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对几个理论概念的区分
第一,共产主义的供给制,是根据所有人需求进行科学分配,保证人人的生存需求。全体人民生存所需的粮食安全底线保障、老幼病残的生存保障、全体人民的生命安全底线医疗保障,都有按需分配的必要——不然很多人例如残障人是难以生存的。剥削,是少数人占有多数人的劳动成果、以剥夺多数人的需求量来满足少数人的需求量,而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则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在满足了劳动者的需求量的基础上,按全体人民(例如包括“老幼病残”“五保户”)的需求量供给全体人民所需物品。资本家可以使工人的需求遭到损害,以至于导致一轮又一轮的经济危机,而共产主义不会对劳动者的需求造成损害,同时在此基础上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因为生产力足够发达、生产关系也足够先进。
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因为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的原因,无法实现全面的按需分配,只能以按劳分配为主。但是,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过程中,生产力是逐渐发展、变化的(甚至每时每刻都起着变化)。随着生产力逐渐发展的过程中,按需分配的因素也是应该逐步扩大的。正如主席所说:“这第二个过渡,我们不要冒险,但是凡可以做的,我们就做,如吃饭不要钱和别的公共福利,这些你不能不说是共产主义的因素。”(《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8年,六十五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保障生存安全的必要粮食供给、必要医疗供给,这些都是客观存在共产主义性质萌芽的公共福利。
第二,绝对平均主义也不是按需分配。绝对平均主义恰恰是忽视人的需求、要求对人人进行完全均匀的分配。这样,就会导致有的人民的需求并不能满足(被剥夺的那部分)、有些人民不需要的物品却被供给。同时,这也会导致一部分人在自己需求并未充分满足的情况下被剥夺了满足自己需求的产品。这是毛主席从来都坚决反对的。主席说:“不能拉平分配,不能积累过多,社办事业不能过多,要有几年过渡。粮食,生产多的多吃,生产少的少吃。要有几年工夫,逐步把穷队富起来,使他跟富队看齐。不要去砍富队的补穷队,而是要扶贫队跟富队看齐。总而言之,我现在支持保守主义,我反对平均主义和‘左’倾冒险主义。”(《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9年,六十六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主席所坚持的一部分供给制,是在粮食产量足够满足劳动者需求的情况下保障全体人民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量底线。经过仔细梳理,我可以明确提出——毛主席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共产主义因素萌芽的论述,是实事求是的。
一、粮食供给制实施,必须是在两种有实施的历史必要性的客观情况下
人民公社创办之初,即使毫无经验可循,主席也保持着比较冷静的态度。
主席讲:“当然要实行工资制度,粮食供给制,无论谁人,都有饭吃。吃饭不要钱,还要有个过程,明年还要苦战一年,也许有些要苦战三年。”“粮食多了,可以搞供给制,还是按劳付酬。工资按各尽所能发给个人,不交给家长,青年、妇女都高兴,这对个性解放有很大好处。”(《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8年,六十五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可见,主席的意思是很清楚——第一,只有在粮食产量充分的情况下,经历了粮食生产充分发展之后,才能实行充分的粮食按需供给;第二,在人人粮食需求的底线可以充分保障的基础上,对人们进行按劳分配。
当时主席对粮食产量的提高也有一定的乐观态度,但是主席在实行粮食供给这方面的判断,还是建立在粮食产量足够充分的这个前提的。而且这里要强调的是,“应当公道地讲,是毛主席首先提出要纠正高指标、瞎指挥、‘共产风’等等的。纠正的时候也是非常紧迫的,会议一个接着一个。”(《薄一波文选》:《三十年来经济建设的回顾》)
关于实行粮食供给,还有另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极其困难或者有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人人的生存安全,也必须实行供给保障制度。正如主席所说:“供给制是可靠的保证,还是比较的可靠,天有不测风云,你遇到大水、大旱、连旱三年怎么办?遇到瘟疫怎么办?”(《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8年,六十五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可见,供给制适应的是两种情况,一是生产力比较充足,可以充分地在不影响劳动者需求充分满足的前提下通过按需分配保证包括“五保户”在内的全民需求的满足,这是一种情况;另一种是粮食极端匮乏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人人生存安全,需要实行供给制、保障人人生存底线,应对自然灾害等待带来的经济困难。“粮票”的实行是有历史的必然性和正确性的。
果然,不出主席所料,1959年,我们就面临了严重的三年自然灾害。那时如果没有供给制、没有人人的基本的粮食安全底线保障,是难以尽可能地减少困难时期的危害的。
1959年,主席还提到:“对供给制和食堂的存废问题,必须迅即加以合理解决。今后应少许包一点,既不损害按劳分配的原则,又能体现一种共产主义的互助精神。食堂问题,今天要发展家庭畜牧业,不允许社员自己回家搞伙食,是困难的。”(《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9年,六十六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主席讲的很明确:第一,有粮食供给制度,可以保证困难时期人人生存(不然老幼病残的群众没法生活);第二,共产主义的互助精神,必须建立在劳动者的需求不被损害、所劳必有所得的基础上。
