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锡五同志事迹编剧拍摄的电视连续剧《苍天》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了。和以往法庭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部现实主义作品真实地再现了人民司法的奠基者们在战火纷飞的岁月里,如何秉承党的为民宗旨、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司法理念、创新群众参与司法制度的坎坷历程,让人民性——人民法院的核心价值在一幕幕生动的案例中得到充分诠释。《苍天》揭示了人民司法制度“是共产党毛主席派我们来的”的阶级属性,体现了“老百姓才是我们的活菩萨”的群众观念,凸显了“老百姓的生命大如天”的价值取向,明确了“我们就是保护老百姓的”的奋斗目标。
首先,《苍天》揭示了法律是有阶级性的,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是其最突出的本质属性。剧中国民党陈占山部名义上要枪毙一批“土匪”为阵亡的士兵陪葬,而真实目的是要镇压闹翻身的“贱民”。一名老百姓对此评价道:“兵匪一家,他们都是害我们穷人的。”这句朴素的话语揭示了群众对借剿匪泄私愤的“执法”是有清醒认识的,对这种“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大地主大资本家阶级利益也是洞若观火的。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当马锡五枪口下救下无辜群众、深入群众调查取证的时候,老百姓便由衷地尊其为“活菩萨”、“马青天”。这说明执法是有阶级性的,维护的阶级利益不同,执法的方式就不同,执法的后果也不同,群众的评价就更不同。
其次,《苍天》突出了人民群众是人民司法事业的力量源泉,司法工必须扎根群众,依靠群众。剧中马锡五明白国民党要枪毙的所谓“土匪”是无辜的,但他们都被屈打成招,自认杀人放火。如果就案办案,只认签字画押,则既救不下群众,还会损害边区政府审判的公信力。马锡五通过深入群众调查取证,掌握了大量证据,打掉了对方强加给“贱民”们的罪名,从而赢得了群众的拥戴,树立了真正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第三,《苍天》诠释了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第一次喊出了“老百姓生命大如天”的口号。剥削阶级社会里等级森严贵贱分明,老百姓只配做 “蚁民”、“草民”甚至“贱民”,从来都是“发如韭,剪复生;头如鸡,割复鸣”,以致《苍天》中的国民党部队公然以无辜百姓的生命作为报复对方的代价。但是以马锡五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冲进火海救遗孤、俯下身子做牛马、牺牲亲人救群众、誓与群众共生死,“绝不离开老百姓”……被侮辱和轻视了几千年的老百姓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党领导下的部队和执法者是要维护最大多数的受压迫者和劳动者。群众回报给人民军队和司法工的,就是从牙缝里挤下的馍馍大饼,甚至是车大娘无私的生命。这说明了只要像马锡五那样把群众看成真正的“活菩萨”,真正维护人民利益,“人民会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第四,《苍天》重申了人民司法的光荣任务,明确了人民司法的根本属性。人民性是一种以人民合法权益为基点与宗旨的司法价值取向,决定了实践工作中的方法论。剧中马锡五曾与后来成为他左膀右臂的张志清在是否舍弃群众独自撤退问题上发生过激烈争执——张志清开始想的是如何完成任务,如何“向上级交代”,但马锡五想的是“如何向老百姓交代”,因为“我们的任务就是保护老百姓”。这场争执提出的真实问题是:在实践工作中如何处理个体与大局、近期利益和终极目标之间的矛盾。马锡五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从本质上把握住了正确方向,所以最终说服了张志清,让这名最初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警卫连长后来成为他的好帮手。这个情节告诉我们司法工作必须围绕“为民”开展,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任务,时刻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只有这样才能掌握正确的方法论,避免舍本求末和迷失方向。
电视连续剧《苍天》以群众喜闻乐道的艺术形式,向我们展示了人民司法在硝烟弥漫中走过的光荣历史。她不仅是对以往奠基者的深刻铭记,也是对当代实践者的鼓舞激励。我们这一代司法工当以马锡五同志为榜样,心系祖国,扎根群众,高举人民伟大旗帜,扎扎实实实践“司法为民”的宗旨,才能无愧于我们的历史使命,背负起厚重的寥廓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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