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人”眼中的“主人”形象
前几天网上又看到一则关于军车闯红灯的不算新闻的新闻。说它不算新闻是因为这事司空见惯,说它是新闻呢,是因为这辆违章军车被一老交警拦下了……
网友评论都说这位交警胆子够大,敢虎嘴里拔牙。当交警示意让同事拍照时,车里下来一波男男女女,指着老交警怒目圆睁,誓言要给他好颜色看。老交警豪言以对:“有什么事我一人担着,多拍些照,真丢解放军的脸!”
大家看,军人在人民群众前面向来是何等的威风啊,你个警察算什么,不是一个层次的,今天碰到一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敢如此叫板,你们说是不是新闻?!
通常情况下,警察遇到军车违章都是睁半只眼闭一只半眼,有时候是不想管,有时候是不敢管,但最终的结果是:警察不会因为没处罚违章的军车而被追究失任之责。
记得几年前有一则报道,军痞子群殴警察,还有某地警察到某地打死当地警察。看吧,好不热闹!这时候民众没有以主人的身份去埋怨,去责怪,而是拍手称快。更有甚者称其为“狗咬狗”,这是多么奇怪的事情啊!
曾经有个小故事:一个女孩深夜独行,一男子尾随,这时忽来一警察,女孩顿感安全。回头说起此事,女孩说,看到警察总比看到土匪好,至少警察不会乱杀人。上帝,警察跟土匪的差别仅限于此乎?!
难怪民众看到警军互殴,不摆起主人的架势骂其不争气,却津津乐道,原来军人和警察就像是旧时地主买的2只公鸡,放置一栅栏里任其厮斗,不管哪方输赢,都会迎来一阵喝彩!所不同的是,厮打的不是公鸡,而是主人,看客是被奴役的人民群众。地主打得头破血流,肝肠断裂,怎不算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呢!
国人追溯法之渊源,家喻户晓广为流传的算是战国时代了,魏人卫秧设立法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太子犯法被流放,连太子傅的鼻子都被割了。也就是说依法治国古之有之,反倒现在却分了个三六九等,同罪不同法!为何普通人闯红灯被罚款被教改,而作为护国护民的人民子弟兵却可以横冲直撞,逍遥法外,连同样维护社会次序的警察都不放在眼里呢?!
我不禁要问,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现在,到底谁是公仆谁是主人?谁养着谁,谁为谁服务?人民群众眼里的军人形象难道就是仆人眼中的主人形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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