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广东拟试点设立专职人大代表 将享公务员待遇"
林 甫2008 04 11
西方的议员制,在个别人大代表眼里,可谓梦寐以求。无意中瞥见一条网络新闻,说:“广东拟试点设立专职人大代表 将享公务员待遇”。网址为:
http://news.sina.com.cn/c/2008-04-11/031915332732.shtml
略做思考之后,觉得,有必要在『长江评论:30362722』这个QQ时政评论群中说两句。做评论之前,我首先想到的是一个中国寓言,即:邯郸学步。
《庄子·秋水》说:且子独不闻夫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
试问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
寿陵余子学行于邯郸?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直匍匐而归耳。何故?
人所共知,现实中,人和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为防止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出现无限度悬殊,意在推行平等理念的民主制度应运而生。非常明显,民主制度的核心是人人平等理念的推行。如果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无限度拉大,必然不利于社会和谐,必然造成社会动荡。殊不知,作为民主制度组成部分的人大代表和人大官员,广东却拟在代表中分出三六九等来,这本身就是对平等理念的亵渎。
广东个别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主任之所以亵渎民主制度的平等理念,自然有其苦衷。人大代表众多,有全国的、有省级的、有县级的、有乡镇级的,如果所有人大代表均实行西方的议员制,那么,就相当于增加一倍左右的“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人,所以,就只好挑选一些省级代表“享受公务员待遇”。试问,省级人大的部分界别代表享受了公务员待遇,其它界别又该不该享受呢?试问,省级人大的部分代表都享受了公务员待遇,那么,作为更高级别的全国人大代表,又该不该享受公务员待遇呢?又试问,人大代表之间的话语权可以分为三六九等,那么,选举权是否也应该分为三六九等?在代表之间制造待遇差别,就是在代表之间刻意制造不平等,代表之间都不平等,选民之间又如何平等?似乎可以这样猜测,这起事件的所涉人物们,因为实行议员制没有可操作性,就只好牺牲民主制度的精髓,以让议员制变得可以操作,殊不知,这却故意制造了更多的不平等事实,而且就在民主制度的权力机关内部,这是人大官员和人大代表应该做的吗?
中国的民主制度虽然还不尽人意,但是,目前的民主制度,仍然是中国历史上范围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民主制度。西方的民主制度自然有很多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但也不至于要从“享受公务员待遇”开始学起。依笔者看来,最要学习的,首先还是人家那种平等理念,然后才是如何建立宏观的权力制约关系。在学习这二者的基础上,才可能谈得上学习“如何享受待遇”这种保障的东西上来。
实在想不通,作为省级人大代表的朱列玉,怎么就弄出这种提案来,其理由何在?难道朱列玉不清楚人大工作的现状?朱列玉到底想达到什么目的?作为广东省人大主任的欧广源,怎么就可以直接表态说“可以试点”?人大本身就是一个议决机关,没有审议的提案,就不能拿来试点。如果提案不需要审议就可以试点,如果更多的人大代表提这类提案,那不就有很多需要试点的“享受待遇”了吗?就算朱列玉的提案再不着边际,广东省人大主任不表态,这个事件也不至于成为新闻,欧广源又是怎么想的呢,不得而知,毕竟,他是高官,在下实在不敢胡乱猜测。
网友的评论很简单,三个字:不相信。不相信这个“享受待遇”就可以推进民主制度,更多的却表现为担心。
邯郸学步已成笑柄,这个提案和所谓的“可以试点”的目的,到底是企求利益还是追求民主呢?但愿不要成为邯郸学步的现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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