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联盟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定名为毛泽东思想大联盟(以下简称“毛联盟”)。
第二条 本组织为民间自发的群众组织,是工人、农民、爱国知识分子的大联合,主要活动为学习毛泽东思想,实践毛泽东思想(用毛泽东思想来指导生活、工作、学习)。
第三条 本组织以“弘扬红色文化,导正人心,净化社会,组织起来,共同富裕”为宗旨。
第二章 任务
本组织之任务如下:
第四条 建立城市邻里中心(工人互助合作组织)和农村邻里中心(农民互助合作组织)。
第五条 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讨论、实践活动和红色文化活动,丰富工农群众文化生活。
第六条 促进城乡互动、企民互助;发展红色文化产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第七条 维护工人、农民、爱国知识分子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八条 探索工农群众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大众民主制度,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九条 发展邻里联盟经济,推动中国进入社会主义中级阶段,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第三章 组织及运营
第十条 凡信仰毛主席和共产主义,认同毛联盟文化和理念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自愿的情况下,在网站提交申请并注册,经毛联盟批准同意后,得以加入为本组织,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 依毛联盟组织条理,中国毛泽东思想联盟设会长一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各省、市、县分会照此设置,乡镇、街道设主任,农村、社区设组长。
第十二条 本组织事务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管理,项目经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
第十三条 本组织各级负责人的产生,均采用严格的民主选举制度。
第十四条 本组织一切权利归会员大会。每个会员的各项权利是完全平等的,所有会员对所在组织都具有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监督权、收益权。
第十五条 各级会长、主任、组长职责:
一、执行本组织会员大会产生的章程、条理、决议和方案。
二、组织实施红色文化、学习讨论等活动,召开、主持各种会议。
三、招聘职业经理人,监督所有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一正三副一长“5人领导小组”,集体管理本组织一切财务、人事。
五、正职具有30%的决定权,其余4人具有70%决定权。
第十六条 本组织正职,须指派副职、秘书长,分别执掌重要事务,并酌情分派其他会员,共同持行各级联盟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3个副职和秘书长职责如下:
常务副会长:承会长之命,总负全责。除经常处理一切事务外,并监督各部门日常工作。
副会长:按财务、人事、经营分工。
秘书长:负责维护大众,招待宾客,办理外交,执行规章制度等职务。
经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均为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经理由会长招聘,完成“5人领导小组”制定的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本组织会长,在任职期间内所购置之动产、不动產,无论用何名称,均归属本组织所有,其亲属不得继承。
第十九条 本组织各级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自己的职责,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有失误和不妥之处,会员大会随时可以罢免另选。
第二十条 本组织“5人领导小组”会议职责如下:
项目、活动运营之策划。
项目、活动运营得失之检讨。
考核职业经理人任期内工作成绩。
行使会员审查同意权。
行使项目、活动运营之决策权,经理行使执行权。
第二十一条 本组织会员之职权如下: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组织所有事务具有管理权、经营权、监督权、收益权。
三、重大决策具有建议权和否决权。
四、年度收支结算具有监督权和审议权。
五、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得到联盟帮助。
第二十二条 本组织会员之义务如下:
一、做任何好事都认为是毛主席让我们做的。对外称:我是毛主席派来的,是毛主席的战士。
二、坚持勇敢的戴上毛主席像章。
三、协助组织所举办的学习、讨论、诗歌、歌咏、体育、旅游等红色文化活动。
第四章 文化
第二十三条 节日
毛联盟每年共有7个节日
一、春节。正月初一,和全国人民共度良辰。
二、学雷锋日。3日5日。
毛联盟把每年的3月5日,确定为学雷锋日。上午,广泛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树立、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对广大工农群众的深厚的阶级感情。 下午,讨论,弘扬互帮互助、无私奉献精神,与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封建阶级的特权思想等剥削阶级思想做坚决斗争。
(1963年3月2日,《中国青年》杂志首先刊登了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3月5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都刊登了毛主席的题词手迹。)
三、劳动节。5月1日。
四、党的生日。7月1日。
五、毛主席逝世纪念日。
毛联盟确定,把每年的9月9日(毛主席逝世纪念日:1976年9月9日)确定为学习日,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毛主席精神,温习毛主席的教诲,缅怀毛主席的丰功伟绩。
六、国庆节。10月1日。
七、人民日。12月26日。
毛联盟确定,把每年的12月26日(毛主席的诞辰:1893年12月26日)确定为人民节的节日,并作为毛联盟最重要的节日。
这一天,是中华民族纪念人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的日子,是纪念工农群众成为国家主人的好日子,是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节日。人民可以在这一天畅所欲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可以进行大辩论,贴大字报,并记录下有价值的信息,每年可以解决几件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件。
