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由中国黄金总公司、贵州省地矿局、黔西南州政府和贞丰县政府四家单位共同组成了贵州烂泥沟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这个新成立的公司,他们与澳华黄金有限公司联合建立了中外合作企业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烂泥沟金矿。我们这边主要是用矿权跟前期的勘探投入的费用来入股的,我们占15%,澳华公司占85%。” 贵州省人民政府2003年发布的《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中的,外资企业在西部地区可以享受前三年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就意味着锦丰矿业唯一交纳的所得税在前5年被减免。而在中方所占15%的股份当中,中国黄金总公司和贵州省地矿局分别占51%和29%,黔西南州和贞丰县各占10%,相当于总股份的1.5%,由于当时并没有实行招标拍卖的方式,而且急于引进资金和技术,所以矿权几乎是拱手相送给了澳华公司。
一个探明储量130吨的金矿,按照时下黄金市场价格,价值怎么也在260亿元以上,可是,澳大利亚的澳华公司却几乎没花什么钱就拿到了这笔巨大的财富,这样的怪事不仅发生在贵州,云南的另一个特大型金矿播卡金矿也是以很低的价钱落到了境外资本手中,它们的办法都是一个,先搞风险勘探,然后逐步掌握金矿资源的控制权。
金矿控制权的流失只是矿产资源流失的冰山一角,所谓的西部大开发,所谓的招商引资,使我们丧失了大量战略资源.
西部大开发,还是西部大出卖?
谁是我们的卖国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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