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邱晓华出任中海油总公司下属研究机构任职一事,很多人议论纷纷,8月28日,一篇题为《掌控当前经济形势的政策建议》的文章出现在经济观察报网站上,文章末尾署名为“原国家统计局局长、现中海油高级研究员”。
本人认为,邱晓华应不应该再就业这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他出来写文章发表自己的见解也是他的权力,道理很简单,尽管邱曾经是一个腐败官员,但他毕竟也有权利发表自己的言论,在言论自由上人人平等这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不能感情用事随意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权,况且邱曾经对经济问题有过很深的研究,他能够发表自己的见解,这至少说明他还是一个曾经的学者。
但是且住,问题的症结点不在于邱有没有资格再就业出任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任何人都有再就业的权利,否则他出狱后怎么生存呀,问题的症结点在于邱当年的腐败罪名之一是收受现金,那么邱收受的是谁的现金呢,如果收受的与企业无关的人的现金,他的腐败行为与任何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无关的话,他到企业的研究机构担任研究人员不应该成为问题,但从当初的报道中没有看出他究竟收受的是谁的现金,这是其一;其二,特大型国有企业中海油总公司与当年邱的腐败行为之间究竟有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和瓜葛,如果没有还问题不大,如果有的话,是不是在搞变相的“知恩图报”人们也是不清楚的,中海油至少对于聘任邱应当向社会公众予以说明,以正视听,因为邱的身份毕竟不是一般的社会公众,他是曾经的国家统计局局长,曾经的腐败官员;其三,邱在中海油总公司下属研究机构出任的是高级研究员,邱的研究员资格的获得也是值得推敲的,更何况还是高级研究员,因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获得在目前的中国是有严格的阶梯限制的,邱可能在出任国家统计局局长之前曾经有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问题是随着他的被双开,他的专业技术职称是否也一同应当被取消,如果一同被取消,邱的高级研究员资格恐怕就值得人们思考和怀疑了;其四,2007年新华社关于邱晓华双开的报道中,曾经有“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话,以后又一直没有下文,那么邱的涉嫌犯罪问题究竟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司法机关是否依法予以了处理以及如何依法处理的也应当告知社会公众,不然的话,社会公众又如何对腐败官员和司法进行所谓的监督呢。
由此可以折射出,邱晓华再就业的问题其实并不是单纯的腐败官员再就业那么简单,如果是那么简单的话,恐怕人们也不会引起争议甚至反感。现在看来,中国的反腐制度建设真的是任重道远,邱晓华再就业的这件事情对于那些业已腐败或可能腐败的官员会有哪些启示作用呢,对于广大社会公众对党和国家反腐败的真正决心和力度的认知又会有哪些启示作用呢,这样的问题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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