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难——戏仿李白《蜀道难》
噫吁嚱!劳乎顿哉!
办事之难,难于上青天!
小民入官衙,心内何茫然!
尔来四万八千次,不见主事父母官。
太极推手入魔道,可令来者疯且癫。
劳碌奔波半欲死,惶然束手无策泪涟涟。
上有宝相庄严之城隍,下有浑水摸鱼之鬼奸。
红牛探路亦不得过,欲寻门路且攀援。
污泥何团团!十官九贪一不廉。
蚁民卑微仰鼻息,顿首捶胸空长叹。
问君此去几时还?堂阔庙高不可攀!
但见颠扑往来频,徒为公章耗时间。
款款条文严戒律,砌如山。办事之难,难于上青天!
使人鉴此凋朱颜。
足底老茧堪盈尺,堂吏笑作壁上观。
剃头担子一头热,尔自心急吾何干?
惯例皆如此,嗟尔井底之蛙缘何诧乎哉?
冷面狰狞折子戏,生旦净末,丑角轮台。
狮子大开口,沆瀣狼与豺。
图穷乃见,龌龊底牌。吸髓吮血,炖煮烹煎。
众羡僵尸乐,爆考公务员。
办事之难,难于上青天,伏案噤言长咨嗟!
注:
红牛:百元人民币之别称,又称“红庚”,五十元称“青蟹”。
从红绿灯到车祸后遗症
某日与朋友A君到另一朋友B君家里去,经过一个路口,正值下班时间,人与车都非常多,红绿灯旁站了一位穿橙色背心的阿姨在维持秩序,当时红灯亮着,可是忙着回家的人们视若无睹,见到有空隙照样疾步而过,穿橙色背心的阿姨也许因为是临时工,没有威信,懒懒地招呼了一声“注意看灯”,也就罢了。
这种情形或许在许多地方已经习以为常,可是我仍然忍不住要发议论:“这真是滑稽,红绿灯不知拿来作什么用的?”
A君对我不时的奇谈怪论也已经习惯了,打趣说:“我知道我知道,中国人的素质差嘛……”
这话呛得我一股无名火起,想我平时虽多有奇谈怪论,却从未针对过“人”,即正言以斥之:你放什么臭盐蛋!我不是中国人吗,你不是中国人吗?好好的红绿灯在这里,偏偏要另外请人来执勤,执勤也没用,要过的照样过,浪费纳税人的钱。你到香港去看,有没有人乱过红绿灯?为什么?因为香港法律规定,上街必须携带身份证,一旦乱过红绿灯,无论是交警、巡警都有权抄下身份证号码,累计两次重罚,难道是因为他们素质特别高?你说这是人的问题还是制度的问题?
A君说:“那依你说怎么办?”
怎么办?把那些在办公室喝茶吹空调的交警、民警菩萨们全都请出来,派到街上去执勤!一来维护交通安全,二来维护公共治安。不需要密集式的巡逻,只需随机抄查,形成一种习惯,自然会有威慑力。咱们的这些老爷菩萨们,何曾在街上见过他们了?只有要烧香的时候,到庙里去,那时候,你才会见识到他们的真面目。
正巧,最近才见识过这些个老爷菩萨真面目的,就是我正要到他家去的另一个朋友B君,半个月前出了车祸,刚刚出院回家休养。
一周前,B君还在医院,突然接到通知叫他到交警大队去缴纳900多元的拖车费用(因为车祸之后,他的车是被处理事故现场的交警拖走存放的),同时另有30元一天的停车费用。B君很着急,顾不得医生的劝告,坚持叫了A君陪同,背着他(B君右腿膝盖骨折)到交警大队去询问,方才弄清楚:拖车费是一家私营修理厂收的,一般交警出了车祸现场之后,都是交给这家修理厂去拖车存放,收费标准是200元起价,从车祸地点到存放地点,10元一公里,存放一天30元。而且,还将有一系列的事项需要处理,必须处理完毕之后,车才可以领走,不然30元一天的停车费用将继续计算。
我的朋友B君,七年前因为女朋友跟人发生争执,误伤了人被判劳改,去年出来之后,买了一辆面包车替人送些货物,生活虽然艰苦,也立志从头开始过正常人的日子,对于在里面认识的兄弟约他合伙去做一些赚钱快的事情,也屡次拒绝,他说:“我虽然钱赚得少些,可是心里踏实,现在年纪也不小了,等经济稳定些,找个人结婚生孩子,也好了了父母的心愿,只要每天有钱赚,无论多少,至少心里感觉踏实。”
这次车祸之后,医院的费用每天就是好几百块,虽然买了保险,也有很多费用是报不了的,现在又多了一笔处理车的意外费用,并且还有车检、评估、修车等一系列的事情要办,B君真的有点焦头烂额。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存的钱水一般地往外流,他发出了痛心疾首的感叹:“看来做个好人还真的不容易!”并且说等伤好了一定要想办法快快赚一笔钱转行投资做生意,这样的心态倒是让我有点替他担心。
抱怨归抱怨,该办的事还是得按照程序一件一件地办:首先要找车检中心检测,检测的目的是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否属于车辆本身引起。于是B君打电话到车检中心约工作人员到修理厂检测,那边工作人员问他:“你有没有开车啊?”B君心里莫名其妙嘀咕:我明明是刚出了车祸,即使没有受伤,结案之前也不允许开啊,怎会问这种问题呢?可是也不便争论,就老实回答说:“没有。”那边就说:“我们现在很忙,改天再来处理。”B君着急也没用,只好等到第二天,再打电话过去,照样问他有没有开车,B君心里很纳闷,愁眉苦脸地猛抽烟,A君突然灵光一闪,说:“他是不是叫你找个车去接他啊?”于是再打电话跟那边工作人员说,有车需要检测,找个车过去接他过来修理厂。这下真是对了路,那边马上答应了,于是B君花钱叫了一个车过去接。到了修理厂,车检人员也没怎么看,直接说:你也知道程序,该做的报告没做齐你的车也拿不走,自己看着办吧。B君心里想:这不是讹诈嘛?这次他也不想再任人宰割了,故意露出胳膊上的纹身,狠狠地说:“兄弟,大家留条路走,我的车买来还没一年,如果你说有问题,我只好去找厂家扯皮,到时候如果厂家检测没有问题,大家就不好说了!幸好我买的不是二手车,哼哼!”那人一看,B君不像是绵羊哇,随即打了个哈哈轻描淡写地说:“是新车啊,哈哈,那应该没问题的……不过车检费是要收的,这是规定,我也没办法……一百四十块。”
