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以家庭人均收入为纳税依据
柳鲲鹏
2007-10-27
关键字:纳税依据 家庭人均收入
简介:现在的纳税依据是个人工资收入,实际上由于养活人数的不同,因此是不公平的。建议尽快以家庭人均收入为纳税依据。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有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即广大中低收入的人成了纳税主力,而那些富人却逍遥税外。比如各种财富排行榜上面都出现了上千亿的富翁,仅一个人就要纳税几百亿,可是谁也没有听说有这种事。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个人税对靠着工资收入的人特别有效,可以说滴水不漏,这应该就是中国税负痛苦的原因之一吧。
但针对个人工资收税,表面上看起来很公平,但实质上很不公平。比如两个人同样的收入,一个人要养活5个人,一个人只有配偶而且配偶也有工资收入,征收一样的税显然非常不公平,前者的生活条件要差很多。那么怎么解决呢?若是改成以家庭人均收入为纳税依据,就公平很多了。比如前者的生活就改善不少了,也许要增加政府补助也说不定呢。
实际上不少国家就是以家庭人均收入为纳税依据的,比如精英们拼命鼓吹的美国就是如此。这么合理公平的做法,不仅是国际惯例,而且也非常符合中国国情。因为现在由于就业问题,有的家庭因为只有一个人就业,所以生活压力大增。如果能减少一些税额,生活就会相应的改善一些,也体现了国家政府对他们的公平和关怀。
当然,这样纳税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但哪种方法没有问题呢?为了公平和关怀,以家庭收入为纳税依据的做法,应该以最快的速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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