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宁肯与茅于轼保持高度一致的理由
我总觉得,在当今中国,茅于轼是非常以右派自居、非常以反对毛泽东思想而走红于势、名闻天下的。
我的这种感觉到底对不对?大家只需看看当茅于轼频频以曾经当过右派而洋洋得意的时候,并不闻主流媒体的斥责之声;当茅于轼在其《和谐社会的对立面是什么?》一文中,公然将毛泽东思想列为和谐社会的对立面的时候,并不见主流媒体的斥责之影;尤其是当茅于轼《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读<红太阳的陨落>》一文,激起了工农群众的愤怒,纷纷自发签名写控告状,要求对茅于轼以法治罪,但却竟然石沉大海的时候,你还能说我的这种感觉不对?你还能说茅于轼不是非常以右派自居、非常以反对毛泽东思想而走红于势、名闻天下的吗?
对于绝大多数名闻天下的人来说,都是由于得了势才扬名天下的,不管其是美名还是恶名。当然,这里的美名与恶名,自然会伴随着其各自得势之时所对应着的善权与恶权的。
我认为,不管怎么说,与某些人相比,茅于轼的得势,实在不失为光明正大。
大家知道,茅于轼在其《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一文中明确地说:【……我国是一个特别讲究立场的国家。立场错了一切都错。谁敢犯立场性的错误去为富人说话呢?所以大都站在保险的立场上为穷人说话。】
从这段话里,我们不难看到,茅于轼是在非常光明正大(或曰明目张胆)地反对传统共产党工农群众的阶级立场的。而传统共产党工农群众的阶级立场,又恰恰是毛泽东思想最为重要的基础,恰恰是传统共产党所有政策法令的出发点。从这个观点出发,只要毛泽东思想不存在,便不存在传统的共产党,从而也就更不会存在令茅于轼们闻风丧胆的工农群众的阶级立场了。
基于上述分析,我觉得站在茅于轼的立场上,如果不极力污蔑毛泽东,如果不拼命反对毛泽东思想,这应该是不合情理的。当然,倘若是站在宪法的角度,历届宪法都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明确为中国各项事业的指导思想,那就另当别论了。
然而,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所明确的指导思想来说,与茅于轼相比,我觉得某些掌握着极大权力的共产党人的所作所为就很难理解了:
他们虽然在口头所说“对毛泽东要三七开”“毛泽东思想不能丢”“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始终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 ,他们甚至还摆出了“毛泽东思想万岁”的方阵,但在事实上,却不仅是出现了几乎席卷全国的“伤痕文学”“阴谋文学”去妖魔化毛泽东,不仅曾经一度公然取走了天安门上毛主席的画像,不仅曾经一度公然将孔子的塑像树立在天安门广场,不仅对工农群众控告茅于轼的要求公然置之不理,并且还公然将毛泽东思想排斥在他们的特色理论之外。
试想,所有这一切,又岂能是权力较小的人物所能够干得了的?试想,所有这一切所作所为,工农群众又岂能与他们保持高度一致?
这里,我最为担心的是:倘若按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则在下届宪法的修改中,很有可能禁止毛泽东思想。
这就是我宁肯与茅于轼保持高度一致的理由。因为,唯有如此,工农群众才会死的比较痛快些。
秦川牛
2012-6-6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