每年的这一天,进行吃福寿面、唱红色歌、咏红色诗,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并进行群众性体育比赛等纪念活动,五年一小庆,十年一大庆。
第二十四条 十二信条
十二信条是毛联盟的主要信仰规定。其内容是:
一、信毛主席是真理、正义、正道的化身。
二、信毛主席是共产主义觉悟和人间大智慧的化身。
三、信毛主席是战无不胜的战神的化身,是13亿中国人民情感、智慧、力量凝聚在一起的神秘力量的化身。
四、信共产主义一定会实现。
毛联盟会员在深入学习、广泛实践毛主席文化(包括学习毛主席精神、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主义)的过程中,推动中国逐步进入社会主义中级阶段、科学社会主义阶段,最后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五、信每个人都会有共产主义觉悟。
毛联盟坚信世上没有不可度之人,每个人的灵魂都可以被改造。坚持用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主义来教育、改造每一个人,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人都会成为有共产主义觉悟的人,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让祖国更富强。
六、信社会主义中国在前进路上会有挫折,不会一帆风顺,但最后一定会取得完全的胜利;所以,毛联盟会员要: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七、信中国人民是英雄的人民,信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在毛主席的旗帜下,中国人民会成为英雄的人民,有能力把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还可以取得最辉煌的科技成就;
八、信学雷锋做好事,做有益于人民的事,可以给人带来快乐和幸福。
九、信损人利己、丧尽天良做坏事,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事,自己会痛苦终生。
十、信中国人民的无穷力量,信人民群众能够明察秋毫、奖罚分明;
十一、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事业成功、战无不胜的法宝。
十二、信天道筹勤,信勤奋学习毛泽东思想、认真实践毛泽东思想,不管是否聪明,都可以成功。
第二十五条、七件圣事:
一、加盟仪式:要加入毛联盟,成为会员,需要对着毛主席像宣誓。
预备会员必须面向毛主席像进行入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毛泽东思想联盟,拥护联盟纲领,遵守联盟章程,履行联盟会员义务,执行联盟决定,严守联盟纪律,保守联盟秘密,对毛主席忠诚,对人民忠诚,对祖国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捍卫毛主席和人民利益牺牲一切,永不背叛中华民族和毛主席。
二、学习。坚持经常学习毛主席著作和毛主席诗词。周六日参加毛联盟的组织活动,系统学习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主义。讨论学习心得,学以致用,积极指导社会实践。
三、活动。戴毛主席像章,唱红色歌曲,诵主席诗词,实践毛主席“文明其精神,野蛮起体魄”教导,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定期组织体育、劳动技能比赛。
四、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日三省吾身,每天晚上总结自己思想得失,开展自我批评。周六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五、秩序。每个城市社区和每个自然村都要设立“毛泽东思想联盟”小组,会员民主选举组长,组长民主选举主任,主任选举会长,省毛联盟会长选举全国毛联盟会长。三年一届,中途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可以罢免、更换负责人。采取民主集中制的管理方式。毛联盟一切权利归毛联盟会员,归毛联盟会员大会。
六、婚礼。会员结婚要勤俭节约,拜毛主席像,夫妻互赠“红宝书”。
七、见毛主席。会员驾鹤西去后,葬礼要勤俭节约,开追悼会即可。
第二十六条、毛联盟会员五诫 其内容为:
一、禁止随便用毛主席的名字发誓,更不允许用毛主席的名字发虚誓,即许愿不还。
二、孝敬父母。即尊敬和服从自己的长辈。这里包括自己的上级以至国家,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三、不能无故伤害人的性命,要文斗,不能武斗,要说服教育,多做思想工作,改造人的灵魂。
四、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做一个纯粹的人,做一个高尚的人。
五、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妄证人,陷害人,败坏别人的名誉等。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组织会员,一个月时间联系不上,不请假而不出席会议,或住址迁移,,联系方式改变,未自动向本组织报知,因之而失去联络者,视同自愿放弃会员资格,经会长提交会员大会会议,註销其会员资格。违反毛联盟信仰,有显著之言论及行动,对本组织声誉造成严重伤害;或受刑事处分,剥夺权利未满其者;或连续二年,对本组织财力人力上,不作任何贡献者亦同。
第六章、会议
第二十八条 本组织得如期招开下列各种会议:
一、重要负责人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二、全体在职会员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三、会员大会会议,每一年召开一次。
四、上列定期会议外,必要时需召开临时会议。所有会议均由会长及5人领导小组召集,并为会议主要住持人。
第七章 经费来源及会计
第二十九条 本组织经费以下列各项充之:
项目经营收入
会员会费收入
捐赠等其他收入
第三十条 本组织决算,於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经5人领导小组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并公佈之。
第三十一条 本组织年度决算,若有盈餘,不得转入任何私人名义下。并应用之於弘扬红色文化和毛泽东思想,以及维护会员各项权益和促进中国社会主义事业。
第三十二条 本组织会计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悉依照有关国家法律之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本章提经全国会员大会通过,报请主管机关核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毛泽东思想联盟
2008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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