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奴是怎么产生的?
[ 一江春水向东流也向西流 ] 于2007-06-16 19:33:01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窑奴是怎么产生的?
随着山西黑窑事件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了深入的思考:窑奴产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这个家那个家们也许会从经济啊、思想啊、人性啊等等的方面挖掘出深刻的根源,但在下不能,咱不是做研究的家,只是一个能够看见现象的、头脑简单的草民而已。所以既没能力、也不想在理论上提出什么见解,只想指出一个现象,供大家参考。
现在除了山西的窑奴,别的地方还有没有其他的“X奴”呢?我认为是有的,就是那些血汗工厂的打工崽、打工妹。作为奴隶,他们都没有人身的自由,说话(表达自己意识)的自由,甚至逃命的自由。只不过和山西的窑奴相比,程度上多少有点些须的差别罢了。这个现象,想必是公认的吧。
另一个现象是,在建国后的前三十年里,全国并没有发现一家血汗工厂。在改革开放的这二十多年,公有制企业里也没有一家血汗工厂。无一例外,血汗工厂,黑窑、黑矿、黑XX,都发生在私有制企业。这个,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证否?
只从现象上看,公有制不产生血汗工厂,黑窑、黑矿、黑XX,不产生奴隶,私有制产生血汗工厂,黑窑、黑矿、黑XX,产生奴隶。
可能有专家会按照XX产生的问题不是XX的错,是XX不完善的缘故的逻辑,说血汗工厂,黑窑、黑矿、黑XX的产生不是私有制的错。是私有制不完善的缘故。可是我就想不通:原本就很不完善的公有制,他怎么就不产生血汗工厂,黑窑、黑矿、黑XX,不产生奴隶呢?
从山西黑砖窑事件谈先进生产力
[ 宋公明 ] 于2007-06-16 19:00:27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从山西黑砖窑事件谈先进生产力
近日,山西黑砖窑事件激起了举国公愤,可谓人人义愤填膺,个个口诛笔伐。
是的,眼看就要举办奥运会,就要招开十七大,就要迎接香港回归十周年了,国家是多么需要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呀。可是近来接连发生了许多事情,一会儿是钢水烧死32名工人的事故让举国震惊,一会儿股市大起大落,弄得人心惶惶;一会儿又是太湖水臭,舆论为之大哗;还没来得及定神,山西又暴出了黑砖窑事件,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国家经得起这么折腾吗?
出了这么多事,不得不让人反思。在血淋淋的教训面前,在活生生的现实面前,让很多人看出来了,这一切,都是精英们馊主意惹出来的祸。山西黑砖窑更是像一部反面教材,让大家看清了生产资料私有化的恶果。
什么是先进的生产力?根据精英们的理论,人都是自私的,所以只有私有制才能解放生产力,所以农村要分田到户,煤矿,工厂,企业要拱手让给私人,个体砖窑当然也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可是私有制适应了或是代表了什么样的先进生产力呢?越来越多的事实正在不断地打破精英们的理论。
汽车与人背肩扛相比,哪个是先进生产力?当然是汽车。但是如果没有道路和不会开汽车怎么办?那就要修筑道路和学习驾驶。在修筑道路和学习驾驶的期间,生产力可能比人背肩扛还要低。何况用汽车之初,出事故也是难免的,这时有人说,算了,不要用汽车了,省得修路和学驾驶,还是去人背肩扛吧。于是生产力好像又上去了,是不是说明人背肩扛比汽车具有更高的生产力呢?精英们就是这种脑子。
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私有制相比也是如此,私有制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资本主义也有几百年历史了,总有一天要被更加先进的所有制形式所代替。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出现,正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公有制的出现,带来了巨大的社会进步。但是,这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自身的不完善和私有制的强大抵抗,出现一些问题是毫不奇怪的。精英们抓住一点小辩子就全盘加以否定,于是退回去搞私有化,从短期的局部的表面的现象看,好像提高了生产力,但是现实是无情的,分田到户的先锋小岗村的结果如何?私人企业的效益又是如何?私人企业老板个人也许是赚钱了,但是代价是环境被污染了,资源被破坏了,重大事故频发了,官商勾结腐败严重了,工人沦为奴隶了,社会矛盾尖锐了,而这一切代价,都要由国家来承担,国家承受得起吗?
面对黑砖窑事件,精英们为何成了缩头乌龟?面对铺天盖地的遣责,怎么不把强辞夺理,兴风作浪,巧言令色的本事拿出来?
山西黑窑奴工产生的大环境
[ pifusos ] 于2007-06-16 21:16:25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近期,山西惊曝黑窑圈养上千名奴工,其中部分甚至是未成年人的惊世骇俗的丑闻,一时又创下了新的世界纪录。在无比愤怒之余,不禁要细细想一想:一个曾经创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奇迹的中国,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其实这件事并不是一个孤立事件,只是无数的犯罪事件中比较有冲击力的一件而已。而产生众多犯罪事件的大环境就是整个社会对法制的蔑视。造成这种蔑视的直接原因是法制的不严肃,缺乏诚信。比如前一阵子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原药监局长郑筱萸。从法律上讲,他死有余辜,不冤;但从近年来的判例来讲,他有些屈。虽然说他的过失罪行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但判决中判处死刑的要件却是贪污。而自胡长青,成克杰被判死刑后,经济方面罪行远超过他的同级别官员却都无例外地判处死缓,甚至低级别的4000多万加买凶杀人的也令人匪夷所思地判了死缓。这种法制的不严肃性不仅极大地刺激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也造成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制的不信任。
这样一个大环境不是一天形成的,而是不断积累恶化的结果。比如在80年代初期,温州等地的假货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有些人故意曲解“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放纵这一丑恶现象的蔓延,从而让不法分子完成了罪恶的原始积累。后来,又有人曲解“不合法的让它合法起来”这样的讲话,再加上著名的“腐败润滑论”这样挑战人类良知的理论,官倒及贪污腐败与日俱增。到了90年代后期,有人利用所谓的“国退民进”的机会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创造了许多一夜暴富的神话,而后又轻描淡写地把这说成是所谓的原罪,还要最大限度的宽容,甚至连统战部的领导都跳出来说追查原罪是否定改革开放。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就这样一步一步从高压线变成猴皮筋,甚至于橡皮泥。这又怎么能让人不产生犯罪的冲动呢?又有谁能步蔑视法制呢?“抓住我算我倒霉”深刻地反映了这一严重的社会现状。
当今,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极为迫切和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迅速彻底地改变这一严重恶化的大环境,彻底扭转社会风气。希望能以这次黑窑奴工事件为契机,坚决果断认真细致地查处相关的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真正做到无论涉及到哪一级,什么人都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后记:本来包括胡主席,温总理在内的5位国家领导人的批示让我们看到了彻底查清这一事件的希望,但“非法用工”这样的把包括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甚至致死这样的重罪化为乌有的说法实在让人难以相信相关部门的态度和决心。看来,恢复法制的尊严的路还很曲折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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