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倒是可能起到助推反腐风暴的效用
今年中央的首个重大会议就是中纪委开大会,向社会发出继续严厉打击腐败现象的信号。反形形色色的腐败是个重点工作。
关于物权法有些争议是正常的,这世上的任何事情都不要看的太死了,所谓智者千虑还必有一失呢,谁敢打保票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有人只盯着物权法的这一个方面,对另一个方面却视而不见;而又有人只盯着物权法的那一个方面,却对这一方面却视而不见。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往往容易推动人走极端,这是应该尽量避免的。
关于物权法有人说好的很,没有违宪,有人则说有违宪的嫌疑,其实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中国的这个宪法呀其实有些方面的规定本身就有些灵活性,这也是中国的复杂现实所决定的,如果把宪法搞得太死了,反倒会令人觉得太假不可信呢。再说了,凡事总有一个发展过程,就算有违宪嫌疑,那并不等于已经修宪了嘛,凡事不能总往坏处想,当然也不能总往好处想,但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的时候必然就伴随着坏的一面,这是辩证法的道理。将来的事情具体向那个方面发展,谁敢现在就能打保票呢。
物权法的有关善意占有一说的确存在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现象进行善后的嫌疑,也就是对最后的占有情况进行一次合法辩护。但问题是,即使这样也无法阻挡反腐工作的进行。道理很简单,物权法的善意占有可以对最后的占有情况进行合法化辩护,但是无法对之前的国资流失过程存在的违法活动进行辩护呀!比如很多国资流失过程中都存在少数人暗箱操作的问题,存在行贿受贿的问题,存在贪污腐败的问题,对于这些犯罪问题物权法显然是无法进行合法辩护的。随着反腐风暴的推动,很多过去的腐败问题将可能得以曝光,对于腐败问题是曝光一个就要处理一个的方针,有些人可能有时间去弄钱,但却没有机会去享受了,而只能到监狱去面壁修养了。
再说了,因为善意占有具有导致财产所有权者无意中丧失财产的可能性,那倒有利于从反面教育人们重视财产保护的意识。比如说不要随意把自己的私车借给别人了,否则别人把这个车给卖了之后,就算警察把这个车找到了,那也要不回来了。所以以后大家不要随意把自己的东西借给别人了。
物权法通过之后,应该还有相应的物权登记之类规定,这其实相当于一次财富曝光活动嘛。有些人的财富一曝光,大家自然就可对这些财富进行推测了嘛。比如说有些人有了巨大的财富,但是财富的来源渠道却是可疑的,这不就为反腐提供了一条线索了吗。一些人总想着如何最后把占有的财富合法化,却没有想到可能弄巧成拙,倒是给自己提供了一次曝光的机会,最终甚至可能导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果。
游戏刚刚开始,游戏还远未结束,好戏还在后头呢。“聪明人”反被“聪明”误,正是一个不断循环重演的历史现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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