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言堂】:贪腐之害猛于地震洪水
贪腐者“人心不足蛇吞象”,物欲极纵之另类者也。贪腐之源源于私制,贪腐之成成于陋治,贪腐之溢溢于民心。今之物事,未能尽断其源,但可穷其成,止其溢。然,无法之完致,执之强力,仅德可张其乎?
尝有闻:“以德治国。”呜呼!何异于人治?法之不前,德之不张,人德治者何防于利诱,以何守于德?且德存于人心,养于明境,若未正其名何以显其志?
是故,贪腐者,谓民之谦德,予己者以实利;谓民者以苛政,予己者以潜道;谓民者以勤劳,予己者以厚禄……是见,官之招揽,莫以五十而进一,更堪者,一二百进一。公仆为民,民为公仆?民膏未增,仆从日众,竞至二十五、六税一,史未有前者。既已为长,当为民尽职,良心无愧于禄;不求舍己者,亦不至徇私;虽有远近者,不至枉法……然,制、机之不良,德之不张,法之不顾,唯私利于心,上不思报庙堂之纲常,下无视江湖之德行。以非常之贪腐,或揽亿万之身家,或传世于官场,或官商之一统,或黑白之纠缠,至人亡,至民资弱衰,至市场之无序,至长城之不坚,终至民心之灰暗,世风之惨淡。再反用之,终至何止?
闻洪水之肆虐,终有去时,家园故在,虽万里,百亿资可重建;见地震之嚣狂,十万人黄泉,家园尽毁,虽惨淡,手足情在,千亿资可胜旧颜。然贪腐之患,年窃国资民膏万亿计,阻民主之言路,毁民资之兴起,乱市场之秩序,拆法制之墙砖,搓揉民心之坚忍。洪水地震之害害于民身,虽身残却心坚,无往而不胜;贪腐之害害于民心,民心僵死,民风溢之贪腐,何以为活?是故有曰:贪腐之害猛于洪水地震。
【异言堂】:民论之先何作民之堰塞
闻川之震中,堰塞千数。相之亲至,公卿众议:或以明渠,或以侧引,皆以疏导为先。以重机,或施火药,终致开通。民既已早置,无有大害。民之生命,国之资产,莫以小退而得大安。举国无不称道。
余有感。古贤曰:“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意为何?民之声,心之思,莫过于安身立命之取舍矣。不闻民声何以明民意,何以解民疾;不解民疾何以固社稷,兴华夏?或曰猛兽洪水,不似今之堰塞乎?仅于穷堵,不以疏引,不以小退,何以解洪峰之险?
有媒介,有网络,有报刊,或有专谈,或有独评,莫以经济之兴、政治之善、军事之强为颂。竟至国中之少年,不知华夏之且后,度民族之盛强,“欲与天公试比高”之豪壮溢于言表。然通之涨,根之紧,市之跌,民生之危,民族产业之艰难,何以使然?未见评之,未见之问,不知自省者何以解困?或有感言者尽没于审度之间,不知纳谏者何以自省?谓之人民,谓之中华,谓之民之言论之先者,何作堰塞之石,强堤之卵?尔可堵余之一口,网友之千万口,可塞众口悠悠之百年乎?
万恶“贪”为首,百善“法”为先
古人有曰:“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余不以为然:何以民之修养度国之兴亡?民有不孝者几何,淫者几何?食不裹腹,然孝义且存;饱暖不存,可以生淫念?民之孝者,十之八九;民之淫者未至百之一二。然恶之不除,善之不张,是为何故?帝王者,官员显贵者无一不“贪”,贪而枉法,法之不存何以惩恶扬善?
故余叹之:“万恶贪为首,百善法为先”!以法度之,弃之特权,是为公仆者可上可下,尽锁贪念于民之牢笼,显政策于光天白日,则法之张显,贪之无径,何忧善之不存,恶之不敛?
常有以民风度国之兴衰者,余谓之:“以谬论愚民者是为掩耳盗铃,民之难重何有国之兴起?民之难重何有社稷之安?置民于难重者必为难之亡也!”
“我们对社会主义中国充满信心”
“我们对社会主义中国充满信心”因为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人民代表”可以在众多官商代表中占有一席之地,可以“畅所欲言”地“秀”一回;因为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领导者已经可以“举贤不避亲”,可以一级级从上至下地“举贤纳能”而不会因为贤能太亲有“负担”;因为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完全有能力抵挡资本主义的“侵袭”,可以拒绝在“人权领域”签订“不平等”条约;因为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新闻多么“纯净”,可以“屏蔽”一切“不干净”的东西;因为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法制多么健全,完全有能力进行综合治理,而不必担心藐视者;因为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政府能够运用一切手段,包括物价“上扬”,股市“下抑”来调动广大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竞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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