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与法律顾问的一席谈
(虚拟)
法律顾问(以下简称顾问):就象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样,国家大了也是什么人都有,所以中国人都需要管起来。既然要管,那就要搞一套法律,让我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邓玉娇(以下简称邓):作为一个老百姓,一个弱势群体,一个社会边缘人,一个柔弱的小女孩,我最关心的就是法律能不能保护我免受那些坏人对我的伤害。如果遇到自己受伤害时,能怎么做,该怎么做,做了有什么后果?
顾问:你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邓:杀人对不对呢?
顾问:不对,杀人是不对的,这个谁都知道。
邓:杀好人不对,那杀坏人呢?
顾问:杀坏人也不对,坏人虽然很坏,但他也是人,也是不能随便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他给杀了。
邓:如果他在光天化日之下正在干坏事呢?
顾问:那也不能杀,你可以报警,让警察同志来抓他。
邓:如果这个坏人,而且还和其它两个坏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我干坏事,危害我的人身安全,当时情况又容不得报警,也没有办法及时报警呢?
顾问:对你干什么坏事呀,抢你的钱吗?
邓:不是,他们有的是钱,还要给我钱。
顾问:同志,我没有听错吧?有人给你钱,这是好事呀,你怎么可以诬蔑人家对你干坏事呢?这么好的坏人,我是想碰都碰不到。
邓:可是我把他给杀了。
顾问:什么?你把一个给你送钱的人,当做一个坏人,还把人给杀了,我看你才是一个真正的坏人。
邓:你不知道,我是一个弱小女孩,在一个娱乐场所做修脚工,那个坏人给我钱,是想让我对他们特殊服务。
顾问:他们给你多少钱?
邓:很多,一大叠,他用钱砸我的头,一边砸一边说:“大爷我有的是钱,是不是怕我没钱呀。”把我的头砸得很疼,让我火冒三丈。
顾问:唉呀,这么多的钱,你为什么不同意呀?我恨不得别人用钱砸死我呢。
邓:可是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侮辱我人格和尊严的事。我是需要钱,可是我宁死也不要这种下贱肮脏的钱。女人的贞操怎么可以用来换钱呢?怎么可以随便给人呢?
顾问:你真傻,真是太没有见过世面了,你是农村来的吧,
邓:是的,不但是农村,还是很偏远的地区。
顾问:怪不得,看你那没出息的样,一辈子也发不了财。现在这个社会已经是笑贫不笑娼了。你还固守着贞操的老传统,太封建了。
顾问:就因为坏人拿钱砸你脑蛋,让你疼得冒火,就把人家给杀了?
邓:不是,我是要走的,想走掉摆脱他们的纠缠,可是走不掉。他们三个大男人,把我一个小女孩给堵在房间里不让出来。
顾问:你不会说吗,你不是小姐,只是里面的服务员。
邓:我说了,我给他们说,我是KTV的服务员,不是搞特殊服务的人。可是他们还是不放过我。他们理直气壮的说“不是服务员,你在这里干什么?既然在这里上班,就是搞特殊服务的。”说着就一下子把我摁倒在沙发上,把我压在他身下。我强行争脱,劝他不要这样。
顾问:他有没有听劝呀?
邓:没有,我越说不要这样,没有想到这个坏蛋却是更加来劲,还有一个家伙也上来帮忙,再一次把我强摁倒在沙发上。
顾问:你赶快呼救呀,喊救命,喊快来人呀。
邓:狗屁,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娱乐城,有几个人会把我这样的女孩子当人的。再说他们三人都是我们镇上有头有脸的官员,有钱有势。谁敢来惹他们?
顾问:唉,只能说你倒霉了,谁让你碰到他们呢。不过也好,完事之后他们会给你钱,说不定还会看上你,把你包养起来做二奶,那个时候你就不用上班了,有大房子住,有小汽车可以开,可以穿漂亮的衣服,吃美味的食品。前景是多么美妙呀,我都有些羡慕你了。小女孩,想开点吧!转变观念天地宽。何必死守着破贞操,封建主义真是害死人呀。我是一万个赞成打倒封建主义的,如果世上的女人都不再死守封建道德的破贞操观,那这个世界该是多么美妙幸福的世界。
顾问:后来怎么样了,他完事之后给你多少钱?
邓:他没有完事,是完蛋了。
顾问:完蛋?怎么讲?
邓:就是我打发他回他姥姥那里去了。
顾问:他姥姥在那里?
邓:在阎王爷那儿。
顾问:啊,你还真把人给杀了,你的胆子也太大了。
邓:我胆子小得很,在家里连杀鸡我都不敢看,看到一只蚂蚁我都是绕着走,怕踩着他们。一只毛毛虫都能吓得我大声尖叫。
顾问:你说一说当时坏人把你摁倒在沙发上的情况吧!
