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赛德克·巴莱》最近比较受关注,很多人对其赞不绝口,监制吴宇森说,这是一部电影史诗,是台湾有电影以来最好的电影。也有人批评这部电影。我看了四个半小时的完整版,说点看法。《赛德克·巴莱》的内容是西历1930年台湾日据时期发生的“雾社事件”,即台湾原住民反抗日本人的武装暴动。中国大陆将台湾原住民统称为“高山族”,台湾至今沿用日本人的分类法,将原住民细分为很多小“民族”,“赛德克族”是在此基础上又细分出来的一族,人数不多。影片反映的便是300多名部族勇士对抗数千名有飞机、大炮武装的日本军警的一段真实历史。
虽然《赛德克·巴莱》与抗日有关,但对此部影片的评论,我尽量不带有政治色彩。我看这部电影时,没有多少被震撼的感受,也没有排斥的感觉,只是在情节期待的心态下看完整个电影。将其称为“史诗”,我认为拔高了。除了镜头、音乐、表演等电影技巧外,人们夸赞这部电影,主要原因之一是它的内容,即300多名赛德克族勇士不怕牺牲、毫无畏惧、视死如归的精神。影片较为真实地反映了那段史实:绝大多数男人不战死便自尽,部族的妇孺为了不拖累男人,很多也上吊自尽,或者被自家男人杀掉。在部族原始信仰的引导下,他们把死亡看成是跨过“彩虹桥”与祖灵团聚,因而舞蹈着、歌唱着走向幻想中的彩虹桥。“赛德克族”勇士的视死如归之所以对我触动不大,我认为是对生命价值认识不同的结果。
2000多年前,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写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也引用过这句话。视死如归之所以具有令人震撼的精神气概,关键在于人们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如果我们把生命的价值看得很高,为了一个更高的人类价值,毫无畏惧地放弃自己的生命,才显得难能可贵,因为那是寻常人难以做到的。相反,如果把生命价值看得很低,放弃个人生命的行为也就变成一件平常事。对于生命价值的认识,是文化积累的结果,是文明的体现。一般来说,文明程度较低的,对于生命的价值判断也较低。对生命价值的高低判断,不仅体现于对自己生命的态度,同样体现于对他人生命的态度,两者是紧密相关的。
赛德克人长期以来就有“出草”的习俗。所谓“出草”就是年轻人要成为真正的勇士,必须砍下外族人的脑袋,即影片中多次提到的“血祭祖灵”。勇士地位的高低,也以他收集的头颅多寡为体现。这一现象的文化含义,实际上就是对他人生命的不重视,把别人的生命价值看得很低,用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换取自己的荣誉。就整个原住民群体来说,这一方式的互相流行,只能说明不同部族互相轻视对方的生命价值。中国人奉行2000多年前孔子提倡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可以反过来说“已所欲,施于人”。因此,不尊重别人的生命,等于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互相把人的生命视为蝼蚁,其结果只能是把死亡看得无足轻重,而没有舍生取义的高贵。因此,在轻视人类生命价值基础上的“视死如归”并不令人震撼。
我不知道《赛德克·巴莱》是否受到梅尔·吉布森关于印第安玛雅人的电影《启示录》的影响。《启示录》中也有很多“野蛮人”互相杀戮的情节,但它有一个现代人普遍接受的价值观:被追杀者不得不杀戮对方,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这是因为重视生命、保卫生命而不得不反抗,因而显得有意义。虽然《启示录》中的这一价值观有现代人越俎代庖的嫌疑,但毕竟能被现代人接受。而在影片《赛德克·巴莱》中,一旦开始“出草”,即杀人,部族女人便纷纷自尽,还把婴儿摔死、掐死,甚至部族首领还亲自打死本部族的女人和孩子,这完全是把人的生命视为蝼蚁、草芥。在这种轻视生命的价值观下,放弃自己的生命,实际上就是“轻于鸿毛”,不值得夸赞。所谓勇士的荣耀、精神的自由,不过是其他人的想象所附加的,并不真实。
