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来,我每天必上大陆网,越上越热爱大陆网友,曾在书本里和课堂上夸赞大陆网友是中国的良心,而今,经历了二00八年,我更加坚信了我的判断。大陆网友现在不仅有满腔的爱国激情,而且也经过了多次磨难的历练,更加成熟了,他们陕西衙门打过虎,汶川地震救过灾,奥运火炬扛过旗,洛阳陵园流过泪,经过了这番历练,我们甚至再也不能说他们只是壮怀激烈了,他们已经从良心长成了脊梁,我们庆幸中华民族有了这样的脊梁。
惟独有一件事,让我夜不能眠,就是又有人炒做“到北京抓记者”这件事了,我们天天讲法制讲平等,为什么对于到北京抓记者这么一件事会大呼小叫大惊小怪,真不象是见过世面。“到北京抓记者”六个字涉及到两个人群,一个是北京人,一个是记者,这件事情刚发生时我就翻过中国的法律,也查遍了历次人大会议的相关记录,但是没有找到“北京人”或“记者”享有刑事豁免权的相关条文,按说,北京市的人大也应该没有相关条文,因为它没有刑事立法的权利,既然没有刑事豁免权,为什么就不能到北京抓记者呢?关键是要看该记者犯没有犯法,如果她真犯了法就该抓,而不管她是不是北京人,也不管她是不是记者。
可能有人会说那个记者没有犯法,不该被抓,这点或许是真的,但有那么多党纪国法,为什么我们不对照一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或者通过法律的途径处理这个问题,而要炒做“到北京抓记者”这个荒唐的命题呢?可能的原因之一是做贼心虚,拿大帽子吓人。在中国确实有这样一些人,满脑子帝王思想,满嘴巴却是民主人权,听到有人要“到北京抓记者”就认为人家输了理,而其中的是非曲直反倒没有人过问了。我们非常愿意相信绝大多数北京人和绝大多数记者都是好的,都是奉公守法的,搞有偿新闻捞取外快的记者,或搞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的北京人,都是极少数,但我们千万不要因为这个极少数而掉以轻心。极少数“北京来的”猥亵少女我们也是不能原谅的,极少数记者吃光了人家周正龙的两万元奖金也是要偿还的。
法律上有一个讲究叫避嫌,对记者可能没有这个讲究,因此记者可以吃住在当事人家里,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报道,就是很稀松平常的事了,其中记者是否再接受一点金钱的赠与,就不得而知了。具体到这件事情上,记者有没有过错,该不该被抓,我们不知道内情也没有作出判断的司法权利,自然就没有发言权了。我们大家的判断都是从已经公开报道的事情作出的,比如说,记者听说要抓人,吓得不敢回家,直到什么单位发表了个什么声明,记者还声言自己一旦被抓就很难出来了,恐怕这不仅是一个对司法没有信心的问题吧,再比如,北京的大人再加上一个舆论工具,被迫一个芝麻县官道歉,也不能说明这个县官就错了吧,副总理有时候还写检查道歉呢,后来不是照样搞改革开放?
对于“到北京抓记者”这件事如何处理,相信会有很好的结论,我们在这里不想讨论,我们关心的是“到北京抓记者”这个六字命题如何能够吓唬住那么一批人,这是个典型的帝王思想的命题,与我们要建设的法制社会格格不入的,我们千万不要被吓倒,否则,我们还真能惯坏那些所谓的“北京人”和“记者”,惯得让他们敢动手也敢动口,动手猥亵那些天真的少女,动口吃光我们可怜的农民。农民仅有的两万元他们都敢吃,请问,他们还有什么不敢吃的呢?
转自费尔多思论坛:http://bbs.cnongle.com/
惟独有一件事,让我夜不能眠,就是又有人炒做“到北京抓记者”这件事了,我们天天讲法制讲平等,为什么对于到北京抓记者这么一件事会大呼小叫大惊小怪,真不象是见过世面。“到北京抓记者”六个字涉及到两个人群,一个是北京人,一个是记者,这件事情刚发生时我就翻过中国的法律,也查遍了历次人大会议的相关记录,但是没有找到“北京人”或“记者”享有刑事豁免权的相关条文,按说,北京市的人大也应该没有相关条文,因为它没有刑事立法的权利,既然没有刑事豁免权,为什么就不能到北京抓记者呢?关键是要看该记者犯没有犯法,如果她真犯了法就该抓,而不管她是不是北京人,也不管她是不是记者。
可能有人会说那个记者没有犯法,不该被抓,这点或许是真的,但有那么多党纪国法,为什么我们不对照一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或者通过法律的途径处理这个问题,而要炒做“到北京抓记者”这个荒唐的命题呢?可能的原因之一是做贼心虚,拿大帽子吓人。在中国确实有这样一些人,满脑子帝王思想,满嘴巴却是民主人权,听到有人要“到北京抓记者”就认为人家输了理,而其中的是非曲直反倒没有人过问了。我们非常愿意相信绝大多数北京人和绝大多数记者都是好的,都是奉公守法的,搞有偿新闻捞取外快的记者,或搞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的北京人,都是极少数,但我们千万不要因为这个极少数而掉以轻心。极少数“北京来的”猥亵少女我们也是不能原谅的,极少数记者吃光了人家周正龙的两万元奖金也是要偿还的。
法律上有一个讲究叫避嫌,对记者可能没有这个讲究,因此记者可以吃住在当事人家里,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报道,就是很稀松平常的事了,其中记者是否再接受一点金钱的赠与,就不得而知了。具体到这件事情上,记者有没有过错,该不该被抓,我们不知道内情也没有作出判断的司法权利,自然就没有发言权了。我们大家的判断都是从已经公开报道的事情作出的,比如说,记者听说要抓人,吓得不敢回家,直到什么单位发表了个什么声明,记者还声言自己一旦被抓就很难出来了,恐怕这不仅是一个对司法没有信心的问题吧,再比如,北京的大人再加上一个舆论工具,被迫一个芝麻县官道歉,也不能说明这个县官就错了吧,副总理有时候还写检查道歉呢,后来不是照样搞改革开放?
对于“到北京抓记者”这件事如何处理,相信会有很好的结论,我们在这里不想讨论,我们关心的是“到北京抓记者”这个六字命题如何能够吓唬住那么一批人,这是个典型的帝王思想的命题,与我们要建设的法制社会格格不入的,我们千万不要被吓倒,否则,我们还真能惯坏那些所谓的“北京人”和“记者”,惯得让他们敢动手也敢动口,动手猥亵那些天真的少女,动口吃光我们可怜的农民。农民仅有的两万元他们都敢吃,请问,他们还有什么不敢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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