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毛化”与“去毛化”
台湾有人在搞“去蒋化”,大陆有人在搞“去毛化”——除非谈历史,不能提毛泽东,否则就犯忌——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即使谈历史不得不提到毛泽东,那也要千方百计七折八扣尽量轻描淡写。比如,纪念长征,总结长征胜利的原因时只提“艰苦奋斗”,绝口不提毛泽东思想;能隆重集会纪念杨尚昆,毛泽东逝世三十周年时却无声无息;以“修理”的名义“暂时”关闭毛泽东纪念堂(“暂时”多久?比“永久”少几天?对不起,“国家机密”,“无可奉告”);纪念建军80周年,却撤消了军博的《抗美援朝馆》;军队换装,越换越象越象“国军”加美军,除了八.一军旗军徽没变外一切全变了(与其说是要“国际接轨”,不如说是蓄意要跟毛泽东创造的人民军队的传统形象彻底“决裂”、“划清界限”)。
而涉及到今天的一切就更不用提了,别说指导思想原则方针等等绝对不能提到毛泽东,就连用词造句都有意识地在躲开毛泽东的印记。比如,“为人民服务”得说成“执政为民”、“权为民用”;“自力更生”得说成“自主创新”。至于纵容包庇“精英”肆意歪曲窜改历史、百般污蔑毛泽东,惟恐后人如实了解毛泽东等等“小动作”就更不在话下。面对这一系列事实,如果还不肯承认“去毛化”正在按部就班稳步进行,那只能说要么是存心抵赖,要么是政治上瞎得无可救药。
不过台湾的“去蒋化”是明着来的,“非蒋化”加“去蒋化”,公开把老蒋骂臭,然后彻底清除,一点不隐晦,很有点“敢作敢当”的架势。 相比之下,大陆这边的人搞的“去毛化”就显得没出息得多:又要把毛泽东的一切全去掉,又不敢公然全盘否定毛泽东,只敢鬼鬼祟祟偷着来:“悄悄的干活,打枪的不要”——“非毛化”是明火执仗公然否定毛泽东;“去毛化”是偷偷摸摸悄悄否定毛泽东。只敢“去毛化”,不敢“非毛化”,气势上显然比台湾的“非蒋化”加“去蒋化”窝囊多了。
这倒不是说“去毛化”的人多么仁慈良善,手下留情,不愿意搞“非毛化”,实实在在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不是没试过,奈何碰了一鼻子灰:中国老百姓不答应。不管“精英”们如何诽谤诬蔑,如何不遗余力,毛泽东如同凤凰涅盘,浴火而永生,愈毁愈高大。结果:“非毛化”行不通,“精英”们只好寄希望于下一代,指望通过“去毛化”让毛泽东的拥护者“断子绝孙”,让下一代因不知道世界上有毛泽东其人而无从拥护之。所以形成了今天这种尴尬的局面:只敢“去毛化”,不敢“非毛化”;表面上不敢公然否定毛泽东,实际却处心积虑处处去掉毛泽东的痕迹——一边肯定一边去除,说一套做一套。
这很有点类似强盗与小偷的区别:一个敢于明抢,一个只敢暗偷。 强盗抢劫虽然可恶,但至少还有点“实事求是”、“敢作敢当”的“气概”: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老子在此翦径,抢了你就抢了你,决不说成是在行善发慈悲。也就是说,强盗至少还有一套强盗的“理论”和“逻辑”,“盗亦有道”,至少在自己看来能够“理直气壮”,敢于公开说出来。
敢于公开“非毛化”的人,至少还有点自己的“理论”,至少还敢于公开坚持自己的“理论”,至少还敢于用自己的“理论”公开与毛泽东思想较量,这至少还能表明自己对自己的“理论”有点信心。这如同迷信,即便信得不对,信得错误,至少还有某种追求,有某种信念,某种信心。虽然是迷信,其他一切都错误,但至少在“坚信不移”这点还值得某种肯定。
鲁迅说:“与其迷信,模胡不如认真。倘若相信鬼还要用钱,我赞成北宋人似的索性将铜钱埋到地里去,现在那么的烧几个纸锭,却已经不但是骗别人,骗自己,而且简直是骗鬼了。中国有许多事情都只剩下一个空名和假样,就为了不认真的缘故。广州人的迷信,是不足为法的,但那认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
而小偷则连这点值得尊敬的迷信的“认真”都没有。小偷可没有任何说得出口的“理论”,“证明”自己偷得有“道理”。明知没理还偏要偷,结果只能是“能做不能说”、绝对“不争论”(可见小偷才是“不争论”的正牌老祖宗,彻底的拥护者)。
既不敢堂而皇之公开“非毛化”,又要偷偷摸摸地“去毛化”,如此行径象不象既不敢堂而皇之公开宣布自己偷得有理,又要偷偷摸摸下手掏包的小偷?这号人连鲁迅所说“不但是骗别人,骗自己,而且简直是骗鬼”的水平都不如——即便是骗,那也是要说出点名堂来的。象小偷那样连象样的谎话都编不出来,只能一边“不争论”一边偷偷摸摸下手,不是“小偷式政客”又是什么?象小偷那样心虚,象小偷那样卑鄙,象小偷那样无耻,象小偷那样见不得人,象小偷那样成不了大器——就凭这样的下三滥,还想从中国老百姓心中去除毛泽东?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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