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医院搞人体试验”的关键在哪里?
网上说:“两年前 美国还是哪里的一家公司在河南做艾滋病新药试验,死了好几个人,这种做法很显然是利用中国法规不太健全的空当,在中国进行试验,因为很多试验在动物身上难以得到完全的数据,人工心脏可能是其中一种,这些试验在中国完全后,数据可以拿回美国去,然后可以用这些数据去说服投资者……”
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中国法规不太健全"上,因为社会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而法规内容则永远是死的,永远不会对这变化及时做出相应的反映,对未来的事,只有等发生之后重新修订法规才能加上,但这已是马后炮的行为了,再及时,也只能做到对已发生的事在法规上的健全,但对新发生的事则永远处在不健全之中。退一步说,法即使能达到健全的高度,但法是人执行的,只要执法的人出了问题,法的内容就会由执法者的歪曲而失去公正;反过来,只要执法人不出问题,法虽常处在不健全之中,但在执法时,执法者就会审时度势,对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使法的缺陷从而得到补救,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人不在法。
而人的关键,因“存在决定意识”,所以不同制度下的人就会有不同的意识,决定着人的行为。有些事并不是人愿意做,但为了生活和生存,制度就逼着人不得不做。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获取生命所需物质,主要是通过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这就把人逼上如群兽争食之路,表面看去,各兽可以自由决定在食物面前去争或不争。可不争,就要饿死,为了活命就不得不争。在争的问题上,表面看去,给大家的机会十分平等,可争的结果,必然就有得到和得不到之分,更有多得和少得之分。而不得和少得者,就要饥饿和死亡。也正是为了不饥饿不死亡,在争的过程中必然兽性大发,显出罕有的残忍和残酷性,即是这样,最后仍然有多得和少得,以及不得之分,这时多得者掉过头就会用鄙视的目光对少得和不得者说:死了活该!谁让你自己没本事!在这样的制度下,人必然形成智者诈,力者抢,权者夺,势者得,而对大多数人来说,就都成了他们宰割的对象,同时他们也彼此宰割,使整个人群增大着兽性而减少着人性,像上海东方医院搞人体试验.,正是这兽性大发的产物,而不是什么法健全不健全的产物。
世界上的一切事,都是物极必反,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那种人人都受宰割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之内外,可刺激社会财富得到增加,但它的残忍和残酷的无止境地发展,必然走到反面,正是为了不使其走到反面,他们就想通过法的健全来达到目的,把法说成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其实法只能是维护这制度的工具,而不能成为改变这制度不好的工具。
社会没法不行,但法的好坏,不是单由法本身来决定,而主要是由社会制度来决定。因为社会制度好,执法人就好,法就会起到好的作用;社会制度不好,执法的人想好也好不成,法也就变成了为虎作伥的东西。
明明是制度上的问题,硬要说成是法不健全的问题,这对统治者自己来说,不是抱薪救火,也是抱残守缺的行为;对民来说,就成了对民的安慰、蒙蔽和欺骗,归根成了统治者自欺欺人的行为。
如若不信,请和毛泽东时代做个对比,为什么在毛泽东时代像上海东方医院搞人体试验的事再不会发生,而毛泽东死后,因为对毛泽东为党制定的社会制度遭到非难,接着就什么骇人听闻的事就都出来了,像上海东方医院搞人体试验的事,也不过只是九牛之一毛。
为什么在同一个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度变了,就有了这样的天壤之别?看来问题的关键只能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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