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权威,不如没法律
听说现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的常委会正在热烈讨论《劳动合同法》,而不少人也对这个法律寄予了厚望。似乎此法一出,天下太平。我以为这不过又增加笑料,又打击了几乎已经不存在的权威而已。比如现在一出台什么反腐规定,大家都会一笑了之,根本没有人当回事。
以现在的拖欠工资而言,我想法律是明确禁止的。但为啥这副此起彼伏?说某些民工恶意讨薪,为啥不说老板恶意欠薪?对那些民工讨薪流血事件又如何解释?请问是因为欠薪没有法律管吗?当然不是。那为啥如此众多的人公然违法?很简单,法律没权威;法律没权威不是因为法律不健全,而是没有人去维护法律的权威;没有人去维护法律的权威,是因为有人失职。这跟权力机关只管立法不管执行维护有很大关系。
法律没有权威,我想权力机关应该想方设法去恢复权威。如果企图通过立更多的法来解决问题,一是失职,二是南辕北辙,三是逃避责任,四是有意破坏法律。原有法律都不能有效执行的情况下还要立法,只是增加更多的笑料,对现有的法律体系及权威也是极大的破坏。比如前不久的什么反腐大限,谁相信了?有任何效果吗?
恢复并保护现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是权力机关的当务之急。权力机关立即停止手上的立法工作,对执行、维护不力的部门予以限期改正。法律有权威,法律才是法律,否则不如没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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