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宪容和温总理会有所作为吗?
(读总理见面会与易宪容物价上涨与金融安全)
看起来题目有点挑衅的味道,其实一点也没有这样的意思,我是十分赞同两人对于现实的看法。
“我脑子里在盘旋四件事情。 [ 2008-03-18 10:21:56 ]
[温家宝]第一,要使中国的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同时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这就必须解决经济发展当中的不稳定、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目前最大的困难是物价过快上涨和通货膨胀的压力,隐藏的风险是经济可能出现的波动,我们必须在这两者之间走出一条光明的路。 [ 2008-03-18 10:23:42 ]”
这是总理在记者见面会的一段开场白,盘旋于总理的脑海中,其重要性是不用说的。
易宪容在《难道房价上涨才能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中总结说“银行信贷过度扩张及房价的快速上涨则是金融危机根源所在,也是危及国家金融安全的根源。对此,政府及全国人民要有清醒的认识。”
看来是英雄所见略同,两人不约而同地提到了物价通胀与经济金融安全的问题。
虽然这样,总理和易宪容能有所作为吗?我怀疑这点。
那么怀疑的根据是什么呢?得从本届广东省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说起,看到过一篇文章,分析广东省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其中工人占一个,是一间企业的车间副主任,农民占六个是农村居委会主任,其余160减7个是官员和企业家,我对这样的分析是持保留看法的,把车间副主任划为工人没有问题,然而把居委会主任划为农民就有点牵强了,就地位、权力和财富而言,居委会主任一点也不逊色于官员或者强于企业家,把这6个人划分官员在现实上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如果按照我这个划分,那么工人与农民在其中所占的比例连1%也不到了,当然按照的划分比例也是少得可怜。
从广东省人大代表构成看,就很容易理解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的概叹了。为什么劳动法掀起的波浪比物权法还要大呢?屁股决定脑袋,我不否认这点,不像有些人明明是干着婊子勾当偏偏要把自己打扮处女的样子,令人好不恶心。
就物权法来说,他是对财产的保护,那么可以思考一下,是对谁的财产的保护?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中,财产是掌握在谁的手中?按照某些流行的说法,少数人(大约20%)的人掌握着大部分(大约80%)的财富,这个就是著名的二八现象。
再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谁有能力掀起风浪,让黄华华省长深深感受到压力?当然是占据优势(财富优势、地位优势、话言权优势等等)的人,和他接触得最频繁,在媒体上在公共事务上频频露脸掌握话言权这些人。如果以偏概全,就是广东省160人全国人大代表团中的159个非工农成员。
按照屁股和脑袋的逻辑,事情就很显然了。这些人怎么会反对保护自己财产的物权法而支持提高工人农民工权利限制自己权利的合同法呢?作为中国最大主体的工人和农民又有什么能耐让黄华华省长感受到什么呢?作为一个既没有财富又失去基本劳动资料还游离于国家政治事务甚至连属于自己的工会也不允许存在的群体,那怕他们是世界上最大的群体,也是不能让黄省长感觉到什么的!
当然看来我是有点以偏概全了,黄华华省长有这样的感觉,说明他的屁股还是没有全部对着穷人面对着富人,如果要问我为什么黄华华省长为什么这样?我想让温总理来回答他是最合适的了,“政府的良心”(注1),因为黄华华本人还有政府的良心,还有官员的良心。我觉得温总理这个政府的良心用得不好,应该用官员的良心来代替,因为政府由官员构成,以样本反映总体的统计学原理用在政治事务中不太合适。正如有良心好官员像黄华华一样代表政府大家没有意见,但是像胡长清还有药监局那个什么局长上海市那个什么市委书记这样的坏人代表政府就很不好了。
所以不管好官员还是坏官员代表政府都不是最重要的,政府有没有良心也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把民众的命运系于政府的良心上这个政治选择是否合适,个人以为不好,应该把评判政府良心的标准让民众来制订,由民众来评判政府良心,而不是政府自身维持建设良心。我姑且假设黄华华和温总理是有良心的官员,但是在工农代表占比不到1%的情况之下,这些有良心的好官员的良心能够维持多长时间是一个令人怀疑的事情,一是这些官员主观上有变质变成没有良心的可能,二是占比99%以上的代表们完全可以把这些有良心的官员罢免,到时也只能变成有良心的老百姓。所以问题在于占比90%以上的工农阶层没有能够参与国家管理事务,这才是最重要的。这点解决不好,温总理说的什么公平正义机会平等于我看来除了像春晚节目一样给人忽悠的感觉之外什么都不是。
