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应黄裳 先生的批评
□ 陈福康
黄裳 先生在9月12日《文汇读书周报》发表《鲁迅的题辞》一文,坚持认为所谓鲁迅为刘半农题赠《梅兰芳歌曲谱》一书的题辞是真的。并说自从他提出这样的看法后,“不想从6月下旬起,就读到两篇持否定意见的文章:一篇是7月16日《中华读书报》刊出的陈福康撰《如此拙劣的伪造》,一篇是6月27日发表于《文汇读书周报》的‘读者短笺’栏中王锡荣撰《关于所谓鲁迅题签》。”其实,第一个怀疑所谓的“鲁迅题签”并撰写文章的,并不是我和王锡荣,而是 朱正 先生,他在6月1日的《南方读书报·评论周刊》就发表了《这场拍卖与鲁迅有关吗?》一文。
我最早一眼就看出这个所谓的鲁迅题签是假的的理由,与 朱正 先生不谋而合,可谓所见略同。我至今仍认为这是判断此事造假的一个最明显的根据,那就是朱老说的:“‘迅自留’这三个字尤其显出了破绽。因为‘自留’‘自存’这些字,只能是写在自己的著作上的,……怎么会在别人的作品上写上‘自留’这样极不得体的字句呢?如果是一位附庸风雅的暴发户,也可能如此不通,现在说的是对中国古文化有甚深修养的鲁迅呀。”在拙文和锡荣文章中,也都指出了这一点。
然而,黄裳《鲁迅的题辞》一文避而不谈我们三人一致指出的这一明显的破绽,却抓住王、陈文中一些字句(又大多是误解或歪曲)来做文章。例如,他说我俩都只见照片,未见原件,是“意图先行”,“结论已定,鉴定自属多余”。其实,锡荣就亲睹过原件。而在拍卖前的拍卖公司宣传品上,印着黄老的一封亲笔信,上写:“承寄示《梅兰芳歌曲谱》照片数帧,此为重要发现。刘半农、鲁迅手迹,我看全为真迹。”可见,黄老自己就正是在只见照片的情况下“结论已定”,判断为“全为真迹”的。
黄老说:“对《歌曲集》上刘半农的题辞,没有谁认为是伪作。”可是,拙文明明写到所谓刘半农题辞(按,内容为“品论梨园艺事当作考订北平社会旧 史不知 君以为如何”),“内容简直莫名其妙。到底是‘要品论梨园艺事,应当考订北平社会旧史’的意思呢,还是‘本书品论梨园艺事,可作考订北平社会旧史看’的意思呢?二者都扯不上啊!难道刘半农是教诲鲁迅,你要品论本书,应当先考订北平社会旧史?本书既然只是五线谱的梅兰芳京剧唱段,那么也就根本不是‘品论梨园艺事’的书,也根本不能‘作考订北平社会旧史’看。刘半农会写出这样不通甚至不敬的话来给鲁迅?而且,这所谓的‘刘半农题赠鲁迅’,根本就提也没有提到鲁迅,有这样‘题赠’的吗?”这还不能表明我是明确地断定它是伪作吗?
如果黄老要驳斥我,就应该阐释这段话是通的,或者,证明这本书正是“品论梨园艺事”之书。然而他却说:“其实其不合规格、吞吞吐吐,欲说还休,不敢写上受赠者的名字。这一切都是老大作伪的证据。而作伪嫌疑人一仍其旧,没有作任何补救的手脚,却反而证明原件不伪。”黄老既承认“如此‘不通’”,但又认为如此不通“反而证明原件不伪”。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逻辑?
黄文说,他的另一篇“《鲁迅·刘半农·梅兰芳》被压了很久,一直到今年8月号的《读书》才得发表。迟是有点迟了,不过也有好处,得免于被骂为拍卖公司作广告”。其实,谁也没有骂过黄老,但是,要说“作广告”的话,倒是早就由拍卖商作了!不仅见于拍卖前报纸上的宣传文章,而且在拍卖公司的宣传品上,就印着上述黄老的那封亲笔信。黄老文中承认他在“文稿发表前的流露曾有过负面效应”,所谓“流露”实际就是“为拍卖公司作广告”。黄老自己认为“效应”是负面的,拍卖公司怎么想我们就不知道了。
黄老还说:“看来两位‘业内人士’的火气大半是冲着拍卖结果来的。”拙文没有自称什么“业内人士”,王文是用了一下。王在鲁迅纪念馆工作30来年,征集和鉴定鲁迅文物正是他的本行,因此,黄老就用不着一再用加上引号的这个“业内人士”来挖苦他。至于我们的“火气”,主要是冲着伪造者,不是拍卖公司,也不是拍卖结果。因为我们认为伪造名人手迹是不允许的,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然而,黄文却说因为我们的文章,使得他“这种‘业外人士’的微薄的希望,一扫而空了”。“微薄的希望”?真不知道他老人家指的是什么!难道您“希望”伪品变成为真的?
至于黄文认为“《歌曲谱》是刘天华有新创意的著作”,指出“鲁迅对梅兰芳批评的重点何在”等等,我们都有不同意见,也就不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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