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大家都关心赵本山的小品,好像别人的小品好不好不要紧,最多也就是搞笑吧,有笑料就够了,有没有对社会的揭露和批判这种文学讽喻功能都不重要。然而今年有些例外。郭达和蔡明的小品《卖土豆》其实就很出色,这个小品实际上有两条线,一条明线,一条暗线。明线是父亲资助大学毕业没事干的儿子卖土豆,母亲因预计儿子的土豆卖不出去,就雇请了一位同样刚刚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的女孩买土豆,每买一斤,她就补贴这个女孩子3毛钱,而该女孩则是把买来的土豆全部按买来的价格卖给她那个当食堂管理员的爸爸,结果她爸爸所在食堂的那些职工吃土豆吃腻了,她卖不出去,只好要求跟男孩子妈妈解除土豆买卖合同。如果小品仅仅就反映这个事,是根本不可能搬上春晚舞台的,因为这样的事虽然也切中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时弊,但是太过简单,不像是中央电视台拿得上台面面对十几亿观众的东西。
细想一下,这个故事的明线情节岂不很荒谬?父亲鼓励儿子自己创业,却拿钱给他作原始资本,这个母亲和父亲是亲密的两口子,精打细算的母亲会做这种浪费钱却除开满足了儿子的“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虚荣心外对儿子并没有任何好处的事吗?
艺术就是艺术,艺术的魅力在于,它能把不同的时空、不同却又有某种相似性的事情进行粘合,用高度浓缩的艺术织体来达到“言此物而意在彼物”的“双关”效果。
在小品《卖土豆》中,郭达饰演的父亲无疑是这个家庭的一家之主,是通过劳动养家糊口的劳动者,他的劳动所得是这个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但是作为家庭经济支撑的这个父亲并非“当家的”,母亲才是当家的,她支配着家庭的财产;儿子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创造任何财富的高消费者,但是他在这个家里似乎比父亲更能赢得母亲,用蔡明扮演的母亲的话讲:“现在儿子当父亲养,父亲当儿子养”,—— 一个只消费不劳动的人,就因为跟母亲这个“当家的”是站在一边的,所以比父亲更像这个家里的主人;未来的儿媳妇,即母亲雇来的买儿子土豆的“大客户”,她依靠她的父亲的“关系”,为这个家庭提供“买单的”,这种买卖关系决定了她可以和这家的儿子终身“绑定”在一起。
弄清了这个关系,我们再结合故事情节来看,就会发现一根有趣的链条,即:父亲创造使用价值,将产品提供给儿子,供这个不从事生产的儿子通过买卖实现商业价值,而儿子的的土豆本来是无法大宗卖出去的,母亲为了“成就”儿子成为“成功的商人”,特地雇佣一位买主,并从家庭财产里支出一部分钱作为该买主购买土豆的“补贴”,而这个被雇来的买主也不是个一般的买主,她可以通过她的父亲的“关系”,将土豆卖给食堂,自己做无风险的买卖,拿到补贴,坐盈不亏。
说到这里,其实就很清楚了,说的是“卖土豆”,实际上却是写的“卖房子”或者更广义上的消费。劳动者创造了使用价值,商人不生产,但是通过买卖,实现商业价值,但是商人到底卖给谁呢?如果不人为制造一个有足够消费能力的买主,这产品很可能卖不出去。这个被人为制造出来的买主就是公务员!国家为了让公务员们都能买到房子或大量超量消费,就猛加公务员们的工资,允许公务员卖地光天化日地搜刮民脂民膏,并同时实现看不见的灰色收入,对公务员贪污腐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外还发给公务员们大量货币补贴!公务员们其实根本就是在炒房子,在倒买倒卖,他们自己早就解决住房问题了!他们把房价炒高后再把房子卖给这个社会从事生产的劳动者们,他们赚取差价,且即便他们没有赚到差价,他们还名正言顺地赚到了国家的货币补贴!这跟那个女孩子买土豆然后不涨一分钱把土豆转卖给管理食堂的父亲从而赚取3毛钱一斤的货币补贴是同一回事!
这里请大家注意一下,这个“商人”可不是一般的商人,他们有政府背景,可能是政府的亲属,很可能就是直系亲属,比如说,是政府高官的儿子。那个炒房子的炒家,也绝对是有政府背景的——所以政府官员之间往往有儿女亲家关系,这是一种建立在共同利益链上的“强强联合”,他们这一联合,就立马实现了名正言顺的“钱权交易”——利用两家的关系,依靠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合起伙来炒房,以权换钱,以钱买权,现在是通过创造GDP里子面子都有的稳住官位,将来就可能是用钱买代表当“议员”了!
但是土豆也有卖不出去的时候——房子也有卖不出去的时候啊,公务员们想着要跟商人们撕合同了!怎么办呢?小品最后的结局是,小伙子想出了联系企业到农村闲置土地种土豆,结果女孩子要求跟他一起玩,大有成为两口子完全绑定的趋势——房地产向农村转移,开发商和政府的关系更加亲密,由过去的玩不下去就闹分手的恋爱阶段发展成为具有婚姻关系的一家人了!
小品的结尾很搞笑:父亲是土豆爸爸——劳动者全在房地产产业链上;母亲是土豆妈妈——政府是房地产政府;儿子是土豆儿子——商业资本全在房地产上;儿媳妇是土豆媳妇——公务员是从货币补贴到炒房实现差价的永远的受益者;吃土豆吃腻的——累死累活的劳动者,或者买不起房子,或者不得不成为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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