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说“有困难找JC”,甚至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都要交到JC叔叔叔叔手里边。现在才知道自己是太天真了。
昨天晚上九点多,弟弟的同事小罗请弟弟和我到广州白云区黄边村喜相逢酒家吃饭,小罗刚刚把车泊好,一台面包车就冲过来,车身右侧擦花了我们的车头,连车牌都掉了。
小罗和弟弟赶紧拦住面包车,想抄车牌,却发现车牌用“百年好合”几个红字遮住了。这时酒店走出十几个人,原来他们是来喝喜酒的,估计面包车司机喝多了,所以才碰到了小罗的车。我们正在跟对方的两个男人商讨赔偿,肇事面包车突然启动,冲出人群跑了,幸好没有撞到人。这时候对方的态度还算可以,说他们会赔,问我们要多少钱。不过他们里边有个醉熏熏的男人,嘴里骂骂咧咧,想来打我们。他的同伴几次把他拉开。弟弟用手机打电话咨询朋友可以赔多少,突然那个醉汉飞快地抢过弟弟的手机,一把摔到车上,手机马上四分五裂了,车子也弄花了。我马上用自己手机报警,那帮人见势不妙,一个个都走了,我们人少,也拦不住。那个醉汉是坐一台白色的马自达跑了,车牌是粤A17G71。治安队很快来了,但听说是本地人干的,马上不说什么了。JC大概十多分钟后到了,那帮人早走光了。JC只顾着问我们,对方有没有动手,我们有没有受伤。看到我们并没有受伤,JC就有点不管的意思了。我听到有个JC还说,这种小事也找我们。最后让我们到派出所作了笔录就了事。公平地说,这几个JC的确很忙,做完笔录后他们马上又出车了——说是有两公婆打架。
小罗说,虽然他的车有保险,赔偿是没问题。但是JC不去找那帮人,手机就没有人赔了。而且那帮人做了坏事之后,却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我想起来就有气。早知如此,我就该出头让那个醉汉打几拳,最好见点红,这样JC才会名正言顺去抓那帮人——做人做到自己讨打的地步,也算是贱了,然而你有什么办法呢?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桩了,02年我在广州天河石牌村的出租屋被小偷破门而入,JC听说我只损失了五百多块,连笔录都懒得做,天知道这五百快就是我当时的全部财产。03年我在白云山被抢劫,贼人提着杀猪刀追得我满山跑,可是JC知道我只被抢了十多块钱之后,根本懒得理我,我在东平派出所坐了两个小时,最后只好灰溜溜自己走了。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有一次我刚刚挤上公交车,觉得裤袋动了一下,一摸,果然手机不见了,我赶紧用粤语说,谁拿了我的手机?说了两次,一个瘦骨伶仃的男人才指着地下说,你的手机不是掉地上了吗?我赶忙拾起手机,也不再言语。就算拉他去派出所又如何?还不是马上就放出来?何况小偷往往成群结伙,而我却不能指望司机和乘客帮我。
但是我发誓,如果有天遇到大伙打小偷,我一定会赏他几脚。
现实就是如此,JC根本无力对付罪犯,而社会组织又已经解体,个人是显得如此孤独和无力。所以当公民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如果不指望大侠的话,只有自己执行法律了。如果有专家说这不符合程序正义,那么就让专家和他们的程序正义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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