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结号》的现实表演
2008年1月9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烈士褒扬和优待处处长戴爱娇,“就洛阳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的专访。
戴爱娇说:“管理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洛阳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曝光后,我们立即要求河南省民政厅查清情况,严肃处理。”
戴爱娇说,1992年,在国家改革开放的总体形势下,为解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建设、发展存在的经费不足的困难,民政部曾提出在坚持“褒扬烈士,教育群众”主题功能的前提下,开展经营创收活动,走“以副补园”的道路。
戴爱娇说:中央曾发通知清理整顿陵园创收,正在修订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明确提出:“不够格”不得进陵园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2007年,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在修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过程中也明确提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戴爱娇说,全国现有烈士纪念设施14634处,大部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长期以来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存在许多困难。一些地方的烈士纪念设施成为当地的危房旧房和亟须改造的设施,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民政部门一直在努力寻求解决办法。
戴爱娇说:“新时期确实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戴爱娇说,我们将积极探索建立这样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健全法规,加大投入,强化手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争取设立“烈士纪念日”,使烈士纪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首先,仅仅一个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烈士褒扬和优待处处长出来接受记者访问,说明领导者还没有高度重视洛阳烈士陵园被毁事件;“洛阳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这个说法,可以看到他们仍然回避事情的实质,不承认犯了严重错误和罪行。
我看了人民日报2008年1月10日发表的记者的报道后,感到了《集结号》的一种现实性,当官的在欺骗人民。
戴爱娇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建设、发展存在的经费不足的困难,此话从何说起?全国现有烈士纪念设施14634处,大部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那时全国国民总产值仅仅几百亿,都能拿出钱把烈士纪念设施建立起来,而今几二十多十万亿的产值,财政收入有几万亿,却说起维修经费困难来,能使人信服吗?我看不是没有钱,而是心里没有了烈士的位置,忘祖了。
那么心放到哪里去了呢?钻到钱眼里去了。这就是戴爱娇说的1992年民政部提出的要开展经营创收活动,走“以副补园”的道路。1992年是什么时候,是中国进入市场经济改革时期,什么都要商品化,拿出来卖。我们过去只知道出卖国有企业,买断工人的工龄即做主人的权力,现在知道了,祖坟也要卖。当然公开不是这样说的,公开说是“开展经营创收活动,走‘以副补园’的道路。”
现在戴爱娇说中央曾发通知清理整顿陵园创收。第一,我们不知道中央是何年发出了通知,而且,也没有说是要停止陵园创收。
现在戴爱娇说2007年,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在修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过程中也明确提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这个《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很象是《集结号》,已经发生了解放洛阳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烈士墓地挖毁大半,287位解放军烈士的遗骨抛坑重叠掩埋,让位于1800多座商业墓地的事件,已经有一些地方的烈士纪念设施成为当地的危房旧房和亟须改造的设施,但是这个现代“集结号”不知道何时才吹响,《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还在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的修订中。
戴爱娇说的“管理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洛阳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曝光后,我们立即要求河南省民政厅查清情况,严肃处理”,这又是不想吹响的“集结号”。
“洛阳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这就是查清的情况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洛阳市第五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这就是“严肃处理”吗!?
如果说最近被毁的222座烈士墓,可以辩称是“维修改造”,但是无论如何,那十多年来,287名烈士遗骨被集中叠压掩埋这种非常恶劣的事情,你们怎么讲讲是“维修改造”,洛阳市还成了全国双拥模范城,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除了自己欺骗自己之外,还能欺骗谁?为什么要这样?
《集结号》的那个团长已经牺牲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法律可以不追究死者的责任,道义上应该要受到谴责,但是《集结号》竟被说成是对“蕴藏于我们这个国家深厚的历史和传统中的宝藏挖掘”!洛阳把烈士墓毁了,烈士遗骨被集中叠压掩埋在一个坑内,但却被说成是对“洛阳烈士陵园维修改造”,洛阳市竟然第五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真不知道现在社会是什么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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