影片《赛德克·巴莱》中有两个小细节值得一说。一是赛德克人开始“出草”后,把汉人放走了;二是影片的最后,当日本军队用杀戮镇压了赛德克族,一位日本军官说:“为什么我会在遥远的台湾山地,看到日本的武士道精神?”这句台词在此片的大陆版里改为:“为什么我会在遥远的台湾山地,见到这一群如此面对死亡的战士?”我认为,没有修改的台词更符合原意,赛德克族无所畏惧的死亡的确更接近日本武士道精神,导演应该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之所以不杀汉人,是因为汉人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对他们有起码的生命尊重,他们才会同样尊重汉人的生命价值。赛德克族与日本武士道相比,轻视生命价值的体现有所不同。赛德克族由于文明程度更低,对于生命价值的判断,男女老少一视同仁。而日本武士道的文明程度相对稍高一点,一般来说,轻视生命的行为更多在职业武士或职业军人那里,例如神风特攻队。由此我们也能理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招募了数万台湾原住民,组成“高砂义勇军”。他们作战凶狠,很多人战死,个别还加入了“神风特攻队”,如今都被供在靖国神社。但是,日本武士道的文明程度比赛德克族高出得也有限。当美军攻占塞班岛时,大量日本妇孺跳海或以其他方式自尽,本质上与赛德克族一样。
为何“雾社事件”会明确地针对日本人?因为,在对于生命价值的态度上,日本人与赛德克族不分伯仲,都是不尊重他人生命,视他人生命为蝼蚁草芥,因而他们同样也是轻视自己生命的群体。因此,影片《赛德克·巴莱》中,赛德克族对于日本人的大“出草”行动,与对于相邻世仇部族的“出草”结合在一起,说明他们在本质上只是把日本人看成与世仇部族具有同样生命价值的另一个部族。区别只在于,日本这个部族更大,赛德克族认为难以战胜对方,因而显得悲壮。而日本由于朝文明多走了一、二步,武士道精神正在失去广泛的民众基础,而由少数人竭力保留并试图再次广泛提倡。日本军官的感慨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
总体上说,《赛德克·巴莱》的故事叙述还可以,但是,野蛮杀戮的镜头太多。对于其中视死如归的理解,实际上只是更加文明的现代人以自身的生命价值观去看待赛德克人行为的结果。在不同的生命价值观下,现代人才会产生震撼的感觉。如果换位思考,理解了赛德克族和日本武士道尚未进化到高级文明阶段的、原始的生命价值观,他们的视死如归,其实没多大意义。就如同一个没有疼痛神经的人误把自己的手放在火上烤焦,那不是勇敢,而是有病。所以,赛德克族的视死如归不是“重于泰山”,只是“轻于鸿毛”。赛德克族暴力对抗日本人,不过是一次更大规模的部族仇杀而已,不具有保卫文明、战胜野蛮的崇高正义。即便用今天提倡的文化多样性来解释,赛德克族轻视生命的价值观,也不值得提倡。
影片《赛德克·巴莱》表现的内容在历史上称为“第一次雾社事件”。事实上,第二年又发生了“第二次雾社事件”。后一次,日本人变狡猾了。他们像当年欧洲人面对美洲印第安人一样,自己处于挑拨离间的位置,让不同部族自相残杀,赛德克族在“第二次雾社事件”中被世仇部族砍了100多个首级。把“第一次雾社事件”称为抗日,在团结一切抗日力量的大前提下,也能说得过去。从真正的意义上说,它并不是我们理解的抗日,只是原始部族为争夺领地、互相轻视生命的彼此杀戮。将《赛德克·巴莱》称为史诗,之所以我认为被拔高了,是因为这一暴动不具有文明进步的价值,更多只是野蛮对野蛮。只不过恰巧在抗日战争的大背景下,这一行为被其他抗日民众赋予了抗日的含义,对此,赛德克族自己未必能理解。原住民的暴力反抗与日本人的暴力镇压,杀戮的双方都既不尊重他人生命,也不尊重自己的生命,别人和自己的生命,对于他们都是儿戏。所以,只要日本人对他们好一点,他们便帮着日本杀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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