邓:他把我摁倒在沙发上,压着我的身体,脱我的衣服,解我的裤带。他这是在强暴我,如果我不反抗的话,谁都知道会是一个什么结果。此时我惊恐万状,又羞又气,拼命反抗,但他的力气太大了,被他死死地压在下面。在这个时候,我的手在挣扎中无意碰到身上还带了一把削水果用的水果刀。情况容不得我做任何考虑,我只有一个想法,决不能让他强暴我。我也是抓到什么是什么。抓到了水果刀,我想都没有想地就抽了出来,冲着他刺了过去,慌乱中,我拿着水果刀冲着那个坏人乱挥,可能又刺到了他两下。有一个他的帮凶看到这种情况过来帮忙。我连挥带刺,把他的胳臂也刺得流血了,另外一个吓得呆成了木头,连动都不敢动了。我发现那个要强暴我的人被刺之后,死掉了,于是就打电话报了警,等着警察来处理这件事。这就是当时的整个经过。
顾问:唉,小女孩,你太不懂事了,他们让你给他特殊服务,你就给他服务嘛,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你死命反抗什么,又不是不给钱。结果闹出了人命,你说怎么办?
邓: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就打电话报了警。你说我该怎么办?
顾问: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邓:可是我并不是要杀他,是他要强暴我,如果我不反抗,就被他强暴了。我在反抗中,也是无意刺死了他。我又不是故意杀人,怎么能让我偿命呢?
顾问:虽然你不是故意杀人,为了保护自己免受伤害,拼命反抗,但还是把人给刺死了。这是防卫过当,如果不偿命,也是要做牢的。
邓:我不想做牢,为什么要让我做牢?他在伤害我,我保护自己,难道还有错吗?
顾问:你没有错,我也没有说你有错,可是闹出了人命,你总不能让人家白死吧。人家可是党员,是干部,是公仆,是官僚,是权贵,是精英,是上流社会的人。你呢,你只是一个农村里出来的贱丫头。是个贱民,蚁民,屁民,刁民。对了,你就是一个十足的刁民。人家嫖你,让你特殊服务,那是看得起你,是你家祖坟冒青烟了你知不知道?到手的钱不挣,放着多好的做二奶的机会你不争取,反抗反得把人都给搞死掉了,你是不是神经病呀?
邓:警察也对外面说我有什么忧郁症、孤僻症、神经病,这样那样的一大堆病。可是我知道,我什么病都没有,我就是在自卫,就是在保护自己不受坏人的伤害。为什么要说我有病呢?难道是他们没有伤害我,没有要强暴我,是我自己有病,喜欢杀人,就把他刺死了吗?这可太卑鄙无耻了。说我有病,就是在说他们无罪。你们的意思是我因为犯病才杀人,不是因为受到强烈严重的侵犯和伤害,在反抗时无意中杀的人。
顾问:我看你就是有精神病,放刁耍蛮。也许情况并不是你所说的那样,人家只是和你开个玩笑。你却横刀相向,来了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真是太可怕了。
邓:你什么意思呀?你这么说是想判我死刑了,是想让我偿命了,是想让我做牢了,是想说我连一个防卫过当都算不上,简直是在故意杀人了。
顾问:嘿嘿,我看你就是在故意杀人。
邓:法律呢?我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故意杀人,我是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章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邓:法律上都已经写得明明白白了,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我这种行为应该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任何的刑事责任。我们中国政府,不是口口声声喊得震天响的,要依法治国,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吗?白纸黑字的,都不算数吗?都只当是放屁吗?都是用来忽悠老百姓吗?
顾问:邓玉娇同志,你不要这么激动嘛。就算你没有任何的精神问题,就算是不属于防卫过当,就算是不负任何的刑事责任。可是你想过没有,你的问题还是不能解决。你想想,为什么同样是四川,几个当官的嫖宿幼女,没有任何事情,而一个普通的青年,因为爬到树上偷看女邻居,就被以强奸罪判了六年徒刑。法律都是给你们这些贱民、屁民、刁民,社会弱势群体定的;官僚、精英、上等人,犯法不算犯法,你们这些下等人就是犯了点小错,也可以处以极刑。社会是不公平的,法律也就会是不公平的。人的身份不一样,法律对你的态度也不一样。你的事情,坏就坏在,那几个要强暴你的人,都是上等人,都是官僚精英阶层的人。如果是几个小流氓,说不定现在正在开表张大会,表扬你不畏强暴,敢于斗争的英雄精神呢。
就是因为死的人是一个当官的,所以你的事情就变得复杂了。就只能委屈你了。你不是精神病,也是精神病,你不是防卫过当,也是防卫过当,你不负刑事责任,也要负刑事责任,你不该坐牢,也要坐牢,甚至,你本来不该偿命,也要去偿命。为什么?就是因为死的人是上等人,是官僚,是精英,身份高贵,而你只是一个贱民,一个弱势群体的人,一个农村出来的弱小女孩,说得难听点,就是你没钱没势。看一看杭州一个富家恶少,在大街上飙车,把人给撞死了,一点事没有。而你为了保护自己免受强暴,刺死了人,却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你没钱没势,还不就是这么回事。
邓:我可怎么办呀?
顾问:怎么办?我只能对你深表同情。我要告诉你,下辈子投胎时,你眼睛睁得大一点,找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家。不要再往那些没钱没势的穷鬼家里去了。万一你投错胎,又投到弱势群体的家里,那你今生的悲剧在下辈子将还会重演。玉娇同志,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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