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领导提出了“严打暴力袭警”,这是本末倒置。
暴力袭警是违法的,暴力袭击任何人都是违法的。法治社会,违法要受到追究,而不论是谁违了法,也不论谁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如何追究,按法律规定追究,是否从严,依据具体情节而定,而不应是依据袭击了谁而定。法律没有规定为违法行为的,不应认定为违法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追究责任的,不应追究责任,法律规定了追究责任的范围和幅度的,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追究责任。严格依法追究所有违法行为人的责任,是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法律如何规定,就如何处理,“严打”二字从何谈起?“严打暴力袭警”从何谈起,这种提法又传达着怎样的信息?
万事皆有个由头,无论对错。警察站在矛盾最前面,最容易受到袭击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然而在一起起暴力警案的背后,难道只是袭警人的无法无天吗?警方难道不应该承担一点责任吗?如果说暴力袭警不会让人感到意外,那么有某些袭警案中,警察明明是纯粹的受害人,为什么还会有大量的人支持袭警人呢?从严治警从有关领导的事,治理得好与不好还是个未知数。就我个人对警察的感觉而言,近几年,警察做得确实还是不错的,违法行使手中权力的警察越来越少,警方也越来越注重程序的合法,这是值得赞扬的。但粗暴执法、对相对人的求助冷漠相对的警察也是有的。如果说,暴力袭警不可能绝对避免,那么袭警案发生后,纯粹是受害人的警察得到社会广泛的同情和支持总不是什么难事吧。如果警察对求助群众有求必应,如果警察中不再出现任意殴打他人的败类,如果警察能够更人性化的执法,如果警察能够把小偷、强盗、杀人犯尽快绳之以法,如果警察能够给人们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如果穿上警服就能更加注意自己作为人民警察的形象,那么当警察遭到袭击时,还会有人击节称好吗?
“严打暴力袭警”的提法也没有什么不对,但不是时候。应该先让警察学会爱群众,然后群众再学会爱警察。如果群众身边的警察都被群众视作不可或缺的人,离了他们就不安全,而不是有他们在身边才感觉到不安全,到了那个时候,不用领导喊“严打暴力袭警”,群众就会喊。如果有人袭警,有关部门故意拖延不处理,说不定还会引发群众为了维护警察合法权利集体上访而引发的群体性暴力冲突事件呢。“严打暴力袭警”,用得着领导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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