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文革划分为十年是恰当的
一般来讲人们习惯上接受的观点是把文革看作是十年的,但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文革只有三年,即从1966年的通知开始到1969年的党的九大召开为止。那么这后一种观点是否恰当呢,这里将作一些分析。
按照辩证法唯物论的观点,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有反作用。一般来讲,是经济决定政治,继而经济和政治又决定文化,这是一般的逻辑。一个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发生了变化后,就必然会对文化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推动文化发生相应的变化。
一般来说,文化的变化特点是与经济和政治的变化特点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说经济生产,只要工厂里有了更先进的机器,就会提高生产力,这是即时就能看到的效果。又比如说政治,推翻旧的统治阶级,确立新的统治阶级,社会制度就相应的会发生变化。但是文化则不同,它的惰性更强烈,对人们的影响效果会更持久,也是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革命中难度最大的方面。
现在就说说将文革划分为三年的不妥之处。文革的前三年,从启动到夺权,改造了部分国家行政机构,到党的九大召开,意味着这部分政权机构改造基本结束。这是急剧变化的三年,持文革三年观的人就是把政权机构的变更作为划分文革时期的标准。那么这里就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夺权是不是文革的目的呢?如果把夺权当作文革的目的,则就会得出文革三年的观点。所以说,关于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将带来不同的结论和观点。
文革的全称是文化大革命,注意是文化而不是政治,不是政治大革命,国家的国体和政体是不变的。文革前三年的夺权斗争,改造的只是部分的国家政权行政机构。根据前面对经济、政治、文化三者间的辩证关系可以知道,要进行文化革命,就必须先对政治机构进行一定的改造,为的就是扫清进一步进行文化革命的障碍,因为原来的行政机构方式对文革有阻碍作用,所以必须先进行夺权斗争,完成了夺权任务后,才能进一步推动文革的深入发展。也就是说,夺权仅仅只是文革中的一个前奏,只是一个任务,完成这个任务是为了进一步进行文革开辟前进的道路的。这就是说,夺权只是一个阶段性任务,而不是文革的目的。
那么,文革的目的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着眼在文革两个字上面。既然文革叫做文化大革命,着眼点当然应该重点放在文化二字上了。
鉴于对文化进行革命的特殊性,由于传统文化对人们思想意识的禁锢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这样的特点,所以要进行文化革命就不能指望一夜之间就能完工,而必须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夺权可以一夜之间就改换门庭,简单到只要换一块牌子就行了,但文化的革命就不这么简单了。
文革的目的是什么?文化革命的对象是文化,目的就在于改造人们的思想观念。结合中国的历史特点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中国进行文化革命主要目的就在于,改造传统的封建官僚主义意识为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改造传统的私有观念为现代的公有观念。
文革初的三年,完成了夺权这一任务,初步部分改造了行政执行机构,这就为继续推行人们的思想意识改造打下了基础。对于新产生的行政机构来说,出现的一个主要的新的特点就是将其彻底的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这是与传统的行政机构的工作方式有很大不同的地方。对于传统的行政机构来说,虽然人大有权对其进行监督,但实际上一方面很多监督不能到位,另一方面很多方面其实难以进行监督。而进行文革后,不仅政府机构被彻底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而且在经济领域的各个生产工厂商业公司的行政机构也被置于广大的工人群众的监督之下,而农村的行政机构则置于农民(社员)的监督之下。这也就是文革的大民主,真正的大众政治模型。
经过文革初三年的夺权斗争,建立了新的行政机构工作方式。这个新的机构就是人们常说的革命委员会。在各级革命委员会的带领下,开始对中国广大民众进行持久的民主意识和公有观念的熏陶和培育。现在有些嘴里喊着民主的人嘲笑文革的会议多,说这样效率低云云。既然要搞民主,当然就要开会了,不开会怎么进行民主呢?一个人说了算当然看上去有效率了,但就不够民主了嘛。
总的来说,文革的目的在于培育中国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和共产主义公有观念,而文革初三年的夺权斗争则是为这一目的开辟道路,在新的行政机构的领导下,对中国人民的民主意识和公有观念进行了持久的熏陶和培育。总的十年时间,也就是人们常常说的一代人的时间,文革十年终于在中国社会播种下了民主意识和公有观念的火种。文革不仅训练了一代人,其历史作用和意义将是深远的,将影响到其后无数代的人。通过批判和破除传统的封建官僚主义和私有观念,而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意识和公有观念,这就基本实现了剔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而给中华文化注入新的因子和活力的目的,这就为中华文化重造开辟了道路。所以说,将文革划分为十年时间是恰当的。
今天,进入到新的二十一世纪,中央提出和谐理念,这正是宣告中国文化和中华文明重生的标志性宣言。二十一世纪成为中华世纪,由此将展开全新的历史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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