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和民主在主权之上打了起来
人权是个人应当拥有的权利,民主就是民众关于个人权利的主张形式。当人权和民主的捍卫者,提出“人权高于主权”时,就不幸地让人权与民主打了起来。那么人权与民主究竟是怎样打起来的呢?
首先要说人权概念。人权应当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等等,由于它是一种个人权利,与人身自由相联系,内涵很多,一旦作为个人的权利主张时,就难以形成共识。每个人的个人权利主张各不相同,有的人希望自由自在地幸福生活,有的人希望当官发点大财,有的人想去裸奔天下,有的人总想痛痛快快地把冤家对头狠扁一顿,有的人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有权抽烟,有的人要在马路广场之上抱头睡觉,总之个人的权利主张是五花八门。
当每个人能够把自己的个人主张表达出来,并有可能上升到一种政治意志,变为一种集团主张时,这就实现民主了。问题在于,每个人的自由权利主张,很少能够真正地达成一致,而且往往还是相互矛盾的权利主张,根本无法协调起来。比如有的人想要把自己美丽的胴体向世人展示,有的人不想看到满世界刺激情欲的原始生物,彼此参与民主时,必然地互不相让。这时候除了利用不同的金钱力量和社会资料,谁的主张都难以成为一种能够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公共主张。
能够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公共主张,其实就是主权概念。尽管每个人对于大街之上能不能一丝不挂的看法和要求完全不同,但也有比较一致的个人权利主张。比如明明是在本国境内依法进行的旅游、娱乐、经营和其它各种活动,不料被别国警察掳了过去,而且被判坐了大牢,显然是谁都不能接受的;再比如每个人都有学习语言的权利主张,但从一生下来不能学习母语,而只能学习日常无法使用又不知哪国的奇腔怪调,多数人也是极不乐意的。可见把个人的权利主张,通过民主形式集中起来,将共同部分作为集团政治意志,并受道德、文化、法律等方面的全面约束,就是科学合理的主权表达。
这就说明了,人权属于个性权利,主权属于共性权利,共性权利必然存在于个性权利之中,并是个性权利的集中体现,以民主为实现途径。这种大概相当于高中水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却在西方主流和部分精英们的嘴里全部颠倒过来,始终缠夹不清,咬定“人权高于主权”的谬论不放,仅仅是不学无术的一种表现。
不学无术倒也罢了。但在“人权高于主权”的逻辑下,共性权利让位于个性权利,只能让人权和民主无休止地打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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