造成今天代表没有代表性,权贵和资本几乎支配着国家经济政治精神文化领域的一切的现实的根源,以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视角来观察,是几乎不可能得出那怕是接近正确的总结的。说点个人看法,希望能有些益处。
政府官员对资源的垄断而不是政府对资源的垄断,最明显的例子是国家药监局所推行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认证,让一大批药企陷入困境甚至消灭了正处于好的发展阶段还有机会发展壮大的,面对这样的政府政策,作为受管理方药企,毫无对策,贯于走歪门斜道的企业通过行贿等手段能够存活下去,但毕竟付出的羊毛还是要从消费者身上拨回,事后出现的真认证要了不少人命的假药事件证明了这点。政府官员对资源的垄断使财富极大向政府官员集中,权力寻租贪污腐化现象普遍存在莫不与此有关。这是二八现象形成的一个主要根源,国内消费长期萎靡不振与此有直接关系,其他社会混乱现象的出现与此有重大关系。药监局事件不过是一个浮出水面的例子而矣。
长期的双轨制税率与对内资企业高税率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极大地打击了民众的创造力和生产投资愿望,使得民间占比偏小且风险高,国内企业为了生存普遍存在偷漏税款的动机与事实,处于道德劣势之中,也为官员寻租提供了广泛的空间,压缩了民众的就业空间。这个长期存在制度性因素,事实上扩大了贫富差距,形成了事实上的阶层对立。现在两税合一的施行只是在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作出的调和对策,效果怎样还看执行。
所以易宪容的思维十分正确和清晰,银行房地产信贷的风险来源于对投资性(投机性)需求的过度发放,就消费需求信贷而言银行是零风险的,之所以房地产能够绑架银行在于投资性(投机性)这一块,而这一块的最大根本在于官商行三者的勾结导致的对国家资源的过分占有。如果不解决官商行三者的过分占有问题,就不可能解决房价上涨问题,不可能解决安居问题,这才是根本之所在。温总理说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来发展社会和改善民生(注2),在我看来,纯粹是空头支票一张,它既达不到发展社会和改善民生的目的,还是会陷入恶性循环之中。之所以说达不到发展社会与改善民生的目的,可以拿广州市正在做的这件事来看一下就知道了,推出了多少,花费了多少国家资源,解决了多大问题,在未来会怎样,全国的财力平均水平和官员平均水平和广州市相比有多少差距,把这些问题回答之后,可以看出总理是在望梅止渴,不需要很复杂的数学知识,不需要很严谨的逻辑推理能力,只需要中学程度水平用比例算法就可以回答这些。为什么说会陷入恶性的循环之中,也拿广州市正在做的这件事来说,既然政府的经适房都达到了5、6千元以上的水平,其它的商品房以此作为标杆,能够便宜吗?温总理说稳定民众预期来稳定物价,这样做能够稳定预期吗?我看是强化物价上涨的预期,一边是杯水车薪的经适房廉租房,一边是由权贵主导的房地产信贷的过度发放,真正的住房消费者却只能充当看客,连最笨的人也不会相信这样能够稳定预期。
我再说说5、6千元的经济适用房意味着什么,对普遍老百姓意味着什么。我打算到广州谋职,所以这段时间关心了一下广州的物价与收入这些,作了一下投入产出测算这样。根据了解的信息,当然事实不一定是这样,总的感觉是这样。在广州一般财务人员,收入在1至2千元;主管和财务经理3至5千;总监级别大概在5千以上,很少超过万元。以收入水平来衡量,几乎所有的财务人员都要被涵盖在救济的范围里面。当然对于广州市政府来说,他们中的大部人不在救济范围里面,因为他们是外来人员是农民工或者大学生工,或者说是外来人员,没有广州户口,是不能受到救济的,所以需要广州市政府救济的范围大大缩小了,广州市政府是有财力解决这个问题的。然而荒谬之处正在于此,我不是说广州市政府荒谬,而是说我们的国家救济政策荒谬,说温总理以这个手段解决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想法荒谬。
因为以温总理的角度来看,他们是中国国民,在中国大地上奉献着的自己的青春和材智,那么对于处于困境中的他们,总理自然是需要救济的,正如救济那个领不到工钱的农民工一样救济那个因矿难而陷入困境中的孩子一样,不会因为他们是因为身处广州或者身处其他什么州而有所区别。如果广州市政府没有能力把这些在他们的管治区内工作了十分长时间的这些人纳入救济范围,那么我想温总理也是没法替代来完成这个工作,因为温总理面对的是更加广大的群体,而温总理平均财力或者比不上广州市政府。所以以救济的手段解决住房问题是不可行是明显的了,以此推之,以救济手段解决其他问题也只能是一个梦想。像我这样的老百姓作梦是异想天开,但像总理这样管治国家的作梦就是荒谬。