二、毛主席非常清晰的区分按需分配和平均主义,并实事求是地严格执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
主席提到:“对供给制……要从发展生产中解决问题,明年发展生产一年,消费不要增加,就可消灭赤字。要有生产资金,要积累一部分,还要储备一部分,食堂也要储备一部分。有的户劳动不积极,他觉得吃亏了,别人把他的劳动占有得太多了。要把劳动力多的户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他们收入多点,工资多点,不要平均主义,多劳多得还是社会主义原则。”(《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8年,六十五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可见主席对按需分配和平均主义之间划分的很清楚——按需分配,需要在生产力可以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也有经济极其困难的特殊时期实行供给制保障人民生存的情况);在粮食产量没有充分提高而且没遇到极特殊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粮食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就要更多注意工资制、按劳分配的比例,逐渐随着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随着生产力发展扩大共产主义供给因素。
扩大供给因素、做到供给制和工资制“五五开”,有两种情况。第一,就是全社老幼病残为主、需要进行人口生存底线保障的情况;第二,就是生产力充分发展,有足够的产品能充分满足人人的需求。主席说:“今年有些社除了吃饭,一个月只能发几毛钱,有的开不出工资,这要从增产增收来改变。吃饭不要钱,是供给制,工资还是要按劳取酬。现在就不要按劳取酬了,那也不行;工资差别太小了,也不妥当。同样,干部工资像过去差别很大,那不行;但是一下子搞得太小,没有差别,那也不行,不能持久。”(《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8年,六十五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空想主义的错误,列宁犯过,主席就没有犯过。列宁说:“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为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 “我们犯了错误:决定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当时我们认定,农民将遵照余粮收集制交出我们所需数量的粮食,我们则把这些粮食分配给各个工厂,这样,我们就是实行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了。”(《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2卷)列宁曾经实行过在俄国当时的条件下就实行按需分配。毛主席即使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时候都没犯过这种错误,都从来没有取消过按劳分配的因素,这一点,毛主席比列宁做得好。
1958年12月《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无论由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还是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都必须以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发展生产是巩固和提高人民公社的中心环节,人民公社必须发展工业和商品生产。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和继续保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两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人民公社对社员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供给范围目前不宜过宽,随着生产的发展工资必须逐步增加。”(《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8年,六十五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这是基本实事求是的。
要完整准确理解主席的每一句话。1961年,主席讲:“河北就提食堂万岁的口号,他们说食堂多么重要等等。有些人的思想就被这些东西束缚住了,这个意见要给省委的同志说一下……而是包五保户、酌量照顾困难户的问题,其他通通按劳分配。”(《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61年,六十八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席这样讲,是针对河北这样生产力水平不足以实现充分全面的粮食底线按需保障而且基本渡过了粮食产量极端困难时期这样的情况下讲的。而其他的地区,例如人口多劳动力少地区、粮食产量极其匮乏所以需要人口生存底线全面保障的地区,或者粮食产量比较充分所以足以在不损劳动力需求的情况下实现全面的粮食充分供给地区,则保留的供给口粮比例多一些。
三、毛主席坚决反对着“一平二调”,从而尽力保证分配的公平;作为严格的公社纪律,“农业六十条”也严格保证着“口粮按人分配”同时不损劳动力需求
一平二调,也就是公社无偿调走生产队的粮食,然后对各个生产队“平均分配”。这一问题是主席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的。很多干部自以为一系列“左”的问题是正面成绩并汇报给主席的时候,主席发现——这些恰恰是农业产量上不来的问题所在!
