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开始时,我十九岁,结束时,我二十九岁。就我一个普通学生、普通工人的视野,文革中的迫害确实存在,且主要集中在三个时期,针对三种人。还有一种情况,我不知道是否应当称之为迫害,我只好用加“引号”的“迫害”来表示。
我首先说明,我理解的迫害是:压迫与伤害。只有同时明显的具有政治压迫,与人身伤害的事情才能称之为迫害。
第一个迫害发生在“破四旧”、“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期间。这个时期受到迫害的主要是所谓的“黑五类”分子(甚至包括一些小商人,国民党投诚人员,宗教人员)及其子女。
第二个迫害发生在“批判十七年的修正主义教育路线”时期。受迫害的主要是大、中学校的领导与政治教员、外语教员。
第三个迫害发生在工厂“造反有理”的初期。受迫害的主要是工厂的领导干部。
另一个拿不准的“迫害”发生在“清理阶级队伍”时期。之所以拿不准,原因有二。一:清查的虽多,清理的则是极少数,且多与“第三个迫害”和后来的“武斗”中有人命案有关;二:清理很少听说有人身伤害。
至于造反派与保守派之间大规模武斗造成的死伤,那与士兵的伤亡相似,不能叫做迫害。
第一个迫害是L、D转移斗争大方向所致;第二个迫害是对党内的修正主义在哪认识不清所致;第三个迫害是民怨加“阶级怨”所致。
需要说明的是民怨与“阶级怨”。民怨是指官僚主义在普通民众中造成怨气,“阶级怨”是指“非红五类”——“红五类”与“黑五类”之外的哪些人——对不平等的政治地位的怨气。
总之,我不认同老田对文革中迫害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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