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治舞台上自古就有“朋党”之争,文革期间,出现了最大的“朋党”――“四人帮”,他们所代表的是一股“极左”的政治势力,兴风作浪达十年之久,并险些篡夺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
当今,一群幽灵,一群鲸吞人民血汗的幽灵,正在中国大地上横行。他们的队伍正在日益发展壮大,并已形成一个牢固的帮派体系。这个帮派体系就是贪官利益群体的政治上的集中表现。
这两种帮派,都是邪恶的政治力量。但是也有区别。以“四人帮”为代表的文革时期的政治帮派,他们的最大特点是贪权,在公审“四人帮”时,指控他的的主要罪状主要是篡党夺权、迫害广大革命干部等罪行,严格说,他们属于政治犯罪。后来清理出来的“三种人”,主要也都是政治犯罪,很少有经济犯罪。而现时的“贪官帮派”则首先属于经济利益帮派,但为了维护他们共同的经济利益,他们必然要提出政治要求,也就是说,他们是既贪财,也贪权的帮派,他们从经济帮派逐渐演变为政治帮派是必然趋势,他们的犯的是政治和经济的双重犯罪,这种帮派势力所造成的危害要比单纯的政治犯罪更大,因此,“四人帮”之流与“贪官帮派”相比,其实是“小巫”见“大巫”了。
我们从“陈希同案”、“沈阳慕马案”、“成克杰案”“胡长青案”"周北方案"及近期的"陈良宇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中,发现他们都是“窝案”,都是团伙作案,他们是由于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而抱成团的。他们狼狈为奸、猩猩相惜、沆瀣一气,在政治上结党营私、互相吹捧、互相关照,互相利用,在经济上营私舞弊、联手作案、互相包庇、互相掩护,结成了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官官相护、密不透风的关系网,抓出一个大贪官,肯定会“拔出萝卜带出泥”,顺藤摸瓜,准能抓出一大串贪官,“慕马案”的总涉案人员达100多人,其中副省级1人,副市级4人,仅党政“一把手”就有17人。在马德一案中,绥化市包括下辖十
“贪官帮派”现在已是一个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并且正在形成一支十分可怕的政治力量,任其发展,将直接威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如果被“贪官帮派”篡夺了党和我家的各级领导权,那将是一场不可想象的灾难,因此,狠狠打击“贪官帮派”邪恶势力,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艰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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