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个人所得税,合理征收消费税
[ 田嘉力 ] 于2008-01-08 05:11:01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1600元提高为2000元,引起公众高度关注。有些媒体、有些网站还发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多高为宜”的问卷调查。也有网民表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应该一刀切,对不同的人群应该有所不同。比如,有人提出“矿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提高至3000元”。因为煤矿企业属于地下作业,条件艰苦,环境恶劣,矿工时刻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的威胁,是最艰苦最危险的行业之一;矿山招用的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民工,家庭都不富裕甚至贫困,这部分人家庭负担过重,底子薄,日常开销大,且多数矿工月平均工资也就3000元左右,低的1000--2000元,收入与付出不成比例。要稳定矿工队伍,主要途径就是能够保证矿工有较为稳定和较高的收入。等等,
还有人说,全国一刀切的起征点对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来说可能是低了,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来说,又太高了。还有,行业与行业之间,特别是垄断行业,他们的工资收入与一般行业差距太大。这种一刀切的起征点并不能体现社会公平。
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应该怎么定呢?这真是一个难题。不知道专家们,税务部门的官员们,对此有何考虑?今天看电视新闻,就看到一位外国总统候选人的竞选主张就是“征收合理的消费税以取代个人所得税。”我觉得这个思路可以借来一用,这块“他山之石”,可以拿来攻我们的“玉”。
人家具体是怎么设想的,不去管他。我们结合我们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探讨我们自己的税收政策。我觉得,征收消费税,不应该是针对平民百姓的,百姓家里买台电视机,为婚庆举办个宴席,买套经济适用房,都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应该针对奢侈品消费征税。
据报道,2006年在上海举行的奢侈品展令世人大开眼界。当年4月29日香港文汇报消息说,来自荷兰、展示于上海滩的“世界顶级生活体验中国峰荟”给中国人带来了一场全方位的感官盛筵。2.5亿的豪宅,2亿的珠宝以及50万元的狗项链……在国人叹为观止的同时,那些来自全球各地的顶级参展商们也同样瞪大了眼睛——面对这些天价奢侈品,中国人以前可能从没见过,但现在掏起腰包却毫不手软。据统计,该“奢侈品展”展期3天,观者1万,门票收入达700万。
参展的全都是世界顶级品牌。比如:来自荷兰阿姆斯特丹的钻石商Gassan在此次展览上推出了切割出121面的顶级钻石。通常的钻石最多只能切割出57面,这次是121面钻石的首次进入中国。出乎意料的是,参观者对顶级钻石表现出极大热情,展会才开幕几分钟,一枚3.5克拉、售价在150万元的巨钻就被买走。
详情不一一介绍了,读者可以通过以下网址阅读原文: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6-05/04/content_4508162.htm
根据安永事务所的一份报告,中国目前已经是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费国。每年的奢侈品销售额超过20亿美元,并正在以20%的年增长额不断增长。而荟萃了法国69家知名品牌的精品企业联盟“科尔贝委员会”更是提出,中国将在2011年前后成为世界第一大奢侈品消费国。
那么,针对这样的一些富豪群体征收“消费税”,不是比讨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2000元还是3000元有意义得多吗?所能够得到的税收,显然也会多得多,国家得实惠,普通百姓也得实惠,何乐而不为?
还有,消费税还可以面向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征收。有统计资料表明,每年用于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款出国的资金达几千个亿。即使按20%、甚至只按10%征收消费税,国家财政将会有多大的收益?对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征收消费税,可以考虑同时向法人单位和具体消费的个人征收的办法,其比例可以讨论,比如个人与单位承担的份额为2:8或者3:7,等等。
这样一来,普通百姓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彻底取消了。至于富豪人士,也可以取消个人所得税。但要征收遗产税。遗产金额超过普通百姓年收入100倍以上的,应该征收遗产税。还有,只要他们消费,特别是进行“炫耀式消费”,就要征税。取消个人所得税,征收合理的“消费税”,有助于社会公平,可以考虑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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