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及“改革开放”,是近三十年来亮丽得不能再亮丽,美好得不能再美好的词汇。
这几个词汇究竟何意?笔者喜欢望文生义,也喜欢胡思乱想。
“改革”是不是“改掉文革”的缩写?不清楚!只知道“文革”期间造成的大飞机“运十”在“改革”后落地了,据说三架中的两架“尸骨”不存,最后一架现在也是“尸骨”不全了;只知道“文革”期间的多项高端军事科技项目在“改革”后下马了;只知道“文革”期间宪法中存在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以及“工人享有的罢工权利”在“改革”后的宪法中消失了;只知道“文革”中毛周坚持的美国不再插手台湾事务是两国建交的前提在“改革”后成了美国既可与中国大陆建交又可向中国台湾出售武器、美国既可同中国大陆建交又可出台“对台湾关系法”,而且中美两国还成为了“战略伙伴”,笔者才疏学浅,不知道当今世界,除中国外还有哪个国家允许自己的建交国堂而皇之地向自己的一个叛乱地区出售武器?
当然,“改革”好像应该是“改掉坏的,使原先好的东西的不完善的地方得到完善”,但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从来都是因人而异的,比如“妓女”,有人认为这是“对妇女的压迫”,因而要坚决取缔(只是由于台湾当时鞭长莫及,未能“取缔”,留了一个“尾巴”),而有人就认为“妓女”可以扩大就业,可以提高GDP,一句话,可以发展经济,而发展经济据说是硬道理。
再说“开放”,谈到“开放”,好像总是见到某某国家的某某市场不愿对某某“开放”等等字眼,以及某某国家的某某市场的“开放”极不情愿云云,唯独提到中国,立马就是另外一番“新气象”:我们的某某市场又对某某国家“开放”了云云,其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而在笔者的头脑中,提到“开放”却不合时宜的总是与“门户开放”联系到一起,不知此“开放”是否彼“开放”?看到报章中谈到“开放”时的欣喜、豪迈之情,二者当不是一回事!但细读“银监会”的
《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参见: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jsp/docView.jsp?docID=20080327641D62C67E628772FFEF9C79E79EC600)
,笔者左看、右看、横看、竖看,实在没有看出二者有何本质的差别,不过二者的差别还是多少有一点:那就是以前的“门户开放”,中华民族还有自救的机会,而这个“监管办法”的实施,却将使中华民族陷于“万劫不复之境地”。
至于“改革开放”的并排出现,常常给人以“改革”就是为了“开放”的错觉,但愿这仅仅是“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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