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此文能使那些患敏感症者羞死
一点前言
如果你是一位正义感很强的人,且患有高血压或心脏病,那么,我请你先调整一下你的情绪,喝口水后,再慢慢阅读下文,以保障你的安全。
让我们先来看看一些法院系统的现状:
【1991年8月,屈冬娥因鱼苗池被冲与对方斗殴受轻伤,当年底提起诉讼。1994年,法院经办人告诉其子伍云,没有见到材料;后法院说被告不见了,而实际被告就在镇上居住。2000年1月,衡阳市委书记梅克保批示要求迅速办理此案;市委副书记李湘沅、黄忠彩等领导相应作出批示;衡阳市政法委、中院分别致函衡阳县,要求迅速处理该案;衡阳县政法委书记亲自督办;伍云弟弟的部队也发函地方要求速办此案;伍云一家不断在人大、政府、法院上访。在这样的背景下,县法院向市委汇报,收屈冬娥起诉费已用于车费。 2000年3月28日 ,案件首次开庭审理;2007年5月衡阳县法院判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并赔偿3000元。这场马拉松官司硬是把屈冬娥逼疯,患上精神分裂症;屈冬娥在衡阳某中学当管理员的工作被辞退,索赔被驳回,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濒于崩溃。那一纸判决距市委书记批示7年;距提起诉讼17年。
1994年11月,衡阳县西渡二校初一学生小雨被12岁小圆打了一拳,右眼玻璃体机化、视网膜脱离。1995年小雨父母提起诉讼,2006年11月,法院才送达第三次开庭传票。此时,被告小圆完婚两月,当年案件代理律师,已变成蹒跚老人;老师大多已不在这个学校,有的承办法官已经过世;根本无法了解案件情况。
1993年12月,凌能生等十余人殴打王泽平一家及亲友,法院判决:凌能生等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两年,但事发15年,终审判决七年,凶手仍没有入狱。
衡阳二建公司职工刘华勉,1983年6月在工地装卸石灰被撞伤提起诉讼; 1986年6月9日 立案;一审程序在石鼓区法院走了22年。该公司已破产,官司依然遥遥无期。】
以上黑括号中所述的四个案件,均发生在湖南省衡阳法院系统。(见 2008年10月20日 新华网)
以上只是几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下面再看几个人命大案:
【 1988年3月8日 的中午,河南汝州市临汝镇彦张村两个张姓家族因为宅基地上的树木归属发生殴斗,造成一人轻伤、一人死亡,而凶手迟迟未归案。从那时起,死者家属走上了四处申诉之路……
当年,殴斗事件发生后,汝州警方在事发现场将张某及其儿子张现有抓获,张某的另一个儿子张三有外逃。事隔5天后,张某被释放。15天后,张现有也被放了出来。5年后,张三有回到彦张村。
张现有释放回来后,死者家人曾问当时的汝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为什么把凶手放了,他说警方认为畏罪潜逃的张三有是凶手。但张三有回到彦张村后,警方一直也没有抓他。
……
20年中,死者的妻子在各级司法机关和政府之间奔走,希望抓获凶手;20年中,死者的大儿子张灵飞从一个8岁的儿童成长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博士生。2005年8月起,博士生张灵飞加入了为父申冤的行列,他不断向各级机关、人大代表写信反映案情,先后寄出100多封特快专递、500多封挂号信、800多封平信。张灵飞给近600位全国人大代表写过信,光见过面的全国人大代表就有几十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王树国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张灵飞的家庭情况以及他为父亲申冤的事情引起了他的同情和重视。 2007年4月5日 ,王树国写信给河南省有关领导说:“兹有我校学生因父亲被杀案件向我反映情况,本人对此事非常关注,特以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恳请您关注此案,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尽快查处。”半个月后,王树国收到了河南省有关领导的回函。
2007年4月23日 ,汝州公安局长成立了两个专案组……。同年,作为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张三有被警方抓获。 2008年3月7日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现有在洛阳被汝州公安民警抓获。】(摘自2008.9.5《贵州都市报》转载的《大河报》的一篇题为《20年 杀父凶手终于归案——博士写千余封信为被刺死父亲申冤》的文章)
【10年前,安徽省濉溪县农民张老汉女儿因医院输错血而死。最近,张老汉的这场马拉松官司“赢了”,获得7万多元的赔偿,可他没有丝毫的喜悦。张老汉对此案的“心得”令记者震惊:“你不知道一个农民办事有多难,受到的精神蔑视有多深。我常对人说,‘你即使有天大的冤枉,宁可屈死,也不要告状啊!’”
老汉眼中“黑白分明”的铁案,但为了讨要一个“说法”,他在医院、政府、司法部门间跑了整整10年,跑了几百趟;借了8种高利贷,花费15万元;老母因悲伤过度而猝逝,儿子因无钱交学费而辍学。其间,他找县医院,院长叫老人“滚”,“要告就告去”。去县卫生局,干部把老人撵出门;去县检察院,案件一“搁”就是两年多;去公安局,办案人员不仅违规收取了老人用高利贷借来的检验费用,而且三年间公安局居然检验不出死者的血型。他见过上百个干部,许多干部却斥责他无理取闹,“只有一个干部起身给我倒了一杯水”。而最终结果呢?“苍天不负有心人”,他遇到了濉溪县政法委付书记张敬民这位“青天大老爷”,才使10年沉冤大白于天下,最终才“赢了”得到7万多元的赔偿。】摘自(《大河报》 2005年5月20日 的一篇题为《一句“屈死不告状”应震醒谁?》的报道)
如果要问类似于这种政法系统视法律如儿戏、视民众如草芥的事件究竟还有多少?老汉我只能告诉你:如果你还关注民生,那么,请上网去查,此类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政法系统是干什么的?是用来维护国民最低道德底线的。
党政部门是干什么的?是强令法院工作人员依据最高道德标准行施其职责的。
如果有人超越了国民的最低道德底线——触犯了法律,而政法系统却置之不理,甚至为坏人开脱,这无疑将严重伤害我们社会赖以正常运转的公理与正气。如果有些政法系统长期(这里所指的长期的慨念,总不该使其超过半年吧?)出现了这种渎职和执法犯法的情况,那么,这一定是与其相关的党政部门的失职。
我还想在这里特别指出的是:
每当我们看到这些方面的报道的时候,总是只有诸如“办案人员素质低下,视民众为任意宰割的羔羊”、“法律应真正回归本位”、“必须坚持人大对两院的监督权”、“必须有对执法者严厉约束的铁律”等等这些冠冕堂皇而无关痛痒的批评,却根本没有人能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社会主义的性质、工农主人翁的地位等高度去分析原因,更没有人能从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高度去认识问题。
更为严重的是,每当有网友们贴出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社会主义的性质、工农主人翁的地位、从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高度去认识问题的帖文,一些网站总是要以“含有敏感字样”为由,将这些帖文打入十八层地狱。试问,如果我们不从这些高度去认识以上问题,我们还有什么方法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已经成为社会毒瘤的问题?
如果我的这篇文章能使那些患敏感症者羞死,则老汉我情愿为之死一万次!
秦川牛
20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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