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问题上恩格斯与列宁究竟是何种“原理派”
——纪念列宁逝世100周年
【按】该文选自“恩格斯与列宁:不同道路的思想共同体——通史原理的社会主义道路和策略问题研究”(载《贵州社会科学》2020年第11期)第一部分,是为全文的引论。在纪念列宁逝世100周年之际,重新整理贴出来,期待引发人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理论的关注和重视,从中提出对“社会主义阶级者”的理论思考。阶级者不是别的,而是对于马克思范畴学的方法论提炼。资本正是“阶级者”。同样,社会主义社会仍然继承和扬弃着这一规定。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提供一把钥匙。只有阶级者,才能建立起唯物辩证法的总范畴。应基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结合的层面,并着眼于生产方式的历史运动,全面准确地把握国家对象的全体规定。
(一)
在历史道路选择上,马克思是高度的历史论者;在向“未来社会”进军问题上,马克思是“科学的唯物史观”论者。二重意蕴的统一则构成马克思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思考和予以坚守的原则。具体而言,马克思早年持有“革命的社会主义”观,以抵制和纠正乌托邦的“空想社会主义”,这可看成针对资本历史本位的“国家过渡本位论”(在规定上称为“国家本位II” );晚年根据对东方社会的观察,提出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命题,实则是肯定了和土地历史本位对应的作为扬弃意义的“国家本位I”。相比“国家本位II”,其不独是“革命的社会主义”,而首要是“建设的社会主义”。这些系统性思想为恩格斯和列宁在其活动时期的社会主义实践所验证,留下宝贵的理论财富。
本文系为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暨列宁诞辰150周年专稿,现在结合当下的形势,重新整理文章的各部分内容,以恰当的成果形态发表。期待藉由这个专题,深入阐述恩格斯与列宁基于“不同道路”的思想共同体性质及其对当代社会主义所发挥的巨大指导作用。
(二)
象者,恒也易也。马克思“向未来社会进军的道路”在其身后似乎出现了“分岔”,恩格斯和列宁仿佛又分别代表着不同道路方向上的“理论解说”。
是道路分殊,还是原理统一?在社会主义问题上恩格斯与列宁究竟是怎样的“思想共同体”?等等,这些问题,既是社会主义运动本身的基本问题,也同时是社会主义经济学不可回避的重大原理和策略问题。盖因它深入涉及到了社会主义历史道路生成的基本走向和过渡、转化的策略:如历史本位论为何“分殊”,唯物史观工作路径基于东方语境如何得以澄明化,获得意义的“新诠释”;再如对革命与建设的辩证关系的处理——这涉及到正确理解“无产阶级专政”。
实践的尴尬说到底是理论的尴尬,由于坚持以彼此割裂的“马克思学”“恩格斯学”理解马克思主义,就正好颠倒了理论事实。于是,围绕“各式各样的分裂之论”的议论殊可惊人。其往往显得言各有当,义匪一端,又往往排闼直入,对社会主义道路充满疑虑。
怀疑与独断性并存。一个显著的例子莫过于在探索如何跨越“卡夫丁大峡谷”问题上,不恰当地割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没有看到它们是社会主义一般原理这一思想共同体的不同意义侧面,并且无视历史对象在道路生成运动方向上的内在规律性。由于分别持有“单边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解读倾向性,并且将由通过割裂得到的认识片段同实践中的具体社会主义策略问题直接挂钩,从而得到不正确的认识。如以恩格斯对“跨越卡夫丁峡谷”未付诸实践,且可能有微词甚至异议为由,试图引出不适当的结论:恩格斯断言俄国作为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不可能先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社会主义革命”,恩格斯否定俄国革命。
——这里,首先有一个用语问题。和马克思相比较,恩格斯往往不严格区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术语,恩格斯倾向于用“多阶段的接续的社会主义革命”表征共产主义革命这个整体对象。
显然,恩格斯的一个失误是,在革命策略这个问题上,较少关注“国家本位I”的道路规定性。就“国家本位II”而言,恩格斯无疑是正确的。即恩格斯肯定一个命题:向共产主义本身进行过渡,作为对资本进行“历史消灭”的前提性工作规定——国家本位,无论如何是绕不开的。这其实就是马克思声明的,“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1 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462.)
