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对破坏北京奥运的分子“宽容”意欲何为?
东方网
3月24日,北京奥运会采火仪式在希腊举行时,遭遇境外“记者无国界组织”成员的破坏,希腊警方及时控制了事态,仪式按照既定程序完成。此事件在国内外引起了极大地反响。
但是,长平先生的一篇题为《奥运会遇到抗议者并不可怕》(3月29日《南方都市报》“谁是谁非之长平专栏”)的文章却将这一很不平常的事件非常轻松地“平常化”了,因为“抗议活动在大型国际活动中司空见惯,奥运会也不会因为这一类抗议而受到影响”。他并且认为:“即便我坚决反对他们(记者无国界组织)的抗议主张,但我也愿意尊重他们表达抗议的权利。奥运会作为一个全球性的体育盛会,应该释放出一种自由、和平与宽容的气息,而不是一种紧张、固执而排他的大一统观念”。
长平先生关于奥运宽容的观点我并不反对,我甚至还准备举双手赞成,但我有一个问题,在自由、和平、宽容的气息下,奥运会遇到什么才算可怕呢?难道非得出现1972年“慕尼黑惨案”那样的“火爆”场面才算可怕吗?难道非得让某些人在几个月后的北京放火杀人才算可怕吗?难道非得让北京在“自由的空气”下瘫痪才算可怕吗?
既然我们都承认奥运应该释放一种宽容的气息,那么抗议者为何不能“宽容”一下我们呢?我们尊重每一个人的表达权利,那长平先生为何对国内的“表达”冷嘲热讽呢?我们都向往和平,那为什么抗议者非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去剥夺别人和平的权利呢?我想是某些人可能犯了“宽以律己,严以待人”的错误吧!
奥运是让人放弃争端的,所以我们说奥运代表了宽容;奥运是让人远离战争的,所以我们说奥运代表了和平;奥运是让人在运动的天空翱翔的,所以我们说奥运代表了自由。但有人在宽容中去寻求狭隘、在和平中去挑起争端、在自由中去把他人禁锢,如果允许、宽容甚至纵容这种表达,那奥运会表达的宽容、和平、自由还有什么意义呢?
假如真如长平所言,有几个人抗议并不可怕。那么,怎么才算可怕呢?如果搞破坏不可怕,我们是否在反对他们搞破坏的同时,也得尊重人家搞破坏的权利呢?如果真的如此,那世上真的没有可怕的事情了。
我一直认为奥运会成为别人的工具是很可怕的事情,但不知道这在长平先生眼中算不算可怕。所以我很想让长平先生告诉我,奥运会遇到什么才算可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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