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政府职能部门官员由于趋利本能所决定,比较喜欢管制社会经济活动,但一般都还是要编造一些很有道理的理由,作为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制的依据。例如,对良好的高速公路故意做很低的限速,然后以车辆超速为由对驾驶员进行罚款。郑州以环境和食品卫生等理由,曾经设立过“馒头办”,“西瓜办”等。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以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为由,进行这些监管(尽管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大量寻租行为)大家都还能理解,毕竟关系到人生安全和人生健康,增加一些监管成本也是应该的。
但是,最近出现了一个没有任何理由的所谓的《防伪标识产品生产许可证》。使许多企业遭遇突来的罚款,理由是公司的产品包装上使用了防伪标识产品。而防伪标识产品的生产产家虽然有工商执照等全套正规手续,但没有办理所谓《防伪标识产品生产许可证》。按照所谓的《防伪标识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防伪标识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伪标识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于是许多企业遭遇巨额的罚款。
防伪标识产品实际上是印刷产品的升级和完善,有利于大众识别企业的产品,提高企业产品的形象。按照《防伪标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几乎所有的印刷企业都要办理所谓的《防伪标识产品生产许可证》,而现实是几乎所有印刷企业都没办(并且绝大多数企业都没听说过这个规定),而使用印刷产品(防伪标识)的企业就更不知道了。
于是大量的罚款开始了,理由是企业使用了印刷品,该印刷品是防伪标识(因为客观上通过该标识能区分与别的产品的不同,起到了防伪的作用),而生产该产品的企业没有办理所谓的《防伪标识产品生产许可证》,违反了相关规定,故从企业到商家都给予重罚。于是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成了潜在的处罚对象。
本来印刷企业的经营环境就很恶化(企业家都不愿增加投资,而去抄股,抄房)。各个印刷公司企业为了生存,被逼花大量时间精力与成本费用去打通“官道”,因为这些职能部门通过管制而掌握着他们企业的生存基础。审查费(含证书,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公告费等又成了这些职能部门的一大财源。
职能部门(质检局)人员寻租,由于具有天然的政治优势,利用手中的权力就这样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对广大印刷企业进行无情的剥夺。但由于其紧密牢固的政治网,也由于其庞大的官员数量和政治包庇能力。广大的印刷企业无论从政治势力上和人数上都根本无法与其抗衡.只能大声呼喊,政府职能部门什么时候才能从权力型走向服务型,什么时候才能走向小政府大社会(为了养人而这样的乱收费)。企业都倒了,社会怎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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