(三)
在执行社会主义辩证法这一点上,列宁并非越过了恩格斯。因此,事实真相只能是:
第一,“马克思明确表明了自己对俄国民粹派和俄国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支持,即支持他们为俄国公社探索走一条不同于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全新道路。这是一条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全新的道路,既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又继承资本主义时代的一切成就,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丁堡骏.《资本论》俄国化与中国化(上) ——兼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本质[J].当代经济研究,2018(4) :5-15.)
第二,“恩格斯全面地研究了俄国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指出俄国社会发展选择何种途径——究竟是一般途径还是特殊途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俞良早.恩格斯关于俄国社会发展一般途径和特殊途径的理论——研读《<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J].江汉论坛,2012(11) : 31-37.)
或者毋宁说,恩格斯基于西欧社会革命理论和实践的实际是倾向于把俄国公社跨越发展的时间起点,定位在欧洲无产阶级取得胜利从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具有现实的生长力之后。
这样,列宁所领导的十月革命即是引入了“恩格斯所考察的因素”的一场特殊的“《资本论》革命”,“意在强调布尔什维克‘革命者自己将创造为全面达到他们的目标所需要的条件’,走完全有别于西欧的另一种道路。”同时,须知“所谓社会主义革命的列宁道路,是指依据科学社会主义的特殊文明形态,列宁认为东方社会的经济形态是一个统一的经济社会类型。” (许光伟.《资本论》与唯物辩证法原理考略——东方社会“思维舞步”的方法论性质及政治经济学通史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20(4) : 36-57.)
(四)
我们来看马克思与恩格斯是怎样的思想共同体。总的来说,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作为“马恩”,不是因为“差异分析法”而走到一起,是因为一致才走到一起,而因为走到了一起,才需要策略的“许多不一致”。
其一,“恩格斯与马克思亲密合作40年,基于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方面的共同见解,他们在广泛领域具有高度一致的认识。”(罗雄飞.恩格斯对马克思转化理论的认识过程与“偏差”——恩格斯与马克思转化理论之一[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1) : 12-18.)
其二,“这种研究过程决不是马克思、恩格斯坐在屋子里依靠单纯的逻辑推理推出来的,而是马克思恩格斯深入到社会实践特别是无产阶级和劳动者反对资产阶级和剥削者斗争的实践中掌握了极其丰富的感性材料运用辩证的方法和唯物主义的方法研究和论证的结果。这是马克思恩格斯作为一个理论家、思想家区别于历史上的所有理论家、思想家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二人都是理论家,但他们首先是一个实践家、革命者。所以才创立了唯物史观。”(郝贵生,李俊赴.究竟应该怎样认识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关系?——兼评俞吾金先生的差异分析法[J].哲学动态,2005(5) : 15-20.)
其三,“从原则上看,马克思、恩格斯在唯物主义、辩证法、历史观、对资本主义现实的批判态度、对未来社会的理想等方面都具有高度一致性。”(罗雄飞.恩格斯对马克思转化理论出现认识“偏差”的根源——恩格斯与马克思转化理论之二[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2) : 9-18.)
其四,最为关切的一点,“恩格斯对马克思的关系决不仅仅是阐发和解释者的作用,而参与和共同创立、共同发展则是他们的本质关系。”(郝贵生,李俊赴.究竟应该怎样认识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关系?——兼评俞吾金先生的差异分析法[J].哲学动态,2005(5) : 15-20.)
(五)
我们的看法是,列宁之作为“原理派”正是“马恩思想共同体”意义上的。
“1894年,年仅24岁的青年列宁在其第一篇公开发表的有关哲学的论文《什么是‘人民之友’?》中,将马克思恩格斯理解的唯物辩证法说成是对‘社会学的唯心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否定’,是一种从客观现实出发的方法。”(张一兵.回到列宁——关于“哲学笔记”的一种后文本学解读[M].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77.)