所以说无论易宪容还是总理对于物价与经济金融的关系的看法都很清醒地认识地问题的存在,但是他们却都无能为力,包括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和痛斥房地产受到利益集团干扰的广州市长们都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所提出的救济的方法都是治标不治本的,都没有办法解决三十年来存在的越演越烈的二八现象,没有办法解决让大多数人口袋涨一点的问题,这已经绝对不是一个效率问题,而绝对是公平正义问题,而一个失去公平正义的管理阶层他本身是没有办法和能力解决这个问题的。救济权归根到底存在于富者手中,对于弱者来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一个很荒谬的情况是,我在家乡读了生长了二十年,在其他地方工作(典型例子是打工)了二十年,毕竟我在哪里投票选举自己的代表合适呢?对于大多数农民工在外务工人员来说,连春节回家过年的愿望都不容易实现,难度还奢望着他们在平时千里迢迢的跑回家乡投上一票吗?这难度不是对公民权力的一种剥夺吗?
我提出一个粗略的设想,算是一块石头,以国人之智慧,肯定是可以给出很多玉块来。
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隶属于全国人大,专门负责组织监督地方选举,从源头上把握人大代表的质量。公民具有可选择性的投票权,投票的资格的确定可作多种标准,如户籍地长期工作地这些,只能在一个地方投票,让他们选择自己最关心的认为与自己利益最相关的地方投票。在国家选举委员会建设全国性的投票系统;公民进入国家地方选举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对其所选择的地方人民代表候选人进行投票;国家选举委员会在其网站和媒体宣传介绍候选人情况;符合条件的所有公民可以申请成为代表候选人并推介自己;国家选举委员会直接统计各地选举结果,任命地方代表。
设立代表执行职务法,具体规定代表执行职务的程序、资源和权力等等,规范代表履行义务,从物质上和空间上保障代表执行权力。这样做可以使代表职业化,减少代表人数,节约行政费用,提高代表们参与政事的权利和责任,也形成了民众对代表的约束,代表对政府和官员的约束,扩大了最广大民众的民主权利,解决代表的代表性不够,官员政府缺乏监督,当然也就不存在官员政府良心和强者对弱者的救济问题了。
只有民众真正有了权利,选出了自己的真正代表,从根源上解决了基础代表的代表性问题和代表对政府的有效监督问题,其他经济改革问题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其实都不算不上问题。直选制不是上帝,在中国这样一个广大的国家,实行直选,对于被选者缺乏了解的情况进行选择,无异于盲人摸象,效果未必好。政府官员权力大,中央集权制也未必不是好事,只要我们选出有良心的好的官员,只要我们能够对不好没有良心的官员有足够的监督和及时罢免权。在普遍百姓的认识范围内(一般人对其家乡比较了解对其长期工作地比较了解而对其他更加大范围内的事情不太了解),摆脱地方利益势力对选举的控制,既可以使地方选举的实质更加符合民意符合国情,也为推进人民民主和谐建设过程开辟了一个良好的开始。
从技术层面来看,这不是十分困难而是容易做的事,我们只需要把公安部门的户籍身份信息转移到选举相关部门并加以改造,在现在信息处理条件下应该完全没有问题,物质基础可以说已经完全成熟。关键是我们能不能像总理所说解放思想,真正把人民摆在心里。
当然我不希望这在很久的将来还是异想天开。要保持中国过去三十年来的成长优势,这不是一个可以轻视的问题。
注1:[温家宝]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 2008-03-18 10:27:53 ]
注2:[温家宝]第四,在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上,我们准备建立四个体系: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体系、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以及包括失业、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 [ 2008-03-18 11:27:36 ]
注3:[温家宝]第二,它稳定老百姓对物价的预期。在物价上涨较快时,物价的预期比物价上涨本身更可怕。我们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目标,也是有根据的。 [ 2008-03-18 10:4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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