就这样,人来了一趟,围着车转了一圈,一百四又不见了。接下来是评估,评估要做两次:一次是交警大队做,一次是保险公司做,可是最终以保险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准。至于交警大队做的这次评估车辆的损失有什么意义,B君说他到现在也没弄明白,只是评估的费用照样得交。正如车检中心那个工作人员所说:程序是这样,少一样都不行。而评估的费用,则是按照评估人员评估数据的百分比来计算(这就意味着评估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决定评估费用高低的权力),自然,按照潜规则,只要人手上哪怕有一丁点儿的权力,断不会任由它浪费了的,吃一堑长一智,B君这次没有直接找评估人员,而是托了朋友的关系,直接去找交警队的头儿,(这朋友像不像古代依附于官僚权贵谋生同时兼任某些不明交易中间人的门客?)当然,好处费是免不了的,不过胜在干脆利落可以一了百了,总好过像瞎猫一样乱撞,零零碎碎地劳命伤财。况且因为这几天的奔波,B君的伤口已经有点发炎了。而正因为这几天的奔波,令B君深深体会到跟政府部门打交道的难度之高,绝不亚于当年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而据那个朋友说,那些衙门里人际利益关系之复杂,不是一般人所能够想象得到的。就算托关系找朋友帮忙,也要找对人,要不然,不是花了钱办不成事落个鸡飞蛋打,就是人家不卖你这个面子,拿出一副公事公办铁面无私的面孔来,那还有得烦。因为你急他不急呀,人家按照正规程序一层一层慢慢审批下来,那些耽误的时间对于他可说是无关痛痒,对于你来说,就是真金白银的钞票呀!至此,B君唯有打落牙齿和血吞,自认倒霉,并且运用老祖宗阿Q的哲学来安慰并武装自己:破财消灾破财消灾,也许是今年时运不济,倘若不破这个财的话或许会碰上更大的祸事呢……
写到这里,按说这个故事也就完结了。正是: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而咱们升斗小民倘若要办点小小事情,便只好如老鼠拉龟,无处下嘴。我则是多年以前就已经深明这个道理,所以但凡工作上有需要到政府部门去办事,总是尽量推脱,可免则免,不过也经常会听到客户们的抱怨,刚巧前几天就听一个客户愤愤地说:买房要到民政局去办单身证明,难道离婚证不足以证明我是单身?离婚的时候会在以前的结婚证上盖一个章代表失效,如果有再婚的话这个离婚证也会盖章失效的呀,如果这个离婚证不能代表我的婚姻状况,那办个离婚证给我做什么呀!你猜他怎么回答?不但离婚的要办单身证明,连十八九岁的孩子也是要办的。人家还没到结婚年龄,就是去登记结婚也结不了呀,照样需要证明,真是荒谬!最气人的是,拿了以前照的登记照去说是不能用,要重新照,问他可不可以到外面去照,回答说当然可以,只要符合规格就行。其实符不符合规格还不是他们说了算,为了免得麻烦,就在那里照吧,照相20元办证又20元,这生意倒是比什么都好赚!
这客户说话很有意思,把堂堂政府部门严肃的工作说成是做生意,乍一听觉得好笑,可是回味一下,真是一语道破天机!例如那个“私人”开办的汽车修理厂,难道跟交警队毫无利益关系?那个帮忙的“朋友”,所拿的好处费是否是一人独享?这些还算是比较隐性而微妙的东西,而正式明文收费项目,例如交警队的车检费、评估费,民政局的照相费、办证费,乃至无处不在的明显高于商业收费标准的证件复印费,在在都表明:这正是一盘生意!不单交警队民政局如此,其它部门亦如此,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已经沦为官老爷们赖以生财的产业,已经形成了一条丝丝入扣的产业链,每一个环节都会产生经济效益,这不是生意是什么?衙门的公章,就是生财的工具,世上还有比这个更加好赚的无本万利的生意吗?
这是一个官权泛滥的时代,这是一个被“白猫黑猫论”恣意强奸的时代,不但政府机构沦为产业,连代表社会基本福利的医疗、教育等机构亦都不例外,当医生看着病人死在医院门口而无能为力的时候,难道仅仅是因为个人职业道德问题?当邓玉娇被鉴定为精神病而释放的时候,当杨佳宁愿被判死刑在法庭上断然否认自己有精神病的时候,这个社会已经病入膏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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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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