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制度新设计
石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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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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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相结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通过政治的科学发展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又要通过政治的科学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科学发展,又需要社会和谐来保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坚持科学的发展道路,即要求发展人民民主,实现基层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治的科学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共同目标,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发展人民民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科学发展的方向。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发展人民民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发展和实现人民民主,就要求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实现基层民主。 实现基层民主,能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能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就能保证稳定的社会政治秩序。基层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基层民主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基层民主首先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的要求。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能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规范化、程序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效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才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扩大,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才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满活力。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小结: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相结合,发展人民民主,实现基层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符合人民利益,就能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能 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建设和谐社会与政治的科学发展》《和谐社会与政治发展》2007年11月7日16: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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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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