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富人的笑话就别拦着物权法通过
我总觉得把物权法抬得太高了,其实很不正常。有人说物权法是一个支架性的法律,当然,如果能够制定出一部正确的物权法,那当然是一件好事。但问题是,人的主观认识常常与客观现实是无法完全吻合的,常常会闹出一些自以为播下的是龙钟,结果却收获了跳蚤的笑话。尤其是当前对这部物权法的争议声音还比较大的时候,更是谁都难以预料今后会发生什么事。
在这里不妨提出一种假设吧。有人声称物权法会导致国有资产合法的流失,比如说,国有资产被张三转移给了李四,则李四作为第三人就善意占有地合法拥有了原来国有资产的物权,合法地化公为私了。把这个现象抽象一下,用甲、乙、丙来表达就是,甲的资产被乙转移给了丙,于是丙就善意占有地合法拥有了原来属于甲的资产。好的,如果这个公式成立的话,那么,在这里把国有资产(甲)换作私有资产的话,大家能够看出什么毛病吗?好像没有毛病吧。据有关数据统计现在全国大部分财富已经被少数人占有,在这种现实情况下,这不是明着要拿富人的私有资产开涮嘛。
改革二十多年来,一些知识精英成天吃饱了饭没事干,就琢磨着折腾人,比如给老百姓搬来新三座大山呀,把小资们变成房奴呀,这不都是精英们的战果吗。好了,现在也该轮到折腾富人了,而且还专门搞一部法律来折腾,架式不小呀。也许知识精英们的本意也是好的,可是好人不也常常办错事嘛。这二十来年给人们的感受不就是,知识精英越是吆喝什么,什么就越是背道而驰。
有人用穷人的打狗棒与富人的金马桶来作比喻讽刺物权法,这大可不必嘛,既然穷人一无所用,这物权法也就和穷人无关嘛,既然与穷人无关,穷人又何必在意管它物权法通不通过呢。既然物权法与富人关系密切,那就让物权法去折腾富人吧。谁知道富人一夜醒来,他的金马桶也许就被第三人善意占有了呢。
一般来说,不出意外的话,法律都会在人大通过的,这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就算万一物权法真的在人大闯关失败了,那也没有什么不得了的嘛,反正已经来来回回搞了六七次了,再多几个回合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也不需要大惊小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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