正是在这篇论文中,青年列宁系统指出:“俄国马克思主义者正是从批评以前的社会主义者的主观方法开始的……所以他们不能不得出结论说,他们所遇见的是必然使大众遭受剥夺和压迫的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组织。这一信念直接决定了他们的实践纲领……这个斗争是俄国从最偏僻的乡村到最新式完善的工厂的经济现实的主要内容……资本主义已使主要工业部门达到大机器工业的阶段;它从而使生产社会化了,造成了新制度的物质条件,同时造成了新的社会力量——工厂工人阶级,即城市无产阶级。虽然这个阶级遭受的资产阶级剥削,按经济实质来说,和俄国全体劳动群众遭受的剥削是同样的,但是这个阶级在谋求自身解放这个方面却具有特别有利的条件:它同完全建立在剥削上面的旧社会已经没有丝毫联系;它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本身就把它组织起来,迫使它开动脑筋,使它有可能走上政治斗争的舞台。社会民主党人自然是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和一切希望寄托在这个阶级身上,把自己的纲领归结为发展这个阶级的阶级自觉,把自己的全部活动都用来帮助这个阶级起来进行反对现代制度的直接政治斗争,并吸引俄国全体无产阶级投入这个斗争。”(列宁专题文集: 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210-211.)
(六)
与此同时,“不难发现,列宁此处对社会的观察,是直接从生产方式特别是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着手的,而不像马克思恩格斯那样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起步。后来的毛泽东显然依循了列宁的思路。”(张一兵.回到列宁——关于“哲学笔记”的一种后文本学解读[M].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82.)
“现代社会主义,就其内容来说,首先是对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有财产者和无财产者之间、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以及生产中普遍存在的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的结果。但是……同任何新的学说一样,它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虽然它的根子深深扎在物质的经济的事实中。”(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 9 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 19.)
受启发于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列宁声称: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但同时,指认“马克思主义者信奉抽象历史公式的不可变易性”,“这完全是撒谎和捏造!”其实,“从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是一种必须普遍遵守的历史哲学公式,是一种超出了对某种社会经济形态的说明的东西。”“总之,这是对马克思主义者的最陈腐最庸俗的责难,这种责难是所有那些丝毫不能从实质上反驳马克思主义者观点的人早已用过了的。”(列宁选集: 第 1 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2.P58)
(七)
正是基于这个语境,列宁进而深刻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特别注意的是修盖好唯物主义哲学的上层,也就是说,他们所特别注意的不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而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特别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列宁专题文集: 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115-116.)
列宁突出说明:“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的一点,就是阐明了无产阶级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创造者的世界历史作用。”(列宁专题文集: 论马克思主义[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 61.)
“唯物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是最先提出不仅必须分析社会生活的经济方面而且必须分析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一问题的社会主义者。”(列宁专题文集: 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182.)
于是在列宁看来,归根结底,“生产力全面转向生产关系研究,这才有了坚实的历史唯物主义,凸显了存在者的发展规定。”(许光伟.保卫《资本论》——经济形态社会理论大纲[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115.)
(八)
所谓通史原理的社会主义道路和策略——
关于向未来社会进军的道路选择,马克思依据“二重意蕴历史观”进行了考察,其卓越的理论思想启发了“恩格斯—列宁道路”与“列宁—恩格斯道路”,引导人们认识把握指导东方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的“恩格斯列宁思想共同体”。本着对思想共同体“唯物”“唯实践”的原则,对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原理发掘应遵循“统一辩证法”;沿着“共同体→国家”路径,藉由对“人(本位)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交互作用”与“物(本位)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交互作用”结构交融的历史系统机理的全面展示,清理出“国家本位I→国家本位II”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道路理论特质。据之可以发现,恩格斯与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述“道路分殊而原理统一”。然则基于思想共同体的研究视角可探究到和历史道路生成运动方向有关的唯物辩证法总原理:“历史总体的个别”对“历史总体的一般”的一般性关系;由于经济形态社会类型依存于所有制这一内在因素的具体历史中介(属性),遂达成“所有制形式本位论”意义的历史世界的复杂性工作异同关系;应以此为指导进一步处理好共同体与国家、民族与世界、计划与市场、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辩证认识关系,以 “唯物史观实践规定(国家本位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定格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内在”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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