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西点学雷锋”不是假新闻,那么沾光的不是雷锋,而是美国西点军校。
近日,新华社退休记者李竹润发微博承认:“1981年愚人节,某外电播发“消息”西点军校学员学雷锋,我不加思索,便把它写进文章(署笔名黎信)。直到1997年在《读书》杂志上看到李慎之揭露谎言的文章,才知道自己上了当。特承认错误、道歉。”
于是,那些“四特别”即特别能造谣,特别能忽悠,特别能作秀,特别能搞笑的人们又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
既然李竹润专门提到李慎之,咱们不妨听听李慎之原来是怎么样评论类似事件的的:
李慎之先生曾感嘆,一百多年來中國人好像到現在還沒有擺脫一種心理,一個人、一件事情或者一樣商品,好像隻要得到洋人的夸獎,或者起一個洋式的名字,就覺得臉上特別有光。如今,似乎仍有不少人沒有祛除這種心理。當然,對洋人的夸獎也不必一律拒斥,如果他們真心贊美,覺得臉上有光是人之常情,但是前提必須是真實的。同樣,對洋人的批評也不必過於驚擾,或者一概舍棄,如果他們說到了點子上,在理性對待之余應該反求諸己。
这话好像不是赞扬李竹润的吧?
那么,假如“西点学雷锋”不是假新闻,沾光的是雷锋还是西点军校呢?
我们不妨首先思考几个问题:
第一,1981年的时候,台上的是谁?李竹润要投谁所好?
第二,中国人自己的英雄人物,需要靠美国佬认同吗?
第三,一个人曾经讲一个很多人称赞的好人的好话,后来他宣称他说的是假话,那么曾经被他说好话的那个人就不是好人了吗?
第四,假如“西点学雷锋”不是假新闻,沾光的是雷锋还是西点军校?
一、1981年的台上是谁上网一查便知,谁欠的帐谁买单,他做的不靠谱的事情还多着呢。另外,在当年的中国同时还发生什么大事情,在做那件事的同时拿外国人为自己贴金很奇怪吗?
二、中国人自己的英雄人物,需要靠美国佬认同吗?美国佬不会认同的中国的英雄多着呢,这些年来不是通过其在中国的走狗不遗余力地造谣泼污吗?“西点学雷锋”是假新闻,雷锋就失去光彩?只有洋奴才这样认为。某些人崇洋媚外,外国人放个屁他也当成宝贝拿个瓶子装起来,逢年过节请出来慢慢享用。而大多数中国人则把美国佬的很多话当个屁。
三、他李竹润是新华社退休记者,假如我当年道听途说,或者为了某种目的,到处吹捧他是在白宫出生的,而现在我“良心发现”以后公开承认那是愚人节消息,难道我就成为“伟大人物”了?难道他就因此不是新华社记者了?
四、假如“西点军校学雷锋”不是假新闻,沾光的只是西点军校。因为自从“二战”结束以后,西点军校逐渐变成美国这部庞大的军事机器培养刽子手的屠夫摇篮。先别说在美国此后发动的一次次侵略战争中有他们的“伟大贡献”,在伊拉克战争中造成的几十万平民死亡,他们也应该“功不可没”。而雷锋是中国在和平年代军爱民的一个典型,如果西点军校真的学雷锋了,说明他们接受了真正的“普世价值”,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向善之心。美国军人干了很多坏事,但是有一点我还是认同的,他们善于学习别人的长处,另外,他们在军事演习中大部分是输给假想敌的。反之,雷锋沾什么光呢?就沾被美国猪肯定之光?笑话!杨根思、黄继光、邱少云是美国佬非常恨的人,难道他们就不是英雄了?就不光荣了?
而最无耻的就算这个李竹润了,当年他出于崇洋的目的造谣或者说发布假消息,现在为了媚外和交纳投名状又自己“辟谣”,造谣的是他,现在自己“辟谣”的又是他,并且一下子就成为了一小撮人心目中的“英雄”,而且还敢出来显摆!当年有没有人因为美国佬的“肯定”而沾沾自喜我不知道,但是我当年就觉得别扭,咱们中国人自己的榜样,关美国佬什么事?就好像一朵花,来的是蜜蜂咱们当然高兴,而来了个苍蝇,虽然也是冲花的香味而来的,起码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只有那些把美国佬当爹的人才屁颠屁颠当回事。
李竹润已经够恶心的了,有人在荆楚网居然以《西点军校学雷锋事件,炮轰李竹润是另一种舆论暴力》为题指责批评李竹润是舆论暴力:
“炮轰李竹润个人,恶意解读其微博致歉声明,体现了当今舆论生态的过激。一名记者承认自己是‘西点军校学员学雷锋’虚假报道的二传手,与他否定了雷锋精神,这两者是否可以划等号?使用舆论暴力,利用围观者的偏激情绪,随意给人戴上有罪的帽子,这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提倡。清朗网络空间,并不意味着拒绝批评的声音。构建开放的网络空间,意味着在法治框架以内,多种声音都能够得到自由表达,一个健康的舆论环境不能剥夺任何一个有独立思考力的人说话。”
我说这篇文章的,你这要么是混淆视听拉偏架,要么是不明情况乱表态。如果你是站队的,就公开打出否定雷锋的旗号好了,像那些“四特别”那样毕竟还算是敢作敢当;别自作多情給自己脖子上挂个哨子充裁判。
因为李竹润的微博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发博承认自己把西点军校学雷锋’的谎言引进中国并道歉,算是放下了一块心病。那时我年轻,不知道西方媒体在愚人节编造“新闻”。1997年发现上当后,我在多所高校授课时现身说法,但总感到不够,一直希望有机会在更大范围内消毒。所以要感谢新浪微博,感谢揭露毛左意淫的那位网友。”
如果他仅仅是说明一个事实,我也会給他点赞,而他毫不掩饰他表明自己造谣以后又自己“辟谣”的目的,就是矛头直指学习雷锋运动,把他自己造谣的“西点军校学雷锋”说成“毛左意淫”,这就是所谓的“自由表达”? 就是“一个有独立思考力的人说话”? 这还不能“与他否定了雷锋精神”划等号?容忍他矛头直指学习雷锋运动和谩骂不同意见者的就是“一个健康的舆论环境“?反驳或者批评他的就反而变成所谓的“舆论暴力”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你们的所谓“清朗网络空间”?什么逻辑?
如果纯粹是一个造谣者说明真相,的确值得肯定;但是造谣以后又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辟谣”,污蔑听信他的谣言的人是毛左意淫,无耻到这种地步,即使在“四特别”中都不多见!作为某些东西,你想交投名状可以,但是你有胆量到全国各地走走,看看会不会被唾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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