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牧青:那些工会都哪里去了?
近来,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即将实施,国内相继发生“华为”、央视、“沃尔玛”等企事业单位辞退、解雇员工事件。这些恶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还产生着“蝴蝶效应”,导致一些企事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竟相效仿,引发了国内一片强烈的质疑和申讨声。
在这种浪潮中,鄙人发现,很少有企事业工会组织的“维权”呼声。
工会是干什么的?看看国内外工运发展史就明白了,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能就不必罗嗦了,说多了还当屁话空话惹人烦。但一条最为铁板钉——那就是:必须真正代表和维护工人的基本利益和合法权益。舍此之外,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工会。
从民主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现在近百年历史,我国的工会年岁也不小了。由于众所周知原因,我们的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替他们说话办事方面如何大家心中乱明白。鄙人20多年前干过多年工会工作,那时是“计划经济”时期,劳资矛盾并不突出(呵呵~~那时国有、集体企业哪有“资本家”哈,我们工人阶级有力量,是企业的“主人”哩),所以我们工会的作用多为企业党政组织的“助手”(那时有顺口溜“党政是嘴,工团是腿”一说),除了协助党政做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外,多为组织职工搞文体活动,家访助困之类的所谓“琐事”。即便召开“职代会”,从代表到议程全部看党政两把手眼色行事,而且工会活动经费常被党政“巧立名目”所挪用。至于“替职工说话”之类职能,也基本沦为一句动听的口号而已。
改革开放了,许多国企、集企“转轨”了,变成“民用”企业,真正的“劳资”现象诞生啦。当然,工会的存在地位和作用相应也衰退了,几乎成了可有可无已经无关大局的摆设。鄙人十几年前调到我市个私协会工作,也看到许多无工会或极少数有工会的个私企业,公然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和基本利益的事情不断发生,各类无辜辞退员工、克扣工资奖金、不管工伤残病等非法现象数不胜数,劳资双方关系极为紧张。后来政府下文要求有条件的个私企业应建立党组织和工会(嘿嘿,对外资等企业强制建工会可以,但强制建党组织违反国际惯例完全没门),现实中大多有条件的私营企业也这么办了。可实际上这些新建党组织和工会基本形同虚设。譬如,老板是党员的,自己兼任书记,不是党员的就“聘请”亲朋好友担当。工会么?好说,成立就是了。主席(主任)多为老板指定上报批准。反正凡事都是老板一人说了算,那些书记、主席还不是对老板言听计从的傀儡?“想与老板对抗替员工说话”么?那离“炒鱿鱼”不远了——没办法!你吃人家的饭,不当好奴仆怎么办?这就是多年来相当多民用企业工会的现状
当年据已过世的老爸讲,他供职的国营企业解放前基本有点国营企业味道。那时国民政府在企业也有党组织和工会。国民党在企业设立基层“党部”,有一戴着“啤酒瓶子盖”(即青天白日徽章)的“党棍”整日游荡在企业上上下下。他的职责大约就是监督老板到职工有没有反对“党国”举动(他无权干涉企业经营),及发展党员什么的干活。而那时的工会多为企业“上流人物”担当,与老板沆瀣一气整日花天酒地,根本不会替职工说话,甚至出卖工人利益充当老板暗控工人“不轨”举动的眼线。因此这些工会被工人讥为“黄色工会”(这个“黄色”与色情概念没关系)也就不奇怪了;那些“工会”头目,被骂为“工贼”也的确货真价实一点不冤枉。
现今中国特色下的工会作用如何,鄙人不好随意评判。但看看劳资双方矛盾激化越来越烈的现实,相信人们对工会多年来的作用和效果不敢恭维。
说了上面一大通废话,再回到“华为裁员风波”问题上。在“华为风波”负面效应下,许多效仿单位其中不乏有工会组织,譬如早先就已经大量裁员的中央电视台等部门,它们那里的工会在员工急需维护自身权益需要他们出面说话时,这里的工会都哪里去了?当缩头乌龟了?不好说。大概如此吧。如此由会员上缴会费养活的软弱、不作为“工会”,不要也罢!
更为严重的是,目前竟还有工会组织为虎作伥支持管理层裁员,的确令人匪夷所思。不久前《南方周末》记者在采访“全总”一位部长,问及到这个问题。这位部长说:“这些现象值得深思,那么未来企业的工会和管理层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个问题很有必要探讨。”
探讨什么?公然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个令三岁儿童都懂的ABC,还需给予“必要探讨”?如此部长,鄙人觉得有他无他纯属多余!
2007年11月1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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