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以“人民”高帽的政治现象背后
这是一种长期以来的社会现象,我的结论不会以“对”或“错”而盖之,只是针对当前愈演愈烈的政治现象背后作些追究。
——写在前面
这是前些时候的事了,记得贺卫方教授来我院作讲座时提到,他主张“人民法院”要去掉“人民”二字。同时,他还戏谑说:“党中央说台湾陈水扁搞去‘中国化’,大陆贺卫方搞去‘人民化’”,为此,在场一片哗然。闲暇时,我和同学有些讨论,也在品味贺老师的观点。总之,不仅在这种固有的政治称谓上存在这种现象,还很严重的泛滥于许多政治生活领域。
从政府的荣誉奖励方面来举个例子,地方经常评选的“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工程”、“人民满意公仆”、“人民满意机关”,还有最近网络上评选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等荣誉中都含有“人民”二字。我们就从这里谈其背后的问题。
论及该问题恐怕又会涉及选举的相关事宜,选举对如今政党政治统治下的社会而言是非正当利益下的正当程序,这是“人民”高帽的政治现象背后弊病的根源。为什么这么说呢?不论是“人民满意”也好,还是“人民信得过”也好,这些荣誉的实施主体是政府机关,而不是人民。这里就有些矛盾,不是说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吗?政府代表的不是人民的利益吗?或许在一段时间里大家一直这么提倡,然而现如今我们不妨去问一下老百姓,“政府是你的吗?”“政府代表的是你们的利益吗?”。这种情形下的回答是显而易见的,大部分人都不会认可。为什么呢?在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家里,政府所做的只能是国家整体上、形式上、表面上要顾及的利益,这种利益永远都不会落实到每一个人,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因此,对于政府机关所做的带有“人民”的相关称谓或荣誉更多的是出于这个国家的直接代表者——政府自己的利益考虑,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的利益。但这并不是政府不为人民谋利益,也不能说政府不服务人民,而只是说明对于现在意义上的“人民”高帽是一种绝对化的统权政治工具,并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实体政治工具。
除了实体政治非正当性外,程序政治的也存在着极大的非正当性。在当前的体制下,选举只是个程序而已,但是却代表非正当利益。从我党的纪律箴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上也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服从制的组织纪律,从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低级绝对服从高级的体制。所以,在这种制度下的选举程序是远离真正意义的选举,是根本忽视选举存在的意义而直接将其纳为组织内生活的虚形式。在这种制度下选举的结果会产生许多无奈,也就是在公众看来利益没有得到公正的分配,或许成为“暗箱操作”的口实。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冠以“人民”高帽的政治现象背后往往存在着实体政治和程序政治的非正当性,这种非正当性是以表面上的正当程序为遮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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