大同”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但他们受历史条件的制约,不可能有唯物史观理论的指导,也就不可能真正认识私有制形成的根源及克服的物质途径。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正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科学认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及私有制为共产主义所替代的历史必然性,并把这种理论付诸于现实,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毛泽东1959年所写的《七律·登庐山》尾联中写道:“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源里可耕田?”实际是说,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就是陶渊明《桃花源记》思想的延续,也是“大同”社会思想的延续,是更高基础上的继承。而我们今天共产党中的某些人不讲对“大同”社会的批判继承,却偏要把私有制、私有观念为根本特征的“小康”社会偷换为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这还有共产党人的气味吗?
4、“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中的“发展经济”是正确思想政治路线指导下的“发展经济”
《共产党宣言》对此也讲得非常清楚,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公有的经济制度之后,“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也确实这样做的,由此取得了前三十年极其巨大的经济建设的成就,且为后三十年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今天中国共产党人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任务本身并没有错误,且还要继续加大经济建设的步伐。但必须有总的指导思想,有一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路线。这条思想政治路线就是把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摆在首要地位。否则,这种“经济建设”就会成为毛泽东最担心的“卫星上天,红旗落地”现象,且中国当今社会已经有相当多的政权没有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中,发展起来的物质成果并没有为绝大多数人所享用,已经是部分变质变味变色的社会主义。
5、“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
马克思1851年关于阶级斗争问题的著名论断中指出,阶级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消灭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这个阶段中思想、道德、政治多方面还存在旧社会的痕迹。列宁说,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所有这些论述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仍然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仍然存在两种意识形态的激烈斗争,社会主义不是已经消灭阶级,而是消灭阶级的过程,因此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认识社会主义各种社会现象。如对“依法治国”的认识。这些年来,“依法治国”领导人讲话、文件、主流媒体喊得震天响,一系列法律文件翻几番增长,可是却出现了“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奇特现象,甚至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主管政法的主要领导都以身试法、贪污腐败?根源究竟在哪里?简单一句话:不讲法的阶级性。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社会主义法律就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意志的表现,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根本利益。当权力者背离人民根本利益,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利益时,必然在制定法律、修改法律、执行法律、遵守法律等诸方面做出错误决定和“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如当年修改宪法中取消“四大权利”的内容恰恰是修改者害怕和仇视人民群众的具体表现。离开法的阶级性实际是离开人民群众的立场、情感和根本利益讲法律和依法治国,其不可能真正做到“全面依法治国”。同理,也不可能真正做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
6、“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把培养和塑造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极其重要的任务。
《共产党宣言》中讲到“两个决裂”,同传统观念决裂就是同与私有制适应的私有观念为核心的剥削阶级观念决裂。任何文化、观念都是塑造人的文化、观念。以私有观念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塑造的就是没有远大理想、没有社会责任感、自私自利的人。共产主义同这种文化决裂,就是用共产主义的理论、理想、观念取代这种传统文化。《共产党宣言》中也讲到,共产主义社会也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就是塑造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人民服务的人。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就非常重视塑造为共产主义理想事业奋斗终身的人,社会主义时期的他的全部思想也是塑造这样的人。他一旦发现党内有人放弃了这一目标,就谆谆嘱咐要继续革命,不要忘记共产主义大目标,要“两个务必”。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塑造有共产主义理想的社会主义新人是理所当然、应有之意的重要任务。然而“小康”表面上是单纯追求经济的具体指标和“小康”之家的富裕生活,实质也是塑造人的理论,但其塑造的是没有理想、信念、自私自利的拜倒在权力和金钱面前的奴性人。最近笔者读到一篇评论当代中国三大社会问题的文章中讲,首要问题就是没有理想、信念,包括那些曾经在党旗下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各级官员。这难道不与所谓“小康”目标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吗?鼓吹“小康”社会的人片面歪曲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思想,他们认为经济发展了,人的道德水平自然就会提高,并特别借助法家管子的治理方式“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识荣辱”说明之。唯物史观确实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这里所说的“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不是指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指标,而是指生产关系。“仓廪实”、“衣食足”不必然导致“知礼节”、“识荣辱”,这是典型的唯生产力论。即使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确立之后,仍然需要坚持“政治挂帅”思想,用共产主义理想和集体主义思想激发和教育人民群众。重塑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当今一项极其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是完成各项具体任务的最强大的精神动力,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最重要内容。希望党中央采取多种途径、形式、手段强化这一内容的建设。
7、“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把人民民主权利落实到实处
笔者多年前所写的有关群众史观理论意义的文章中讲过,从群众史观角度界定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就是使绝大多数人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界定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理所应该地包括真正落实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这也是中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在所谓“小康”社会的目标中,也包括民主建设。但《礼记》中“小康”社会的本意是建立以封建礼制为核心的严格的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与民主制度根本对立。而当今对“小康”社会的解读中硬加进民主建设实则是风马牛不相及,不伦不类。实践过程中同样是“民主”口号震天响,人民群众做主人的实际具体权利基本没有落实。现有的各级人代会,还有多少真正的工农和最基层的群众代表呢?看看每年召开的人代会议,又能够有几条人民群众真正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提案呢?为什么年年全国上访人数如此之多,且大多遭到地方权力部门的层层堵截呢?人民群众年年自发组织对毛泽东的纪念活动却屡屡受到禁止和压制,一些主流媒体对宣传封建主义、西方普世价值的文章大开绿灯,而对真正歌颂中华民族的最伟大英雄毛泽东的伟绩和宣传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晚年理论的文章设置重重障碍……。这是弘扬“民主”还是压制“民主”呢?如果权力者真正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笔者建议,重新恢复人民群众的“四大”权利,恢复人民群众游行、示威、罢工的基本权利,彻底改变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官员和普通群众的构成比例,不得禁止和阻挠人民群众任何自发的纪念毛泽东的各种活动,不得以任何新的“凡是”和禁区压制人民群众自发纪念毛泽东的活动等等。没有这些具体权利的落实,就没有真正的人民民主。
笔者并不反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只是反对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而带动后三个“全面”。因为任何中国社会发展总纲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小康”社会不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概念,是中国封建主义和西方资本主义的混合物。中国社会发展必须以共产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为总目标带动改革、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去进行具体的共产主义实践运动,才有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真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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