第二次郑州会议最后一次讲话,主席极其严厉的强调:“人家都没有饭吃,你天天搞共产主义,向富队去共产,这怎么行?(可见主席清晰的划分着两种分配方式。损害了劳动者的需求,就不是按需分配,而是平均主义。干部、知识分子、军人、科学家也不用“资金还贷”的方式“反哺”工人,但是工人在社会主义社会为这些人以及“五保户”提供生活所需产品,这就不属于剥削。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给资本家提供剩余价值,则属于被剥削,这也严重危害工人的生存。——引者注。)这是抢产主义。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是不许可的。至于一平、二调、三收款,根本就是否定价值法则,否定等价交换……因为我要把问题讲彻底,所以一些不好听的话都讲出来了,比如什么抢产之类。要承认三级所有制,重点在生产队的所有制……我现在代表五亿农民和一千多万基层干部说话,搞‘右倾机会主义’,坚持‘右倾机会主义’非贯彻不可。你们如果不一齐同我‘右倾’,那么我一个人‘右倾’到底,一直到开除党籍。”(《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9年,六十六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可见主席是坚决反对“一平二调”,坚决反对公社对生产队的无偿剥夺、坚决反对违反“价值法则”、坚决反对剥夺农民的。
1960年,主席为中共中央起草转发甘肃省委《关于贯彻中央紧急指示信的第四次报告》的批语,主席指出:“至于人民公社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规定至少七年不变,也是这样。一九六七年以后是否能变,要看那时情况才能决定也许再加七年,成为十四年后才能改变。总之,无论何时,队的产业永远归队所有或使用,永远不许一平二调。公共积累一定不能多,公共工程也一定不能过多。不是死规定几年改变农村面貌,而是依情况一步一步地改变农村面貌。”(《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60年,六十七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一句“永远不许一平二调”,体现了主席反对剥夺农民的决心。
这里最令人动容的就是主席真诚的自我批评。他以第三人称的口吻,把自己的名字写了进去,毛主席亲自写道:“毛泽东同志对这个报告看了两遍,他说还想看一遍,以便从其中吸取教训和经验。他自己说,他是同一切愿意改正错误的同志同命运、共呼吸的。他说,他自己也曾犯了错误,定要改正。例如,错误之一,在北戴河决议中写上了公社所有制转变过程的时间设想得过快了。在那个文件中有一段是他写的,那一段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是在那一段的开头几句规定过程的时间是太快了。”(《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60年,六十七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主席的坦荡、无私、真诚,都淋漓尽致的展现在了这一批语之中。当时其他领导同志的自我批评,往往都讲领导集体的责任——唯独毛泽东敢于直接公开在文件中提出自己的名字并进行自我批评。这一点,他的战友当时没有做到。我们还可以确凿地说,他老人家之后的历代核心之中,也还没有人做到。
读到这里,我能不感叹毛主席是无私无我第一人吗?
“农业六十条”:严格规定:“农村人民公社是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联合组成的。它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是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生产队必须认真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避免社员和社员之间在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不劳动者不得食”,这就规定了社员除“五保户”以外,其余都必须参加劳动。
“六十条”还指出:“每一个社员都要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社员大会的决议。每一个社员都应该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必须完成应该做的基本劳动工分。每一个社员都要爱护国家和社、队的公共财产,积极地保护这些财产不受损害。”(《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据笔者认识的亲历者们回忆,谁想当“懒汉”、谁不好好干活,就不是“得不到供给口粮”或者“扣工分”那么简单了。轻则开批斗会,重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样严格的法律制度,是坚决不允许出“懒汉”的。这就充分保障了人人粮食需求都能满足同时不损害劳动者的劳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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