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围堵乡镇政府,谁之错?
广西工学院社会科学系 郑明怀
群众围堵乡镇政府,虽然非常少见,但是也并非从未发生过,以前在某省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最近在广西又发生这样的事。“广西博白县多个乡镇近日出现群众围堵乡镇政府事件,有些乡镇最多时聚集了3000人,部分政府办公设施被砸,部分文件档案和车辆被烧毁。” (《广西博白县群众围堵乡镇政府事件平息》2007-05-23 新华社(北京))
尽管事件已经得到平息,但是事件不能止于平息,更应该追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一方面,不得不承认不少地方的老百姓头脑中那种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没有太大的转变,违法生育现象较为普遍,不少群众生育观念和守法意识落后,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的生育政策还有一定距离,对目前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确实不怎么理解;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多个乡镇的群众围堵乡镇政府,原因恐怕没有这么简单,也应该看到隐藏在事件背后的体制性因素。
乡镇政权是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基础和末梢地位。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计划和发展目标,都要由乡镇政府加以贯彻、落实。乡镇负责人由上级政府任命且政绩成为提拔的主要考核依据时,为了迎合上级政府的考核,乡镇干部就必须想方设法完成上级政府布置的任务,以捞取在政治上被提拔的资本。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农村又是计划生育的重点。在压力型体制下,计划生育的工作任务完不成,乡镇领导就会面临“一票否决”的厄运,完不成任务的乡镇,乡镇的主要领导就有可能摘掉乌纱帽。而具体的指标任务是由上级政府根据自身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单方面制定并往下级布置的,而较少考虑乡镇政府的实际情况和完成能力,就乡镇党政与县级组织的关系来说,明显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根本没有与上级讨价还价的权力。
在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中, 乡镇干部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往往不注意工作方法,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狠抓计生工作, “上房揭瓦”和“赶猪迁牛”等粗暴、野蛮的执法现象经常发生。违法生育当然要受到应有的惩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乡镇政府就可以“以毒攻毒”,采取“上房揭瓦”和“赶猪迁牛”等非常规手段狠抓计生工作,这种野蛮的执法严重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起了老百姓的不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势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也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一个巴掌拍不响,群众围堵乡镇政府,这跟老百姓违法生育有关,但是部分乡镇干部的野蛮执法也脱不了干系,如果乡镇政府运用正确的工作方法,总不至于出现围堵乡镇政府的事情吧。话说回来,乡镇干部也有苦衷,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狠抓计生工作,并非他们原本就想这样做, 而是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这么做,这对于乡镇政府来说,其实也是一种无奈。这既是乡镇干部的不幸,也是老百姓的不幸。农民是受害者,乡镇干部又何尝不是受害者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群众围堵乡镇政府,乡镇干部与农民的冲突,应看到更深层的原因,看到这是体制性冲突的必然反映。如果这种压力型体制不从根本上改变,问题就难以从根本解决,群众围堵乡镇政府的事情就还有可能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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