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上如何探讨特区杀出的一条血路?
上午匆匆敲了一个破帖,是关于汪洋书记“改革允许失败,不允许不改革”的。这种与汪洋原话一样吓人倒怪的政治语言,估计可能吓着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自己反动。毕竟党内有人十分解放,咱普通党员也并不必然食古不化或食洋不化。但别人放火也并不说明咱能点灯,既然噎住嗓子卡住腰眼了,咱就撇开政论,学术地思考一下黄华华省长的另一个关于“杀开一条血路”的高论,想想特区之“特”,究竟它会杀开怎样之“特”的一条血路?
从学术上讲,“杀开一条血路”的概念提出,首先不能绕开几个显性疑问:疑问之一是为什么必须“杀”?疑问之二是到底是“谁杀”与“杀谁”?疑问之三是杀开的“血路”到底流了“谁的血”或是“什么血”?即使撇开任何立场或角度看问题,不以具体和抽象思维找内涵,“杀”跟内外和谐要求有没有什么抵触之处?乍听这种冷峻萧杀的话语,也仍然让人感到脊背凉嗖嗖的,很有一点儿恐怖气氛。尽管它也叫人自然联想到了战争年代的无数烈士,但就必然牵涉的广大民众的认可度与支持度,似乎又有一种风马牛不相及并且十分模糊不清的内在意境。
谁杀谁?杀什么?杀到什么程度?这是来自西方管理学的一种逻辑。而共产党人确实有着不怕流血牺牲的坚定意志,也不可避免地会在复杂斗争的历程中抛洒热血。假如战争年代与和平时期都没有洒满鲜花的平坦道路,都将不得不付出种种牺牲,那么就有必要提出并回答一个新问题:为谁牺牲?假如是为广大人民和人民共和国的前途命运牺牲,能为共和国的旗帜增添一丝风彩,按照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这无疑都是值得的,流点血没有什么。因为人固有一死,死得其所固然也是平凡人生的理想归宿。假如不明不白地仅为杀开一条血路而自我牺牲,血就白流了。
另一种情形是对方流血。流血者也许是贪官污吏,也许是黑恶分子,也许是其他违法犯罪者,也许还是别的某种力量,也许不是具体的什么人,而是什么思想啊、体制啊、法律啊、文化啊、产权啊等等抽象性的物事。总之只要是影响“特”事“特”办的一切物质与精神的阻碍,不让路就要让它一路不停地“流血”下去,“杀”与“被杀”势不两立,没有任何可商量或能妥协的余地,这就很有一点彻底的唯我精神和自由意识。也许这种“特”事“特”办是有一些基本规则和大致框框约束的,只不过规则与框框带有某种隐性特征,旁人全部不得要领,本身没有什么可怕的,孙猴子再精跑不出如来手心去,杞人只是过虑罢了。
但毕竟要从血脉之地撕出一道口子来,才能完成“杀开一条血路”的重要使命。但究竟能否说清楚,或者说不清楚能否换个说法、给个边界、定个目标等,以便探讨这是一条什么样的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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